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 式 圆 筒 形 钢 制 焊 接 油 罐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J12890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材料验收第二章 预制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壁板预制第三节 底板预制第四节 浮顶和内浮顶预制第五节 固定顶顶板预制第六节 构件预制第七节 出厂检验第四章 组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基础检查第三节 罐底组装第四节 罐壁组装第五节 固定顶组装第六节 浮顶组装第七节 附件安装第五章 焊接第一节 焊接工艺评定第二节 焊工考核第三节 焊前准备第四节 焊接施工第五节 焊接顺序第六节 修补第六章 检查及验收第一节 焊缝的外观检查第二节 焊缝无损探伤及严密性试验第三节 罐体几何形状和尺寸检查第四
2、节 充水试验第五节 工程验收附录一 T 形接头角焊缝试件制备和检验附录二 油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附录三 交工验收表格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主 编 部 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原 石 油 工 业 部批 准 部 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施 行 日 期 : 1991 年 3 月 1 日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立 式 圆 筒 形 钢 制 焊 接 油 罐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的 通 知( 90) 建 标 字 第 250 号根 据 国 家 计 委 计 综 1985 1 号 文 的 要 求 , 由 原 石 油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共 同 制 订
3、 的 立 式 圆 筒 形 钢 制焊 接 油 罐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已 经 有 关 部 门 会 审 。 现 批 准 立 式 圆 筒 形 钢 制 焊 接 油 罐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J12890 为 国 家 标 准 , 自 1991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本 标 准 由 能 源 部 负 责 管 理 , 具 体 解 释 等 工 作 由 能 源 部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所 负 责 ,出 版 发 行 由 建 设 部 标 准 定 额 研 究 所 负 责 组 织 。建 设 部1990 年 5 月 18 日编 制 说 明本 规 范
4、是 根 据 国 家 计 委 计 综 1985 1 号 文 的 要 求 , 由 原 石 油 工 业 部 负 责 主 编 , 并 会 同 有 关 单 位 共同 编 制 而 成 。在 本 规 范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 规 范 编 制 组 进 行 了 广 泛 的 调 查 研 究 , 认 真 总 结 我 国 长 期 以 来 油 罐 施 工 的 实践 经 验 , 参 考 了 有 关 国 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 , 针 对 主 要 技 术 问 题 开 展 了 科 学 研 究 与 试 验 验 证 工 作 , 并广 泛 征 求 了 全 国 有 关 单 位 的 意 见 。 最 后 , 由 我
5、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审 查 定 稿 。鉴 于 本 规 范 系 初 次 编 制 ,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 希 望 各 单 位 结 合 工 程 实 践 和 科 学 研 究 , 认 真 总 结 经 验 , 注意 积 累 资 料 , 如 发 现 需 要 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 , 请 将 意 见 和 有 关 资 料 寄 交 天 津 市 塘 沽 区 津 塘 公 路 40 号 中 国石 油 天 然 气 总 公 司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所 , 以 供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 。能 源 部1989 年 12 月第 一 章 总 则第 1.0.1 条 为 了 统 一 立 式 圆 筒 形
