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建筑分类及定性(1)住宅 纯住宅:落地住宅、地库上住宅;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底部设有一层或二层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网点【多规2.0.14】 ;多层住宅:九层及以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3.1高层住宅:一类高层住宅:19层及以上。二类高层住宅10-18层。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3.0.1塔式高层住宅的认定:户门到疏散出口的距离应小于10m;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6.2.2平面长宽比应小于2:1;单元式住宅:单元式住宅不能做剪刀梯,如果做剪刀梯单元之间要设双墙按连塔住宅设计。连塔住宅:缝两侧的窗间距要大于两米;
2、每个单元的长宽比要小于2:1;(长宽比大于2:1,板楼?)每个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要小于10米;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宅的高层住宅。商业服务网点定义【多规2.0.14】居住建筑的首层
3、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分别独立设置。层数的确定【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4.0.5】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 时,应对大于3.00m 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 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 时,多
4、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 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2.顶层为三层跃层住宅,是否也可不计层数?当顶层为两层跃层住宅,可按一层计层数(注:规划层数仍为两层) ;当顶层跃层住宅超过二层或跃层住宅不处于顶层时,按自然层计层数。-(2)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高规2.0.8】当定性为商住楼时需注意:除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高规8.2.1】反之-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需要设加压送风井。
5、(一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50m 或24m 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 )-(3)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高规2.0.7】当住宅底部设有公共配套用房时如何定义?-二、防火分区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多规:2.0.22】设备用房尽量集中布置,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1000平方米。(非车库用房)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地下层车库区与非车库区(设备用房、
6、储藏室等)应各自独立划分防火分区、设独立安全出口。车库区尽量满足一个防火分区2部疏散楼梯,有困难时,防火分区3部疏散楼梯。非车库区按照高规6.1.12.1条,建规5.3.12条,每个防火分区自设1部疏散楼梯,另外可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地下室设有汽车库与设备用房时设备用房是否应设独立的防火分区。设备用房另设防火分区时,是否允许设甲级防火门通向汽车库? 设备用房应设独立防火分区,但允许在防火墙上设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当地下室设自行车库时也应按戊类仓库另设独立的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7.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
7、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5.3.3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三、防烟分区-四、防火门窗带网点住宅应划分防火分区及绘制防火分区示意图,根据功能划分防火分区,不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防火
8、分区。高层住宅凹口内设置的两户外窗相对及垂直布置时的防火距离要求4米,平行布置时的防火距离要求2米(多层不受限制) 。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防火挑檐。住宅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设雨篷。钢构玻璃雨蓬应说明其安全、防火性能。厨房窗开口的上方应设置不小于1M 的防火挑檐,应满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11条的规定。(餐厅)地下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要有两个疏散出口。地下车库中较大设备用房应单独划分防火分区。 (有大型设备进出的需要设计设备进出安装通道,如换热间、变配电等)地下室人防防倒塌楼梯间,只设了人防密闭门,未设防火门。有项目
9、地上地下楼梯间外墙设置上下同窗,未考虑防火分隔措施(设窗槛墙) 。消防电梯机房出屋面的门为甲级防火门(钢制) 。非消防电梯的机房出屋面的门消防上无特别要求,公司统一规定为乙级防火门(钢制) ,比普通木门结实耐久。消防电梯机房与其它机房之间隔墙上门洞未设甲级防火门。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防火卷帘。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防火门开启方向不应朝向变形缝。楼梯电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3.0平方米安全疏散楼梯间与相邻
10、房间的窗间墙,或防火墙两侧的窗间墙,或连体住宅不同单元相邻两户之间的窗间墙宽充不足2米。设备用房的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布置了其他小房间且将门开向前室。厨房内的食梯服务梯在各层应设单独的电梯间(设乙级防火门) ,防止通过电梯将上下层防火分区串联(各层均同) 。上悬窗不宜做为排烟使用(厨房、楼梯间窗不宜做成上悬窗) 。多层公共建筑封闭楼梯间可不采用防火门吗? 现行防火规范不要求设防火门。耐火极限:钢结构沉重部位材料的耐火极限应注明。-五、安全疏散4.1安全出口【多规】2.0.17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1、。【条文说明】本条中所指室内安全区域为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用实体防火墙分隔的相邻防火分区可视为安全区域。但这些场所均应考虑作为临时安全避难用。位于负一层的消防控制室如何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方法一,通过专用的短走道进入疏散楼梯间。方法二,通过公共走道进入疏散楼梯间,将走道上的其他房间门设为甲级防火门。安全疏散出口穿过其他房间方能到达。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不足5米。高层住宅首层外门净宽1100,洞口尺寸1200。多层住宅首层外门净宽900,洞口尺寸1000。安全疏散门采用了弹簧门、卷帘门。高层建筑疏散门保证净宽900,所以门洞至少要有1050宽度。
