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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6920155 上传时间:2019-04-27 格式:PPT 页数:8 大小:9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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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课程:经济法,院系:法 学 院任课教师:尹继良职称:副 教 授,经济法的含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来讲,包括四类。 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第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2009年,21岁的淮工大三王德华同学得到祖父遗赠40万元,经过一番准备,于2009年6月,投资30万元,设立了一家酒吧,聘用同学周某(22岁)做业务员,并约定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过他同意。由于生意不景气,欠外债10万元。2009年8月王德华以酒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10万元,作为营业资金。周某利用外

2、出采购材料之机,将经手的8万元营业款借给某个体户,周某从该个体户处接受好处费7000元。又与张三签定了10万元的合同,造成企业亏损3万元。周某的行为使得酒吧无力继续经营。王德华决定解散,同时王德华要求周某尽快归还出借的资金,但周某不仅不归还资金,反而不辞而别.王德华与李某与2010年8月1日结婚,婚前王德华之父赠一套房产和一汽车与其子,李某之父赠50万元与其女,2010年8月15日,李某美国亲属赠20万美元给她,并为她买了一套房屋。 1.王德华聘用业务员周某有无不妥,为什么? 2.周某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周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3.周与张三的合同是否有效?亏损的3万元如何处理? 4.该企业所欠债

3、务如何处理,为什么?,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外商独资企业也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二)特征 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其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如:厂、店

4、、部、中心、工作室等等。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 提出申请。 2. 工商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定禁止从事营业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可以转让继承。 3.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一种是自己去管,另外是委托别人去管

5、。就这两种情况,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15;30;60 财产清偿顺序。 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

6、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施行时间):2000年1月1日,2010年3月,大三学生李西施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李西施摄影工作室,登记时以其父母给的5万元作为出资。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其同意。4月10日,乙未经同意,以企业的名义向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7月4日,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丁的债务,决定解散该企业,进行清算。经查,企业和李西施的资产及债务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欠交税款3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丁10万元;2、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李西施个人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4、其父母有存款10万?;4、如果没有解散该企业,9月,李西施与戊签订了李西施摄影工作室转让协议,约定:“李西施以3万元将李西施摄影工作室转让给戊,戊不承担转让前企业经营期间的任何债权债务。”10月,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办理了变更登记。问:1、乙于4月10日以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2、9月,该企业急需设备。乙自行做主将自己的一套二手设备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该企业。使用不到2个月,该设备报废,致使企业不能履行对王德华的合同,并承担了违约金5000元。如何处理?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李西施是否因清算完成而免责?丁是否可以要求李西施的父母偿还债务;4、债权人可以要求戊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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