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指南 会员种类 会员业务 会员基本权利和义务 入会条件 入会流程 会费标准会员种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会员是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认可并遵守本中心业务规则,并且最近两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会员承担的功能不同,分为三种类型:(一)推荐商会员推荐商会员主要承担辅导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帮助公司寻找合格的投资者,争取公司到本中心挂牌融资,并进行持续督导及相关服务的职能。证券公司及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可以申请成为推荐商会员。推荐商会员在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可以
2、从事推荐公司挂牌、股份报价、代理买卖、私募债承销、投资咨询等业务。(二)专业服务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主要承担给公司提供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确保公司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专业服务商会员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组成,可以从事挂牌公司的审计、法律审查和资产评估业务。(三)战略会员战略会员主要是指能够给本中心带来客户、信息、渠道、优质金融产品等战略资源的合作伙伴。战略会员一般由银行、信托、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组成,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可以从事资金存管、股份报价、代理买卖、私募债承销、创新产品、投资咨询等业务。会员业务会员根据自身业务能力及战略资源,可以
3、向本中心申请如下业务:(一)推荐公司挂牌主要承担给公司做尽职调查报告,在公司需要融资的时候,帮助公司寻找投资者,帮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辅导公司到本中心挂牌,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进行持续督导。推荐业务可向挂牌公司收取不高于 50 万元的费用。(二)股权定向融资主要是接受挂牌公司委托,开展股权定向融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和承销,并可在本中心挂牌转让。可向挂牌公司收取不超过 8%的承销费用。(三)私募债承销主要是接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开展私募债业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和承销,并可在本中心挂牌转让。可向发行公司收取不超过 3%的承销费用。(四)代理买卖主要接受合格投资者的委托,向本中心申报转让产品的买
4、卖,促进转让成交并收取不超过转让金额 3的佣金。(五)股份报价主要接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的委托,对挂牌公司股权进行买入价和卖出价的报价业务,赚取买卖差价,并为市场提供适度的流动性。可向委托股东收取不超过 50%的利润分成。(六)资金存管主要是接受合格投资者委托,对其资金进行依法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七)创新业务创新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产品,经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批准或报备后,进入本中心挂牌交易。(八)投资咨询给公司提供战略规划、理财投资、财务顾问、税务筹划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类增值服务,帮助公司规范运营和加快发展。(九)其他中介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可以分别开展
5、对挂牌公司的财务审计、法律事务和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会员基本权利和义务(一)会员拥有如下基本权利1.参加会员大会,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对本中心业务开展的建议权;3.在开展股份公司挂牌、私募债券承销、挂牌公司定向融资、代理买卖、股份报价、挂牌公司转境内外有关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业务中得到本中心的指导;4.参与本中心的市场推介和开发活动;5.享受本中心的其他服务。(二)会员承担的基本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以及本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2.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促进本中心会员共同发展;3.按照缴纳会费;4.本中心规定的其他义务。入会条件(一)依法设立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
6、经营业绩;(三)认可并遵照执行本中心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四)最近二十四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五)已经制定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和业务规则;(六)具备成为会员必要的人才、设备、技术、客户等资源。入会流程(一)申请材料申请成为会员,要向本中心提交下列资料: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会员入会申请书(加盖公章) ;2. 会员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经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告(设立未满一年的,可以最近一次验资报告替代财务报告
7、)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入会程序1.签订会员入会登记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3.签订会员入会协议书;4.缴纳会员费,领取会员证。会费标准(一) 进场费(除备注每年收取的项目外,其他均为一次性收取):1、证券公司每家 80 万元 2、战略会员每家 60 万元3、投资管理机构每家 30 万元或 5 万元/每年 4、会计师事务所(一级)每家 30 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二级)每家 5 万元/ 每年5、律师事务所(一级)每家 30 万元律师事务所(二级)每家 5 万元/每年6、资产评估事务所 每家 5 万元/每年(备注:证券公司在支付会员费后,可以申请从事包括推荐
8、承销挂牌、股份报价、私募债承销、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全部五项业务。战略会员暂规定可从事资金存管、股份报价、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业务。投资管理机构在支付会员费后,可以申请从事推荐承销挂牌、股份报价等两项业务。一级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从事推荐承销挂牌及二级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二级会计师事务所可从事股权及私募债等项目的审计业务。一级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推荐承销挂牌及二级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二级律师事务可从事股权及私募债等项目的法律业务。资产评估事务所可从事股权及私募债等项目的评估业务。 )(二) 会员监管与服务费( 一次性交纳会费的前三年免收取):1、证券公司每家 暂定 8 万元 2、战略会员每家 暂定 8
9、 万元 3、投资管理机构每家 暂定 2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一级)每家 暂定 5 万元会计师事务所(二级)每家 暂定 2 万元5、律师事务所(一级)每家 暂定 5 万元律师事务所(二级)每家 暂定 2 万元6、资产评估事务所 每家 暂定 2 万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入会申请书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我公司系* 年* 月*日成立于*的证券公司/银行/ 投资机构,主要从事* 。一、依法设立等历史沿革情况二、信誉及经营业绩情况三、最近二十四个月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四、最近一期经审计机构确认的净资产情况五、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表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
10、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六、财务、法律、行业分析等专业队伍的建设情况七、尽职调查工作经验说明八、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说明我公司认可并承诺遵照执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各项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综上,我公司符合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所规定的会员入会条件,申请成为贵中心会员。特此申请。申请机构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一、会员入会登记表(加盖公章)二、会员自律承诺书(加盖公章)三、会员入会协议书(加盖公章)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或其他合法执业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公司章程或设立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六、经审计机构审计
11、的最近一年度或一期财务报告(设立未满一年的,可以最近一次验资报告替代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一: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入会登记表会员证书编号: 企 业 名 称企 业 类 型 证券公司 银行 投资机构 中介机构 其他企 业 性 质(可多选)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 净资产(万元)经 营 范 围企业联系电话 企业传真号码企业通迅地址及邮编会 员 种 类 推荐商会员 专业服务商会员 战略会员姓名: 职务: 电话:业务联络人 邮箱:申请人申请意见我公司符合贵中心所规定的会员入会条件,特申请成为贵中心会员。申请机构 (公章)法
12、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审核意见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入 会 时 间 年 月 日附件二:会员自律承诺书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单位”)就申请成为贵中心会员开展相关业务,特承诺如下:一、内部管理(一)按照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设置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由本公司/本单位高管人员负责日常相关业务管理。(二)专职业务人员具备财务、法律、行业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浙江股权