12、 (因为门框占150) 。厨房的上方不应设置洗手间(复式住宅除外) 。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多层建筑的房间只开了一个门。位于袋形走道的尽端的只开了一个门的房间,宽度不足1.4米。应设防火门的未设防火门,或防火门未向外开启。消防泵房必须直通室外。当变配电中的变压器为干式变压器时,可以按照普通房间设计设计疏散,不需直通室外。4.2疏散距离10m-15m-20m-30m-45m-60m多层建筑: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多规:5.3.13】住宅: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1-9层
13、以下为15m;10-18层为10m。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6.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规-6.1.7】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高规-6.3.3.3】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汽车库防火规范-6.0
14、.5】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多层22m,高层20m。4.3疏散宽度4.4疏散通道通过公共疏散走道或者大空间联系两个疏散出口。有项目出现了经过一个大房间才能到达第二出口的做法,违反了消防规范。连体的高层塔式住宅(或称单元式住宅)既未设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也未从第10层起在相邻连通阳台或凹廊。与地下室相通的疏散楼梯下到一层时未做设门分隔等措施。设备用房门不能直接开向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高规:6.2.5.1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第 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注意通道上不要开门,影响疏散宽度。4.5楼梯(1)
15、多规-2.0.18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多规-2.0.19 防烟楼梯间 smoke-proof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施工图审查的重点:六层教学楼采用了开敞楼梯(应为封闭楼梯) 。疏散楼梯本身应该为完整空间,楼上
16、的人可通过疏散楼梯间疏散到首层室外。 (楼梯向下疏散需要连续的并在同一安全空间中完成) 。两侧是墙的楼梯须设置靠墙扶手,靠墙扶手应设在结实的外侧实体墙上,并且保证其做法要满足疏散楼梯净宽的要求。扶手做法详图可选择省标图集 L04J006-25-4。?一个防火分区无自己单独使用的安全疏散楼梯,全部安全疏散出口均应与其相连的防火分区共用。楼梯净宽是指外墙外到扶手中心的宽度,高层中不能小于1200mm。扶手栏杆7.4.8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多规)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高规6.1.5】楼梯前室:前室内不
17、允许设电井(提高电井门的防火等级-青岛)避免三合一前室不应经过前室到达第二疏散出口-六、室内消防扑救消防电梯未下到地下室,或消防电梯未设前室;防烟楼梯间未设前室。-七、室外消防扑救消防车道:青岛消防局规定:高层建筑区内消防道路宽度最小为4米时,道路内转弯半径10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外墙5米消防车道的坡度8%消防车道的回车场的设置:一般情况为12*12m,高层建筑区15*15m,超过18层建筑区18*18m消防车道的路面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消防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位置:在建筑落地面一侧、有直通室外楼梯的部位、距建筑外墙5米之外,15米之内的范围内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登高操作
18、场地15m(长)*8m(宽) ,至建筑外墙距离:5mL15m。供消防车停留的作业场地坡度3%。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对应的范围内,每层应设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净尺寸0.8*1.0m,窗台1.2m。供消防救援的建筑立面一侧不应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高压电线、树木等。扑救作业场地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常见问题:消防登高面面宽不足,或消防登高面无安全出口。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未设消防车道。位于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消防车道未用防火墙分隔。消防登高面的道路坡度大于2%,或转弯半径小于12米。建筑消防高度:建筑消防高度,按照建筑周边最低点计算高度消防落地面: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19、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在此范围内不能不治进深大于4米,高度大于5米的裙房。高层住宅建筑至少一个长边落地,可通消防车。出地面排风井地下车库排风井:在地面的排放口应高出地面2.5m,并与住宅楼的距离保持在10m 以上(消防局要求6米) ,且排风口不朝向邻近住宅楼。-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防火设计规范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 的规定。表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类别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甲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
20、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乙1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2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助燃气体;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 1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2 可燃固体丁 难燃烧物品戊 不燃烧物品需明确住宅储藏室储物防火危险性类别。根据防火规范,应注明“丙类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