6、 钢 制 焊 接 油 罐 施 工 及 验 收 的 技 术 要 求 , 确 保 油 罐 施 工 质 量 ,以 适 应油 罐 建 设 发 展 的 需 要 , 特 制 订 本 规 范 。第 1.0.2 条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在 地 面 上 建 造 的 ,储 存 液 态 石 油 及 石 油 产 品 的 立 式 圆 筒 形 钢 制 焊 接 油 罐 罐 体及 与 油 罐 相 焊 接 附 件 的 施 工 及 验 收 。第 1.0.3 条 油 罐 应 按 设 计 文 件 施 工 。 当 需 要 修 改 设 计 时 , 必 须 取 得 原 设 计 单 位 的 同 意 。第 1.0.4 条 油 罐 的 预
7、制 、 安 装 和 检 验 , 应 采 用 同 一 精 度 等 级 的 计 量 器 具 和 检 测 仪 器 。第 1.0.5 条 油 罐 的 施 工 及 验 收 ,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的 规 定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标 准 、 规 范 的规 定 。第二章 材料验收第 2.0.1 条 建造油罐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当无质量合格证明书或对质量合格证明书有疑问时,应对材料和附件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第 2.0.2 条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及焊剂)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焊条质量合格证明书应包括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低氢型焊条还应包
8、括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当无质量合格证明书或对质量合格证明书有疑问时,应对焊接材料进行复验。第 2.0.3 条 建造油罐选用的钢板,必须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的相应钢板标准的规定。第 2.0.4 条 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应符合表 2.0.4 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的规定。钢板厚度的允许偏差 表 2.0.4 钢板厚度(mm ) 允许偏差(mm)44.55.5678252630323436400.30.50.60.80.91.01.1第 2.0.5 条 油罐底圈和第一圈罐壁的钢板,当厚度大于或等于 23mm 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Z
9、BJ74003 88)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达到级标准为合格。对屈服点小于或等于 390MPa 的钢板,应取钢板张数的 20%进行抽查,当发现有不合格的钢板时,应逐张检查;对屈服点大于 390MPa 的钢板,应逐张检查。第 三 章 预 制第 一 节 一 般 规 定第 3.1.1 条 油 罐 在 预 制 、 组 装 及 检 验 过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样 板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一 、 当 构 件 的 曲 率 半 径 小 于 或 等 于 12.5m 时 , 弧 形 样 板 的 弦 长 不 得 小 于 1.5m; 曲 率 半 径 大 于 12.5m时 , 弧 形 样 板 的 弦 长
10、 不 得 小 于 2m;二 、 直 线 样 板 的 长 度 不 得 小 于 1m;五 、 测 量 焊 缝 角 变 形 的 弧 形 样 板 , 其 弦 长 不 得 小 于 1m。第 3.1.2 条 钢 板 切 割 及 焊 缝 坡 口 加 工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一 、 钢 板 的 切 割 和 焊 缝 的 坡 口 , 宜 采 用 机 械 加 工 或 自 动 、 半 自 动 火 焰 切 割 加 工 。 罐 顶 板 和 罐 底 边 缘板 的 圆 弧 边 缘 ,可 采 用 手 工 火 焰 切 割 加 工 ;二 、 用 于 焊 接 接 头 、 厚 度 大 于 10mm 的 钢 板 和 用 于
11、 搭 接 接 头 、 厚 度 大 于 16mm 的 钢 板 , 板 边 不 宜 采用 剪 切 加 工 ;三 、 当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下 列 温 度 时 , 钢 材 不 得 采 用 剪 切 加 工 :1、 普 通 碳 素 钢 : 16 ;2、 低 合 金 钢 : 12 。第 3.1.3 条 钢 板 边 缘 加 工 面 应 平 滑 , 不 得 有 夹 渣 、 分 层 、 裂 纹 及 熔 渣 等 缺 陷 。 火 焰 切 割 坡 口 产 生 的表 面 硬 化 层 , 应 磨 除 。第 3.1.4 条 屈 服 点 大 于 390MPa 的 钢 板 , 当 用 于 底 圈 和 第 二 圈
