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症监护学的概论重症监护(intensive care) 是指对收治的各类危重病患者,运用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现代化的监护和抢救设备,对其实施集中的加强治疗和护理。以最大限度的确保病人的生存及随后的生命质量。 一、概念(一)历史19 世纪 50 年代克里米亚战争期间,Florence Nigntingale 把可望救治的重伤员安置在靠近护士站的地方;20 世纪 20 年代起在美国开始建立神经外科术后 ICU,外科烧伤病人ICU,及为治疗小儿麻痹症的 ICU1952 年,丹麦的脊髓灰质炎流行,有很多患者死于呼吸衰竭,为了集中救治这些呼吸功能不全的病人,也为了充分的利用呼吸机资源,建立了ICU,随
2、后英、德等发达国家也建立了 ICU。我国从 80 年代初期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建立了不同规模的 ICU,1980 年我国就成立了全国危重病人医学会筹委会,1986 年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法 ,80 年代后期我国大中城市的大医院均成立了不同规模的 ICU。(二)基本概念-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监护:为了判断某项治疗的效果和决定采取某项治疗措施,对病人
3、进行连续或接近连续的方法实施评价病人的功能。-危重病人:生理功能处于不稳定的病人,人体内重要器官功能任何微小改变,即可导致机体器官系统的不可逆的功能损害或死亡。-危重病医学:是一门研究危重病症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的科学,具有多学科交叉和渗透的特点。对由各种病因、创伤导致危及生命或处于危险状态,并且有一种或多个器官衰竭的患者,进行多种学科和多种功能医护监护的医学领域。(三)ICU 种类: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综合 ICU、专科 ICU、部分综合 ICU二、收治范围1、 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2、 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
4、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4、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三、ICU 病房建设标准1、ICU 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2、 ICU 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 1518M2;每个 ICU 最少配备一个单间
5、病房,面积为1825M2。每个 ICU 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 12 间。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3、 ICU 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条件的 ICU 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 1.5:1 以上。4、 ICU 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
6、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5、 ICU 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 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 2 床 1 套。6、 ICU 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7、 ICU 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8、 ICU 的设计要求
7、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9、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 ICU 的噪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ICU 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 45 分贝(A),傍晚 40 分贝(A),夜晚20 分贝(A)。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10、ICU 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四、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一)医师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2、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
8、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 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免疫功能紊乱。要掌握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方法。3、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心肺复苏术、 颅内压监测技术、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等技术。(二)护士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2、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3、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