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路机使用协议甲方: 乙方:乙方因施工需要,甲方同意将 压路机 一 台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一、乙方提供 1 台 规格 压路机 租赁给甲方使用二、使用地点: 。三、使用期间为的费用为每年贰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计算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压路机实际交付甲方止, (未满一年的,按日计算使用费用) 。四、压路机交付乙方使用期间在满足自己使用的同时,应随时无偿保证甲方的临时调配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设备抵押、转让或清偿债务等。五、压路机交付乙方使用期间,压路机设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由于油的质量问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故障造成的损
2、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六、乙方要定期维护和保养好压路机设备,科学合理使用,确保压路机设备的安全完好,工作状态良好,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七、使用费用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压路机按乙方要求到位指定位置正式交付乙方,乙方将第一年使用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年的 1 月 10 日支付当年使用费用。八、协议的终止施工结束后,乙方不再使用压路机并付清乙方使用费后,本协议终止。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法律程序解决。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乙 方: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