12、罐 壁 时 , 应 按 本 规 范 第 6.2.9 条 的 规定 对 坡 口 表 面 进 行 磁 粉 或 渗 透 探 伤 。第 3.1.5 条 焊 接 接 头 的 坡 口 型 式 和 尺 寸 , 当 无 图 纸 无 要 求 时 ,应 按 现 行 的 国 家 标 准 手 工 电 弧 焊 焊 接接 头 的 基 本 型 式 与 尺 寸 及 埋 弧 焊 焊 接 接 头 的 基 本 型 式 与 尺 寸 的 规 定 选 用 。 纵 缝 气 电 焊 及 环 缝 埋 弧焊 的 焊 接 接 头 型 式 , 宜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一 、 纵 缝 气 电 焊 的 对 接 接 头 的 间 隙 , 应 为 4
13、6mm, 钝 边 不 应 大 于 1mm, 坡 口 宽 度 应 为6 18mm( 图 3.1.5 1) 。二 、 环 缝 埋 弧 焊 的 对 接 接 头 的 坡 口 角 度 应 为 452.5, 钝 边 不 应 大 于 2mm, 间 隙 应 为 0 1mm( 图3.1.5 2) 。第 3.1.6 条 普 通 碳 素 钢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16 或 低 合 金 钢 工 作 环 境 温 度 低 于 12 时 , 不 得 进 行冷 矫 正 和 冷 弯 曲 。第 3.1.7 条 所 有 预 制 构 件 在 保 管 、 运 输 及 现 场 堆 放 时 ,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14、 变 形 、 损 伤 和 锈 蚀 。第二节 壁板预制第 3.2.1 条 壁板预制前应绘制排版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各圈壁板的纵向焊缝宜向同一方向逐圈错开,其间距宜为板长的 1/3,且不得小于 500mm;二、底圈壁板的纵向焊缝与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m;三、罐壁开孔接管或开孔接管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m;与环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0mm;四、包边角钢对接接头与壁板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m;五、直径小于 12.5m 的油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 500mm;长度不得小于 1000mm。直径大于或等于 12.5m
15、 的油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 1000mm;长度不得小于 2000mm。第 3.2.2 条 壁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图 3.2.2)。壁板尺寸允许偏差 表 3.2.2 环缝对接(mm)测量部位 板长 AB(CD)10m板长 AB( CD) 10m环缝搭接(mm)宽度 AC、BD 、EF 1.5 1 2长度 AB、CD 2 1.5 1.5对角线之差|AD BC| 3 2 3AC、 BD 1 1 1直线度AB、 CD 2 2 3图 3.2.2 壁板尺寸测量部位第 3.2.3 条 壁板卷制后,应立置在平台上用样板检查。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1mm;水平方向
16、上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 4mm。第 3.2.4 条 对板厚大于 12mm 且屈服点大于 390MPa 的罐壁板上的人孔、清扫孔等有补强板的开口,在补强板及开口接管与相应罐壁板组装焊接并检验合格后,应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第三节 底板预制第 3.3.1 条 底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罐底的排板直径,宜按设计直径放大 0.1%0.2% ;二、边缘板沿罐底半径方向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 700mm(图 3.3.11)。图 3.3.1-1 边缘板最小尺寸三、弓形边缘板的对接接头,宜采用不等间隙(图 3.3.12)。外侧间隙 e1 宜为 67mm;内侧间隙e2 宜为 812
17、mm。四、中幅板的宽度不得小于 1000mm;长度不得小于 2000mm;五、底板任意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200mm。第 3.3.2 条 当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 3.2.2 条的规定。第 3.3.3 条 弓形边缘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3.3 的规定(图 3.3.3)。弓形边缘板尺寸允许偏差 表 3.3.3 测量部位 允许偏差( mm)长度 AB、CD宽度 AB、BD 、EF对角线之差 ADBC223第四节 浮顶和内浮顶预制第 3.4.1 条 浮顶(包括单盘式和双盘式浮顶)和内浮顶的预制,应绘制排板图,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3.1 条的规定。
