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本 A山 东 诚 信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04-202.209-2010车辆及驾驶员调度管理作业程序20110001 发布 20110001 实施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管 理 文 件本部驾乘人员与车辆管理规定 Q/04-202.209-2011 版本 A 修改码 0- 1 -前 言交通安全是公司第一危险源,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及驾驶员调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在 2010 年 3 月 27 日发布实施的驾乘人员及车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规定为车辆及驾乘人员管理一般规定 ,本规定以此为基础。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原驾乘人员及
2、车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总经理工作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安全质量部归口管理。本规定编写人:校 核 人:审 核 人:批 准 人:1、范围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自有车辆。本规定所指驾驶员为公司招聘驾驶员。本规定对车辆及驾驶员调度管理的职责、内容、程序做出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驾驶员的调度及车辆管理。2、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2011 年 4 月 22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公司规章 山东诚信监理公司车辆 GPS 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公司规章 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红旗车”评定办法公司规章 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3、3、管理职责(车队)3.1 熟悉、掌握公司自有车辆的基本状况和车辆分布。3.2 负责对驾驶员所驾车辆的交底工作。3.3 负责对公司自有车辆本部用车日常调度管理。3.4 负责公司自有车辆派出车辆记录。3.5 负责对公司自有车辆项目部用车调度管理。3.6 负责对公司本部驾驶员日常调度管理。3.7 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驾驶员的派遣及调整。3.8 负责对各项车辆费用、差旅补助的审核。3.9 负责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用车人、驾驶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4、调度管理程序本部车辆调度原则 “重要优先、同行共用、长途少用”的原则。避免长途用车和同一目的地重复派车的现象。车辆调度优先顺序:1)重要接待用车;2)
4、项目投标用车;3)重要会议用车;4)生产、经营活动用车;5)部门及以上领导办理公务用车;6)其他用车。 预先申请、统筹调度的原则。 节约、高效的原则。位于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交通方便的目的地,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出行。在济南市区日常工作联系的以公交车、出租车为主。项目车辆调度原则 公司自有车辆必须服从公司统筹调度和工作安排。 大型、重点项目优先考虑购置或部门间调整车辆。 常规项目用车,经租赁市场调研后,根据调研报告确定用车方式或派遣公司自有车辆。4.1 本部车辆调度管理4.1.1 各部门使用本部车辆,生产部门同时占用本部车辆不超过 2 辆,管理部门不超过 1 辆。4.1.2 用车申请,用车人详细填写
5、派车审批单 (附表 1) 。出差外地用车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4.1.3 用车人应严格遵守约定的时间、地点,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变更时间、地点。4.1.4 出差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时间、地点的,二次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变更。4.1.5 在遇恶劣天气情况下(如:大雪、大雾、大雨、冰雹等等) ,车队可视情况延时出车或不安排出车。4.1.6 长途行驶车辆,应尽量安排替换司机,或安排陪同人员随行。4.1.7 车辆停放,要在公司规定的指定地点停放,无特殊情况一律停放在公司本部,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他处。4.1.8 早 8 点前出车、或出差晚 8 点 30 分后回公司、夜间接送站的,经车队队长批准后
6、可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做好防范措施。4.1.9 对于违反本管理作业程序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4.2 项目部车辆调度管理4.2.1 项目部人员在公司本部工作期间用车,按本部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调度其项目部车辆。4.2.2 项目部所配车辆为全体员工工作之用,任何人不得作为个人专车使用。4.2.3 车辆日常工作安排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责人) ,负责人休假或外出,由负责人授权他人管理。4.2.4 专职驾驶员休假,车辆由他人代驾时,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办理临时驾车审批手续,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驾车。4.2.5 用车人应严格遵守约定的时间、地点,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变更时间、地点。4.
7、2.6 在遇恶劣天气情况下(如:大雪、大雾、大雨、冰雹等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专责人)可视情况延时出车或不安排出车。4.2.7 长途行驶车辆,应尽量安排陪同人员随行。4.2.8 项目车辆收工或节假日期间或驾驶员休假期间,按项目负责人指定地点妥善停放,并保障车辆停放安全,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他处。4.2.9 项目车辆因工作关系返回公司或带车异地联系工作,必须填报项目车辆移离项目部审批单 ,待审批单手续批准后,方可带车移离。4.2.10 车辆返回济南须按公司规定的指定地点停放,无特殊情况一律停放在公司本部,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他处。4.2.11 早 8 点前出车、晚 8 点 30 分
8、后回公司,经车队队长批准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做好防范措施。4.2.12 对于违反本管理作业程序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4.3 本部驾驶员调度管理4.3.1 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4.3.2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4.3.3 驾驶员每日工作需提前十分钟到岗,检查车辆各系统工况,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4.3.4 驾驶员每日须做好出车记录和车辆维修保养记录。4.3.5 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随意流动、窜岗,有事必须做到提前请假。4.3.6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调度及工作安排。4.3.7 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调度,以便调度
9、掌握车辆最新动态。4.3.8 驾驶员因无视交通法、公司规定、玩忽职守、行车肇事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3.9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3.10 工作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将所驾车辆交于乘车人员驾驶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3.11 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讨论分析交通事故案例,交流行车经验和车辆疑难问题。4.4 项目部驾驶员调度管理4.4.1 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4.4.2 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4.4.3 驾驶员每日工作需提前十分钟到岗,检
10、查车辆各系统工况,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4.4.4 驾驶员每日须做好出车记录和车辆维修保养记录。4.4.5 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随意流动、窜岗,有事或休假必须做到提前请假。4.4.6 驾驶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工作安排。4.4.7 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项目负责人,以便项目负责人掌握车辆动态。4.4.8 驾驶员在项目部工作期间不得把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如遇休假确因工作需用车辆,项目负责人必须办理临时驾车审批单手续后,方可驾驶。4.4.9 驾驶员因无视交通法、公司规定、玩忽职守、行车肇事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4.10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4.11 工作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将所驾车辆交于乘车人员驾驶的,另见车辆及驾乘人员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4.4.12 项目车辆返回济南须按公司规定的指定地点停放,钥匙暂交车队保管。5.附件附件 1附件 2附件 3车辆及驾乘人员管理一般规定以下简称一般规定本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处,以一般规定为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