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

上传人:tkhy51908 文档编号:6840115 上传时间:2019-04-23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2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佛山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承诺项目明细资料表编号 办 税 项 目 办 税 资 料 需明确的问题A 设立登记A1 办理设立登记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7.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

2、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8. 公司章程复印件9.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31 日,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 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包括:2

3、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11.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12.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二、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核准执业证件3.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4.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

4、者其他合法证件三、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承包承租人属企业性质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和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证的工本费)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件,但要按规定征棁,并责成其先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再办理税务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人

5、有限公司,应按照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得按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3承包承租人属个人性质的:提供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四、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 项目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个体经营纳税人提供以下资料: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 .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4.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

6、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5 .属于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填报佛山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再就业优惠证戓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六、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 填报税务登记表2.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44.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

7、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5.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A2 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一、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 填报变更税务登记表2. 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4.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5. 属于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填报佛山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再就业优惠证戓高校毕业

8、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 填报变更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52 . .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3.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

9、表等)A3 办理税务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1. 填报停业申请登记表或停、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2. 提交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3. 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若企业对未用完的发票同意采用核销方式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未用完的发票进行核销处理办法,待纳税人复业时再申请购买。A4办理税务复业登记(于恢复生产经营前)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

10、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1 .填报停、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提前6复业)报告书 。A5 办理税务注销登记1. 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 提交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3.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需缴销的发票(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具体应指是与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法院的判决、工商部门的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等。 )A6 办理税务登记证验证1. 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2. 出示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

11、业证件3. 税务登记表4. 变更税务登记表和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和应纳税种变更的,变更时填写)5. 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特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A7 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1. 提交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2. 出示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3. 属于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的,填报佛山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再就业优惠证戓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74. 税务登记表5. 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特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A8 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补办申请1. 填报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2.

12、 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或刊登的发票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B 发票管理B1 发票挂失申请审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1、一式五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登表2、 中国税务报刊登发票3、 佛山日报 、 珠江商报等市级以上报刊的刊登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4、 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5、 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或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6、遗失证明的材料7、 发票领购簿8、 发票缴销登记表遗失普通发票:1、一式四份普通发票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82、 佛山日报 、 珠江商报等市级以上报刊的刊登发票(发票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 。3、 发票领购簿4、 发票缴销登记表另外,如属于已报案的被盗发票

13、必须提供报案证明材料,属于购货方遗失发票的必须附送购货方证明材料B2 发票真伪鉴定1. 填写鉴定发票申请表2. 发票原件3. 单位(含税务系统内各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4. 个人申请鉴定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B3 普通发票B3.1 首次购买普通发票审批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领取发票领购簿申请书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4.领购发票申请表5.经办人身份证明6.税务登记证副本9B3.2 购买普通发票1. 发票购领簿2. 发票申购表3. 税务登记证副本4. 经办人身份证明B3.3 增购普通发票申请人需要变更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的:1.税务

14、行政许可申请表2.领购发票申请表3. 经办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发票领购簿原件B3.4 企业自印普通发票申请审批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印刷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承印发票申请审批表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发票印制质量监督制度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制度107.企业印制发票的设备清单和技术水平证明8.保证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供应发票和严格遵守发票印制生产管理规定的承诺文书 9.专门用于印制发票的生产车间和专门用于保管发票的仓库资料以及专门负责管理发票印制的人员名单B3.5 代开普通发票1. 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

15、表2. 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3. 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 、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4. 为免税、自产自销农产品代开发票的,应要求其提供自产自销证明。对申请代开发票金额 10000 元(含)以上的,税务机关应要求其提供购销合同或进货发票以供查验5. 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经营者申请代开发票的,须提供进货发票及其复印件以证明其销售行为属于商业性经营行为1.若能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加盖公章的,原要求的书面证明可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代替不能在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加盖公章的,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2.申请代开发票的,如属法人性质的,可以

16、是经办人的身份证3.对于未办理税务登11记的临时经营者申请代开发票的,须提供进货发票及其复印件以证明其销售行为属于商业性经营行为,并按 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否则按 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B4 增值税专用发票B4.1 首次购买增值税发票审批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4.领购发票申请表5.经办人身份证明6.税务登记证副本7.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8.申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9.已购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设备的证明材料辅导期内,商贸企业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

17、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25 份12B4.2 增购增值税专用审批申请人需要变更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的: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领购发票申请表3. 经办人身份证明4.税务登记证副本5.发票领购簿B4.3企业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1.加 盖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确 认 章 的 ( 副 本 )2.经 办 人 和 企 业 法 人 代 表 的 身 份 证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4.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加盖公章)5.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8、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 业 上 月 的 存 根 联 明 细 表 、 大 额 购 货 合 同 和 销 售 合 同 。13B4.4 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发票申购表3、 发票统一领购簿4、企业税控 IC 卡以及上次领购的发票(如是没有存根联的专用发票则须报送税控机打印并加盖纳税人公章的销项情况明细表或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 )5、经办人身份证明B4.5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该发票对应税款的完税证明(已实行 ETS 的纳税人,由前台税务人员直接查核该发票对应税款的完税证明,纳税人无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购货方

