天之南镇中心幼儿园理事会规程一、理事会制定天之南镇中心幼儿园的章程。二、理事会制定财务的收支方案,每月结帐一次,半年汇总财务报表,公示财务帐目,每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收支情况。三、理事会每学期召开二次理事工作会议,汇报教学情况、安全卫生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四、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三年改选一次,会员由党支部分管学前教育领导、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家长代表组成。五、理事会建立与幼儿家长联系的途径和平台,向幼儿家长介绍办园情况,取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为办好幼儿园做努力。六、对在工作中的不称职会员,由理事会召开会议进行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