18、第 3.4.2 条 船舱边缘板的预制,应符合本规范第 3.2.2 条、第 3.2.3 条的规定。船舱底板及顶板预制后,其平面度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 4mm。第 3.4.3 条 船舱进行分段预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船舱底板、顶板平面度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 5mm;二、船舱内外边缘板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 5mm;三、船舱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4.3 的规定(图 3.4.3)。分段预制船舱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表 3.4.3 测量部位 允许偏差( mm)高度 AE、BF、CG、DH弦长 AB、EF 、CD、GH|AD BC|对角线之差 和|CHDG|EH FG|1
19、24图 3.4.3 分段预制船舱几何尺寸测量部位第 3.3.4 条 厚度大于或等于 12mm 的弓形边缘板,应在两侧 100mm 范围内(图 3.3.3 中 AC、BD )按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ZBJ74003 88)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达到级标准为合格,并应在坡口表面按本规范第 6.2.9 条的规定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第 五 节 固 定 顶 顶 板 预 制第 3.5.1 条 固 定 顶 顶 板 预 制 前 应 绘 制 排 板 图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一 、 顶 板 任 意 相 邻 焊 缝 的 间 距 , 不 得 小 于 200mm;二 、 单 块 顶 板 本 身
20、 的 拼 接 , 可 采 用 对 接 或 搭 接 。第 3.5.2 条 拱 顶 的 顶 板 及 加 强 肋 , 应 进 行 成 型 加 工 ; 加 强 肋 用 弧 形 样 板 检 查 , 其 间 隙 不 得 大 于2mm; 加 强 肋 与 顶 板 组 焊 时 , 应 采 取 防 变 形 措 施 。加 强 肋 的 拼 接 采 用 对 接 接 头 时 , 应 加 垫 板 , 且 必 须 完 全 焊 透 ;采 用 搭 接 接 头 时 , 其 搭 接 长 度 不 得 小 于 加 强 肋 宽 度 的 2 倍 。第 3.5.3 条 拱 顶 的 顶 板 预 制 成 型 后 , 用 弧 形 样 板 检 查 ,
21、 其 间 隙 不 得 大 于 10mm。第 六 节 构 件 预 制第 3.6.1 条 抗 风 圈 、 加 强 圈 、 包 边 角 钢 等 弧 形 构 件 加 工 成 型 后 , 用 弧 形 样 板 检 查 , 其 间 隙 不 得 大 于2mm。 放 在 平 台 上 检 查 , 其 翘 曲 变 形 不 得 超 过 构 件 长 度 的 0.1%, 且 不 得 大 于 4mm。第 3.6.2 条 热 煨 成 型 的 构 件 , 不 得 有 过 烧 、 变 质 现 象 。 其 厚 度 减 薄 量 不 应 超 过 1mm。第 3.6.3 条 预 制 浮 顶 支 柱 时 , 应 预 留 出 80mm 的
22、调 整 量 。第 七 节 出 厂 检 验第 3.7.1 条 油 罐 的 所 有 预 制 构 件 出 厂 时 , 应 有 编 号 , 并 应 用 油 漆 作 出 清 晰 的 标 志 。第 3.7.2 条 构 件 预 制 完 毕 出 厂 时 , 应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一 、 构 件 清 单 ( 包 括 构 件 名 称 、 编 号 、 材 质 、 规 格 及 数 量 ) ;二 、 材 料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书 ;三 、 构 件 质 量 合 格 证 明 书 ;四 、 构 件 预 制 检 查 记 录 ;五 、 排 板 图 ;六 、 设 计 修 改 文 件 。第 四 章 组 装第 一 节 一
23、 般 规 定第 4.1.1 条 油 罐 组 装 前 , 应 将 构 件 的 坡 口 和 搭 接 部 位 的 泥 砂 、 铁 锈 、 水 及 油 污 等 清 理 干 净 。第 4.1.2 条 拆 除 组 装 用 的 工 卡 具 时 , 不 得 损 伤 母 材 。 钢 板 表 面 的 焊 疤 应 打 磨 平 滑 。 如 果 母 材 有 损 伤 ,应按 本 规 范 第 五 章 第 六 节 的 要 求 进 行 修 补 。第 4.1.3 条 油 罐 组 装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措 施 , 防 止 大 风 等 自 然 条 件 造 成 油 罐 的 失 稳 破 坏 。第二节 基础检查第 4.2.1 条 在