13、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关业务规则。(三)专职业务人员按照中心的要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四)建立健全本公司/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严格执行。(五)由专职人员负责持续督导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与中心、挂牌公司之间联系通畅。(六)保证不利用股份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七)按照暂行管理办法及中心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分别与所推荐挂牌公司及中心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八)遵守会员管理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正确行使会员权利,按时缴纳会费。(九)在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
14、时,及时报告中心,并按照中心的要求进行处理。二、业务开展(一)按照暂行管理办法、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挂牌业务规则)、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定向增资业务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增资业务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尽职调查及内部审核程序,向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报送相关业务申请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二)按照挂牌业务规则、定向增资业务规则的规定为每一家拟挂牌公司或拟定向增资挂牌公司设立项目小组,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三)按照挂牌业务规则和定向增资业务规则的规定,在开展尽职调查前,将拟挂牌公司的基本情况、推荐机构会员立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律师事务所及项目成员、资产评估事务所及项目成员名单、
15、简历及资格证明文件报中心预审。(四)按照中心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规定对拟挂牌公司或拟定向增资挂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全面、真实、客观调查的基础上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五)对拟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中心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六)按照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报价业务管理规则对挂牌公司股权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报价。(七)认真编制相关业务申请文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八)按照规定认真办理所推荐挂牌公司进入中心进行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三、信息披露(一)依据暂行
16、管理办法、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对所督导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核。(三)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所督导的挂牌公司在指定场所发布相关信息。(四)依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协助所督导的挂牌公司做好股权暂停转让、股权恢复转让和终止挂牌工作。四、其他(一)积极配合中心对本公司/本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查、核查,不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中心的整改要求。(二)根据中心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中心。(三)做好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本公司/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地开展中心相关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
17、资者合法权益,接受中心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承诺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附件三: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入会协议书甲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依据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申请成为甲方会员,为挂牌公司提供相关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依据会员管理规则,对乙方提交的入会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会员条件的成为会员。 第二条 乙方申请从事的会员业务:推荐商会员业务 专业服务商会员业务 战略
18、会员业务如申请成为推荐商会员,可从事的相应业务为:股份推荐承销业务 股份报价业务代理买卖业务 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如申请成为专业服务商会员会员,可从事的相应业务为:会计业务 评估业务 法律业务如申请成为战略会员,可从事的相应业务为资金存管业务 股份报价业务 代理买卖业务 其他权益类业务(注:以上在上打勾表示选择该项资格)第三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一)与乙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了解掌握乙方在开展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的运作情况;(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内进行的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对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三)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提供相应的指
19、导及服务;(四)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业务需要,及时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的规则,保证乙方相关业务顺利开展。第四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及义务(一)参加会员大会,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甲方相关业务开展具有建议权;(三)在开展相关业务中得到甲方业务指导及服务的权利;(四)参与甲方组织的市场推介和开发活动的权利;(五)须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及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六)须按甲方会员收费管理办法及时缴纳相应的会费;(七)勤勉尽职地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第五条 乙方应设会员代表一名,组织、协调会员与甲方的各项业务往来。会员代表由会员高级管理人员或会员指定的具有履职能力的人员担任。乙方设会员业务联络人一至二
20、名,协助会员代表履行相应职责。第六条 会员收费乙方入会需向甲方缴纳的费用有:1、会员费 5 万元2、监管服务年费 2 万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缴纳会员费,监管服务年费应当在缴费年度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缴纳。第七条 会员代表、会员业务联络人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管理会员事务; (二)组织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会员内部培训;(三)每日浏览甲方指定网站会员专区,及时接收甲方发送的业务文件,并协调落实;(四)及时更新甲方指定网站会员专区中的会员信息;(五)督促乙方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六)甲方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八条 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应及时更换:(一)会员代
21、表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不再具有履职能力;(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四)甲方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会员代表或者会员业务联络人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停其会员业务:(一)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二)乙方不再符合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三)乙方未及时缴纳会费。第十条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会员业务:(一)乙方依法被停业整顿、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 (二)乙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则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第十一条 乙方违法违规或违反甲方有关规则,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以下处理
22、,并记入会员诚信档案:(一)谈话提醒;(二)警告; (三)通报批评;(四)公开谴责;(五)暂停受理其报送的备案文件或出具的相关报告;(六)取消会员资格。第十二条 乙方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第十三条 乙方申请终止会员业务或被甲方取消会员业务的,乙方已缴纳的会费不予返还。第十四条 乙方具有从事代理买卖业务或资金存管业务的,未经本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行为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第十五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