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结算:是指处于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 (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密押:是两家银行之间事先约定的专用押码,在发送电报时,由发送电报的银行在电文前加注,经接收电报的银行核对相符,用以确认电报的真实性。联行:一家商业银行内部的总行、分行及支行之间的关系称为“联行关系” ,既包括分行、支行之间的横向关系,也包括总行与下属分支行之间的纵向关系,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联行的主体。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本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由一人做
2、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帐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一个特定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提示: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或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签名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退票:承兑提示时遭到拒绝承兑,或付款提示时遭到拒绝付款,都称退票或拒付。追索:追索权是指汇票遭到拒付,持
3、票人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有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及费用的权利。贴现: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支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电汇:是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方式,指示出口地某一银行(其分行或代理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清算: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
4、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顺汇:又称汇付法,是由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交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或收款人的结算方法,如汇款方式。逆汇:又称出票法,是由债权人以开出汇票的方式,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式,如托收和信用证方式。托收: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方提示单据,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承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简言之,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议付:是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
5、下,在它应得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保兑信用证: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作出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的确定承诺。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中间商将国外开来的受益于他的原始信用证作保证,请求银行依据原始信用证条款,开出以供货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凭此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发货、制单、索款。对开信用证:是以交易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金额大致相等的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
6、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红条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列入一个条款,授权议付行向受益人预先支付信用证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要式不要因的解释。票据是一种不须过问原因的证券,这里所说的原因是指产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原因。票据的原因是票据的基本关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另一是出票人与收款人以及票据的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票据是否成立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受票据原因的影响。对于票据受让人来说,他无须调查这些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票据的要式性,有时也说成票据是书面形式要件,指票据从书面形式上包
7、含的必要条件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就是有效的票据。它的权利、义务全凭票据上的文义来确定,不需要过问票据基本关系的原因,而且票据本身是独立于基础要约的,这样有利于票据的流通转让,因此说票据是要式不要因的。 “要式不要因”是票据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只要票据的格式是正确的,必要的项目都齐全的话,那付款人就会给予承认,并承兑或付款。不必考虑持票人从何种渠道得到票据或因为何种原因得到票据,要是格式,不是原因。本票与汇票的比较。 (一)相同点 1 收款人相同;2 本票的制票人相似于汇票的承兑人,两者同是主债务人;3 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两者同是第二债务人。 (二)不同点
8、 1 基本当事人不同。本票:制票人和收款人;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2 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所以制票人向收款人承诺自己付款,本票是承诺式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票款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3 名称的含义不同。本票英文直译为承诺券,它包含着一笔交易的结算;汇票英文直译为汇兑票,它包含着两笔交易的结算。4 承兑等项不同。本票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兑、承兑、参加承兑、发出一套;汇票必须要有。5 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须做成拒绝证书;国际汇票遭到退票,必须做成拒绝证书。6 主债务人
9、不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制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7 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做成同一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同一人。支票与汇票的比较。a 支票是授权书,其出票人是银行客户,受票人是开户银行;汇票是委托书,其出票人、受票人是不受限定的任何人。b 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付款,没有承兑,也没有到期日的记载;汇票是支付和信用工具,它有即期、远期和板期几种期限,有承兑行为,也有到期日的记载。c 主债务人不同: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是承兑人。d 支票可以保付,汇票没有保付的做法,但有第三者保证的做法。e 支票存在划线支票,受票行要对真正所有人负责付款,而
10、即期汇票或未划线支票的受票行要对持票人负责付款。f 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即不可撤销。g 支票只能开出一张,汇票可以开出一套。h 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汇票不一定。三种汇款方式比较。从支付工具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 SWIFT,用密押证实;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用签字证实;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用签字证实(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信汇与票汇费用较电汇低(3)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汇款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到达对方;信汇必须通过银行和邮政系统来实现,信汇委托书有可能在邮寄途中遗失或延误,收款人可能因此不能及时汇款,因此其安全性比不上电汇;票汇虽然有
11、灵活的特点,却有丢失或毁损的风险,背书转让带来一连串的债权债务关系,容易陷入汇票纠纷,汇票遗失以后,挂失或止付手续也比较麻烦(4)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是一种最快捷的方式,也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方式,尽管费用较高,但可用缩短在途时间的利息抵补;信汇方式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操作手续多,故日趋落后,银行使用少,甚至不用;票汇是汇款人邮寄给收款人,或者自己携带至付款行所在地要求提示付款比较灵活简便,适合邮购或支付各种费用,或者当成礼券馈赠亲友,其用量仅次于电汇。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有哪些?并简述其做法上的不同点。 (1)跟单托收按其交单方式,分为凭承兑交单、凭即期付款交单、凭远期付款交单。 (2)凭承兑交单
12、就是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承兑而交出单据,它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由付款人付款的一种交单方式,单据凭承兑汇票一经交出,代收行/提示行对这样交出的单据就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了,因为它们实现了托收行的指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凭即期付款交单,就是付款人对即期汇票付款或简单地凭付款而交出单据。凭即期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付款人要求其付款,而付款人检票即付后,代收行才交单给付款人的一种交单方式。单据凭着这样的汇票付款或简单地付款而交出,代收行/提示行即不承担进一步的责任了。凭远期付款交单,就是付款人对远期汇票付款而交出单据,具体而言,是指代收行提示跟单汇票给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人承兑后由代收行保管全套商业票据,于到期日提示付款,付款人付款后取得单据。其缺点是在“远期”的时间间隔之内,如果货物已经抵达目的港,而买方尚未付款,不能得到单据,无法提取货物,导致货物滞留港口码头,易遭损失或罚款。但是代收行/提示行执行托收指示,不得不将单据延至付款以后交出,它们没有责任。银行在托收方式中对进出口商的融资方式。 (托收出口押汇 同一船只、同一航次、同一卸货港不算分批;分批交货,一批未按期,该期及今后各期均告失效;保单不迟于提单;信用证修改通过原通知行传递;信用证修改务必通过开证行,仅进口商同意修改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