24、油罐安装前,必须按土建基础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第 4.2.2 条的规定对基础表面尺寸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第 4.2.2 条 油罐基础的表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二、支承罐壁的基础表面,其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环梁时,每 10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 6mm;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 12mm;2、无环梁时,每 3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 12mm。三、沥青砂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突出的隆起、凹陷及贯穿裂纹。沥青砂层表面凹凸度应按下列方法检查:1、当油罐直径等于或大于 25m 时,以基础中心为圆心,以不同直径作同心圆,将各圆周分
25、成若干等分,在等分点测量沥青砂层的标高。同一圆周上的测点,其测量标高与计算标高之差不得大于 12mm。同心圆的直径和各圆周上最少测量点数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检查沥青砂层表面凹凸度的同心圆直径及测量点数 表 4.2.2 同心圆直径(m) 测量点数油罐直径D(m)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圈 圈D7645D765D45D/6D/5D/4 D/32D/5 D/2 D/23D/53D/4 2D/34D/55D/6 888 1616162424243232 402、当油罐直径小于 25m 时,可从基础中心向基础周边拉线测量,基础表面每 100范围内测点不得少于 10 点(小于 100的
26、基础按 100计算),基础表面凹凸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 25mm。第三节 罐底组装第 4.3.1 条 底板铺设前,其下表面应涂刷防腐涂料,每块底板边缘 50mm 范围内,不刷。第 4.3.2 条 罐底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时,对接焊缝应完全焊透,表面应平整。垫板应与对接的两块底板贴紧,其间隙不得大于 1mm。罐底对接接头间隙,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罐底对接接头间隙 表 4.3.2 焊接方法 钢板厚度 (mm) 间隙( mm)手工电弧焊6651716 31不开坡口610 411016 21埋弧自动焊开坡口16 31手工电弧焊打底,埋弧自动焊作填充焊 1021 82第 4.3.3 条 中幅板采
27、用搭接接头时,其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为5mm。第 4.3.4 条 中幅板与弓形边缘板之间采用搭接接头时,中幅板应搭在弓形边缘板的上面,搭接宽度可适当放大。第 4.3.5 条 搭接接头三层钢板重叠部分,应将上层底板切角。切角长度应为搭接长度的 2 倍,其宽度应为搭接长度的 2/3。在上层底板铺设前,应先焊接上层底板覆盖部分的角焊缝(图 4.3.5)。图 4.3.5 底板三层钢板重叠部分的切角A上层底板;BA 板覆盖的焊缝; L搭接宽度第四节 罐壁组装第 4.4.1 条壁板组装前,应对预制的壁板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组装。需重新校正时,应防止出现锤痕。第 4.4.2 条 采用对接接头的罐壁组装应符合下列
28、规定:一、底圈壁板1、相邻两壁板上口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2mm。在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6mm;2、壁板的铅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3mm;3、组装焊接后,在底圈罐壁 1m 高处,内表面任意点半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21 的规定。底圈壁板 1m 高处内表面任意点半径的允许偏差 表 4.4.21 油罐直径 D(m) 半径允许偏差(mm )D12.512.5D4545D76D7613192532罐壁环向对接接头的组装间隙 表 4.4.22 手工焊 埋弧焊坡口型式板厚(mm) 间隙(mm) 板厚(mm) 间隙(mm)1b+1b20b11515120+1b20b31
29、12120+1b0012138+1b2020138+1b00二、其他各圈壁板的铅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该圈壁板高度的 0.3%;三、壁板对接接头的组装间隙,当图纸无要求时,可按表 4.4.22 和表 4.4.23 的规定执行;罐壁纵向对接接头的组装间隙 表 4.4.23 手工焊 气电立焊坡口型式板厚(mm) 间隙(mm) 板厚(mm) 间隙(mm)b1b10b9 b2191512381b201238 b 51四、壁板组装时,应保证内表面齐平,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纵向焊缝错边量:当板厚小于 10mm 时,不应大于板厚的 1/10,且不应大于 1.5mm。2、环向焊缝错边量:当上圈壁板厚度小于
