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商法论文:论我国海商法的发展摘要我国的海商法是参照国际公约和英美法而制定,但实施十余年来也在一些领域显现出一定的不足。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海商法的发展现状,其次分析了海商法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海商法的建议。 关键词海商法 海事立法 航海贸易我国海商法是基于海事国际条约的一部国内法,它吸取和借鉴了国际海事惯例和有关的合同格式,国际海事立法的趋势对我国海商法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海商法自从1993 年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我国的航运市场,促进了我国的国际航海贸易,是一部符合国际海事立法理念的中国特色法律。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巨大发展,我国海商法在本土化和国际化等问题上还存在
2、一些矛盾和不足,本文将对我国海商法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和立法作出初步探讨。 一、我国海商法的现状 我国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海商法为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一系列行政法规为辅的海商法法律体系。在这十多年中,国际国内立法环境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国际海事立法非常活跃,为适应国际海上运输发展的需要,国际上出现了许多新的调整海商海事关系的条约和规则。国际条约、民间规则或者合同格式以新换旧使得我国海商法原先引用或者参照的相关内容与这些新的条约、民间规则或者合同格式相比较,已不具有超前性和先进性,甚至成为过时、陈旧的法律规定,完善海商法法律体系是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海
3、运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我国法律与世界接轨的需要,其不但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我国海商法的存在的问题 (一) 海商法本土化与国际化的矛盾 我国海商法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国际化,但是我国海商法实施十多年以来还是显现出了一些海商法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矛盾,例如提高我国海商法对本土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当前的迫切需要。 “后入世时期”的到来使中国把航运自由化和便捷化作为自己的发展目标,但是无论各国海商法的一致性多么高,各主权国家仍然需要让自己的海商法为国家利益服务,维护促进本国航运经济的发展,海商法是在国际统一原则下共性和个性并存的各个国家的海商法,中国海商法必须根据自己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来决定发展
4、的方向,同时促进中国海商事业和国际海商事业的发展。目前深入的理论研究是我国海商法领域较为欠缺的,以往的法律移植过程中忽视了法学理论,而缺少理论支撑的法律是脆弱,会妨碍我国海商法的适用和发展,只有深入研究本国实际,建立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才能更积极地参与国际公约的制订,更好地维护我国海事事业的利益,我国海商法的创立是基于学习、模仿或者移植,但是决不能放弃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自主创新。 (二) 海上货物运输方面实行双轨制不利于国内海运与国际海运的接轨 我国海上运输法律体制实行的双轨制使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支线运输的沿海货物承运人无权享受海商法所规定权利,降低了他们参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积极性。如果不
5、改变“提单这个在国际贸易领域可以自由流通的单证,在进入我国之后便被阻隔在国内市场的大门之外”这种状况,国内贸易的根本变革难以实现,因此随着我国海运市场的逐步开放,统一的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适用势在必行。 (三) 适航保证与因果关系的现行立法的不足 我国海商法第 244 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船舶开航时不适航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 。第一,无论船舶投保的是何种保险被保险人都有义务使船舶在开航时适航;第二,保险人要拒赔必须证明船舶的不适航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三,船舶定期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不知情是否适航,还是要对损失予以赔偿,在航
6、次险中则无论是否知情,只要确实存在不适航保险人都可以拒赔。从中可以看出条款强调了保险人对不适航与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然而船舶适航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保证条款,有可能引起保险人解除合同,这是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解释。 三、对我国海商法立法的建议 (一) 积极参与国际航运立法,维护我国航运利益 国际海事委员会等民间机构是最先组织和倡导海商法的国际统一工作的,随着统一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在国际海事公约制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还包括联合国的一些官方机构,而且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立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维护我国航运利益,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航运立法,以建立顺应国际统一趋势和保护航运利益的中
7、国特色海商法律体系,也应让世界听到中国海商法的声音,其中在海商法的国际化和本土化之间寻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对我国海商法的成长至关重要。 (二) 加强对最新国际海事公约、惯例和规则的研究 这些最新条约和规则是国际上对过去海事经验的总结,是未来发展趋势的体现,认真的学习和研究这些最新条约和规则,尤其是对英、美等世界航运大国海商立法的解读和研究,对规范我国的海上运输和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加强海运立法参与 WTO 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 加快我国海上反恐立法 我国近年来海运集装箱吞吐量高速递增,但是中国海运同样面临着遭受恐怖分子袭击的危险,我国海运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在全球范围的反恐大环境下,我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海运恐怖袭击。 参考文献: 1司玉琢.海商法.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 2司玉琢.国际海事立法趋势及对策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2 年版. 3韦经建.海商法.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 4公王祥.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 5郭瑜.海商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