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厕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大箕铺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陈敬兵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在我镇相关各村实施改厕工程,并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将此工程承包给陈敬兵同志施工。一、甲方同意此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严格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自合同订立时起,在 4 个月个内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罚乙方工程款 500 元,以此累计。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规范,严密组织施工,若出现人为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担全部责任。五、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以每所 1000 元的单价,按实数结算。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年度比例 4:3:3 分三年付清,若甲方违约,未付或少付工程款,甲方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付给乙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受法律保护。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