30、 8mm 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 1.5mm;当上圈壁板厚度大于或等于 8mm 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板厚的 2/10,且不应大于 3mm。五、组装焊接后,焊缝的角变形用 1m 长的弧形样板检查,并应符合表 4.4.24 的规定。六、组装焊接后,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平缓,不得有突然起伏,且应符合表 4.4.25 的规定。罐壁焊缝的角变形 表 4.4.24 板厚 (mm ) 角变形(mm)121225251086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 表 4.4.25 板厚 (mm ) 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25251310第 4.4.3 条 罐壁采用搭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
31、为5mm,搭接间隙不应大于 1mm,丁字焊缝的搭接处的局部间隙不得大于 2mm;二、组装焊接后,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六款的规定;三、罐壁倒装时,顶圈罐壁上口水平允许偏差和底圈罐壁的半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第 五 节 固 定 顶 组 装第 4.5.1 条 固 定 顶 安 装 前 , 应 按 本 规 范 表 4.4.2 1 的 规 定 检 查 包 边 角 钢 的 半 径 偏 差 。第 4.5.2 条 罐 顶 支 撑 柱 的 铅 垂 允 许 偏 差 , 不 应 大 于 柱 高 的 0.1%, 且 不 大 于 10mm。第 4.5.3
32、 条 顶 板 应 按 画 好 的 等 分 线 对 称 组 装 。 顶 板 搭 接 宽 度 允 许 偏 差 为 5mm。第 六 节 浮 顶 组 装第 4.6.1 条 浮 顶 的 组 装 , 宜 在 临 时 支 架 上 进 行 。第 4.6.2 条 浮 顶 板 的 搭 接 宽 度 允 许 偏 差 应 为 5mm。第 4.6.3 条 浮 顶 应 与 底 圈 壁 板 同 心 , 浮 顶 外 边 缘 板 与 底 圈 罐 壁 间 隙 允 许 偏 差 为 15mm。第 4.6.4 条 浮 顶 内 、 外 边 缘 板 的 组 装 ,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一 、 内 、 外 边 缘 板 对 接 接 头
33、 的 错 边 量 不 得 大 于 板 厚 的 3/20, 且 不 应 大 于 1.5mm;二 、 外 边 缘 板 铅 垂 的 允 许 偏 差 , 不 得 大 于 3mm;三 、 用 弧 形 样 板 检 查 内 、 外 边 缘 板 的 凹 凸 变 形 , 弧 形 样 板 与 边 缘 板 的 局 部 间 隙 不 得 大 于 5mm。第 七 节 附 件 安 装第 4.7.1 条 罐 体 的 开 孔 接 管 ,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一 、 开 孔 接 管 的 中 心 位 置 偏 差 , 不 得 大 于 10mm; 按 管 外 伸 长 度 的 允 许 偏 差 应 为 5mm。二 、 开 孔 补
34、 强 板 的 曲 率 , 应 与 罐 体 曲 率 一 致 ;三 、 开 孔 接 管 法 兰 的 密 封 面 应 平 整 , 不 得 有 焊 瘤 和 划 痕 , 法 兰 的 密 封 面 应 与 接 管 的 轴 线 垂 直 , 倾 斜不 应 大 于 法 兰 外 径 的 1%, 且 不 得 大 于 3mm, 法 兰 的 螺 栓 孔 , 应 跨 中 安 装 。第 4.7.2 条 量 油 导 向 管 的 铅 垂 允 许 偏 差 , 不 得 大 于 管 高 的 0.1%, 且 不 得 大 于 10mm。第 4.7.3 条 在 油 罐 试 水 过 程 中 , 应 调 整 浮 顶 支 柱 的 高 度 。第 4
35、.7.4 条 中 央 排 水 管 的 旋 转 接 头 , 安 装 前 应 在 动 态 下 以 390MPa 压 力 进 行 水 压 试 验 , 无 渗 漏 为 合格 。第 4.7.5 条 密 封 装 置 在 运 输 和 安 装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保 护 , 不 得 损 伤 。 橡 胶 制 品 安 装 时 ,应 注 意 防 火 。刮 蜡 板 应 紧 贴 罐 壁 , 局 部 的 最 大 间 隙 , 不 得 超 过 5mm。第 4.7.6 条 转 动 浮 梯 中 心 线 的 水 平 投 影 , 应 与 轨 道 中 心 线 重 合 , 允 许 偏 差 不 应 大 于 10。第 五 章 焊 接第
36、一 节 焊 接 工 艺 评 定第 5.1.1 条 油 罐 施 焊 前 , 施 工 单 位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的 压 力 容 器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标 准 和 本 规 范 的 规 定进 行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第 5.1.2 条 焊 接 工 艺 的 评 定 , 除 应 符 合 现 行 压 力 容 器 焊 接 工 艺 评 定 标 准 的 规 定 外 , 还 应 符 合 下列 要 求 :一 、 焊 接 工 艺 的 评 定 , 应 采 用 对 接 焊 缝 试 件 及 T 形 角 焊 缝 试 件 。 对 接 焊 缝 的 试 件 应 包 括 底 圈 罐 壁 板的 立 焊 及 横 焊 位
37、置 ,T 形 接 头 角 焊 缝 的 试 件 , 应 由 底 圈 壁 板 与 罐 底 边 缘 板 组 成 的 角 焊 缝 试 件 切 取 。 T 形 接头 角 焊 缝 试 件 的 制 备 和 检 验 ,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附 录 一 的 规 定 。二 、 对 接 焊 缝 的 试 件 , 应 作 拉 伸 和 横 向 弯 曲 试 验 。 当 设 计 对 母 材 冲 击 韧 性 有 要 求 时 , 还 应 作 冲 击 韧性 试 验 。第 5.1.3 条 施 工 单 位 首 次 使 用 的 钢 种 , 应 根 据 钢 号 、 板 厚 、 焊 接 方 法 及 焊 接 材 料 等 ,按 国 家 现
38、行 的 焊 接 性 试 验 标 准 进 行 焊 接 性 试 验 , 以 确 定 合 适 的 焊 接 工 艺 。第 二 节 焊 工 考 核第 5.2.1 条 从 事 手 工 电 弧 焊 、 埋 弧 焊 和 气 电 立 焊 的 焊 工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现 场 设 备 、 工 业 管 道 焊接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J23682) 焊 工 考 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考 试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一 、 考 试 试 板 的 接 头 型 式 、 焊 接 方 法 、 焊 接 位 置 及 材 质 等 , 均 应 与 施 焊 的 油 罐 一 致
39、 。二 、 对 于 埋 弧 焊 焊 工 除 应 进 行 埋 弧 焊 平 焊 或 横 焊 位 置 的 考 试 外 , 还 应 进 行 手 工 电 弧 焊 平 焊 位 置 的 考试 。三 、 气 电 立 焊 焊 工 应 通 过 立 焊 板 状 试 板 的 考 试 。四 、 试 板 必 须 进 行 外 观 检 查 、 射 线 探 伤 检 查 和 冷 弯 试 验 。 射 线 探 伤 检 查 应 以 不 低 于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钢 熔 化 焊 对 接 接 头 射 线 照 相 和 质 量 分 级 ( GB332387) 的 级 为 合 格 。第 5.2.2 条 按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焊 工
40、考 试 规 则 考 试 合 格 并 取 得 劳 动 人 事 部 门 颁 发 的 相 应 钢 材 类 别 、组 别 和 试 件 分 类 代 号 合 格 证 的 焊 工 ,可 以 从 事 油 罐 相 应 部 位 的 焊 接 , 不 再 考 试 。第三节 焊前准备第 5.3.1 条 油罐施工前,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制定油罐焊接施工技术方案。第 5.3.2 条 焊接设备应满足焊接工艺和材料的要求。第 5.3.3 条 抗拉强度大于 430MPa(44kgf/ )、板厚大于 13mm 的罐壁对接焊缝,应采用低氢型焊条进行焊接。第 5.3.4 条 焊接材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或表 5
41、.3.4 的规定进行烘干和使用。焊接材料烘干和使用 表 5.3.4 种 类 烘干温度() 恒温时间(h) 允许使用时间(h) 重复烘干次数非低氢型焊条(纤维素型除外)100150 0.51 8 3低氢型焊条 350400 12 4 2熔炼型 150300焊剂烧结型 20040012 4 药芯焊丝 200350 12 注:药芯密封的焊丝和密封盒装的药芯焊丝原则上不在烘干。药芯焊丝烘干后应冷却至室温才能装机使用,以免堵塞导电嘴。烘干后的低氢型焊条,应保存在 100150的恒温箱中,随用随取。低氢型焊条在现场使用时,应备有性能良好的保温筒,超过允许使用时间后须重新烘干。第 5.3.5 条 气电立焊所
42、使用的保护气体,水分含量不应超过 0.005%(质量)。使用前应经预热和干燥。第四节 焊接施工第 5.4.1 条 定位焊及工卡具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担任、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相同。引弧和熄弧都应在坡口内或焊道上。每段定位焊缝的长度,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宜小于 50mm;屈服点大于 390MPa 的低合金钢,不宜小于 80mm。第 5.4.2 条 焊接前应检查组装质量,清除坡口面及坡口两侧 20mm 范围内的泥砂铁锈、水分和油污,并应充分干燥。第 5.4.3 条 焊接中应保证焊道始端和终端的质量。始端应采用后退起弧法,必要时可采用引弧板。终端应将弧坑填满。多层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第 5.4.
43、4 条 板厚大于或等于 6mm 的搭接角焊缝,应至少焊两遍。第 5.4.5 条 双面焊的对接接头在背面焊接前应清根。当采用碳弧气刨时,清根后应修整刨槽,磨除渗碳层;当母材屈服点大于 390MPa 时,还应作渗透探伤。第 5.4.6 条 在下列任何一种焊接环境,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进行焊接:一、雨天或雪天;二、手工焊时,风速超过 8m/s;气电立焊或气体保护焊时,风速超过 2.2m/s;三、焊接环境气温:普通碳素钢焊接时低于20;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10;屈服点大于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 0;四、大气相对湿度超过 90%。第 5.4.7 条 预热温度,应根据钢板的材质、厚度、接
44、头拘束度、焊接材料及气候条件等因素,经焊接性试验及焊接工艺评定确定。预热的温度,宜符合表 5.4.7 的规定。钢材预热温度 表 5.4.7 钢种 钢板厚度(mm) 焊接环境气温() 预热温度()2030 200 50100普通碳素钢3038 200 75125低合屈服点 s390MPa 2532 100 751253238 10常温 1001252025 751252532 100150390s440MPa32380常温12517520 751252025 1001502532 125175金钢440s490MPa32380常温150200预热时应均匀加热。预热的范围,不得小于焊缝中心线两侧各
45、三倍板厚,且不小于 100mm。预热温度,应采用测温笔或表面温度计在距焊缝中心线 50mm 处对称测量。焊前预热的焊缝,焊接层间温度不应低于预热温度。第 5.4.8 条 需后热清氢处理的焊缝,应在焊接完毕后立即进行消氢处理。消氢处理的加热温度宜为200250,保温的时间,宜为 0.51h。第 5.4.9 条 屈服点大于 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时,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手工电弧焊用的焊条,其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不应超过 5mL/100g;二、当板厚大于 25mm 时,当采用碳弧气刨清根时,应进行预热。预热温度宜为 100150;三、焊接时应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四、当
46、气温高于 30,且相对湿度超过 85%时,不宜进行现场焊接;五、对板厚大于 32mm 的钢板,在焊接后,应按本规范第 5.4.8 条的要求,进行后热消氢处理。第 5.4.10 条 强度不同的钢材焊接时,宜选用与强度较低的钢材相匹配的焊接材料和采用与强度较高的钢材相应的焊接工艺。第 五 节 焊 接 顺 序第 5.5.1 条 罐 底 的 焊 接 , 应 采 用 收 缩 变 形 最 小 的 焊 接 工 艺 及 焊 接 顺 序 。 罐 底 的 焊 接 , 宜 按 下 列 顺 序进 行 :一 、 中 幅 板 焊 接 时 , 应 先 焊 短 焊 缝 , 后 焊 长 焊 缝 。 初 层 焊 道 应 采 用
47、分 段 退 焊 或 跳 焊 法 。二 、 边 缘 板 的 焊 接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首 先 施 焊 靠 外 缘 300mm 部 位 的 焊 缝 。 在 罐 底 与 罐 壁 连 接 的 角 焊 缝 焊 完 后 且 边 缘 板 与 中 幅 板 之 间的 收 缩 缝 施 焊 前 ,应 完 成 剩 余 的 边 缘 板 对 接 焊 缝 的 焊 接 。2、 弓 形 边 缘 板 对 接 焊 缝 的 初 层 焊 , 宜 采 用 焊 工 均 匀 分 布 , 对 称 施 焊 方 法 。3、 收 缩 缝 的 第 一 层 焊 接 , 应 采 用 分 段 退 焊 或 跳 焊 法 。三 、 罐 底 与 罐 壁 连 接 的 角 焊 缝 焊 接 , 应 在 底 圈 壁 板 纵 焊 缝 焊 完 后 施 焊 ,并 由 数 对 焊 工 从 罐 内 、 外 沿 同一 方 向 进 行 分 段 焊 接 。 初 层 的 焊 道 , 应 采 用 分 段 退 焊 或 跳 焊 法 。第 5.5.2 条 罐 壁 的 焊 接 , 宜 按 下 列 顺 序 进 行 :一 、 罐 壁 的 焊 接 , 应 先 焊 纵 向 焊 缝 , 后 焊 环 向 焊 缝 。 当 焊 完 相 邻 两 圈 壁 板 的 纵 向 焊 缝 后 ,再 焊 其 间的 环 向 焊 缝 ; 焊 工 应 均 匀 分 布 , 并 沿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