19、最近期的一般纳税人资格验证申请表或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证书复印件C 申报征收管理C1 办理纳税申报一、 增值税(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必报资料: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2.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前纳税信息的 IC 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即小容量 IC 卡用户,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件)带“*”号的表示符合条件的才报送相关报送资料适用于一般企业,收购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等特殊143.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4.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6、*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

20、税证明单带“*”号的表示符合条件的才报送备查资料1、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2、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 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和进口或委托进口合同、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4、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5、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还须报送以下资料:1、*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粤国税发【2004】162 号)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货物进、销、存统计表3、*当月用于支付收购款项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4、当月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辅助账复印件5、按销售人(或业务员)分类建立的“外出收购” 、 “

21、代理收购” 、 “零星收购”业务档案(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应增加报送的资料参照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规定15查帐征收的: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财务、会计报表定期定额征收的: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 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 季度申报:1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2.企业财务会计报表;(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年度申报:查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及其附表 3.会计报表附注

22、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165.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6.受委托代理纳税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包括:(1)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2)企业发生下列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坏帐准备、坏帐损失;、本企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其他项目。(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1.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A 类)或(B 类)2. 资产负债表 、

23、 损益表 年度申报: A 类企业:1.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和 18 个附表(A 类)2. 年度会计决算报表3. 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4、申报软盘5、企业发生需经税务机关批准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17件:6、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相关备案资料B 类企业:1.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B 类)(三)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三、 消费税1.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2、 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报送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C2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

24、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2. 税务登记证 (副本)C3 外埠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以下简称外管证 ) 。 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 (3)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申报查验货物。(销售货物)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 天的) ,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18C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出具1. 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加盖一般纳

25、税人财务专用章)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经办人身份证明4. 购货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须已通过认证)5. 进货及退货的记账凭证、进仓单、出仓单的原件及复印件C5申请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1. 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 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购货方出口退税登记证复印件3. 销售该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或复印件C6 纳税申报方式审批1. 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2. 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 纳税人与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扣缴税款协议书复印件。C7 企业区内迁移审批 参照 C9 企业跨区迁移审批资料,各区自行确定19

26、C8 企业跨区迁移审批1. 提出申请2. 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 变更后的经营地址的场地使用证明4. 向旧管辖税务机关交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委托代征证、发票购领簿、出口退税登记证等企业办理跨区迁移前必须先完成以下事项:1、完成截止申请税务迁移当期的所有纳税申报业务及应办理的年审工作 2、清理各类应缴和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3、申请退回多缴税款或其它应退款项(包括出口退税)4、缴销发票 5、完成金税工程的有关事项 6、完成税务机关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D 金税工程管理D1 进项发票认证1、采用网上认证,通过互联网远程完成2、采用报盘认证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认证软盘3、采用前台

27、扫描认证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如发生丢失进项发票,提供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进行认20(若抵扣联原件遗失可凭销方的已抄税证明和其他联次的复印件代替) 证D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的出具1. 丢失书面报告2. 丢失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D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机丢失被盗审批1. 书面报告2. 对被抢被盗的情形,提供向公安机关报案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还3. 丢失、被盗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情况表 (对丢失的税控专用设备,提供刊登报行的有关收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E 税收核定管理E1 小规模业户定额核定1.小规模纳税人(商业)生产经营情况调

28、查表2.纳税营业额申报核定表3. 提交经营场地使用证明E2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调整定额审批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申请变更的:1.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2.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F 认定管理F1 一般纳税人暂认定申请审批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 商业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暂认定和21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理由5、法定代表人、会计人员资格证(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6、固定资产目录(提供固定资产项目明细账复印件)7、所有开户银行账号

29、(提供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8、经营场地资料(经营场地如属自有的,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9、纳税人准确的方位图及厂房、主要设备、经营场所相片(4R 彩照)方位图必须准确易找,应标明企业附近的易辨建筑物或标志,注明主要道路名称方位图下方应附列企业详细名称、地址、经济性质、财务负责人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等相片至少两张,一张为纳税人的门面相片,另一张为厂房及主要设备或生产经营场所相片商贸企业如另设有仓储场地的,还应报送设置在经营场所以外的仓库相片和方位图10、分支机构(工业)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及总机构确定其

30、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11、盐业批发企业、粮食收储企业、政府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认定一般纳税人须报省审批,因此,不纳入我市办税服务承诺的范围22营企业、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可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12、出口企业必须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增加)F2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申请审批(区局审批)1、企业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F3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市局终审)1、企业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工业

31、企业的个体经营者的直接认定报市局F4 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专用发票缴销须收缴 IC 卡及航天卡取消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审的其中一种审批结果,不需纳税人另外报送资料F5一般纳税人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资格,一年期满后重新认定1. 按照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提供相关资料2. 因违规行为取消资格时审批机关下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通知书复印件23F6 农产品收购企业认定审批1. 书面申请报告及领购使用收购发票申请表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 法人代表和财务核算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 经营场地及仓储场地证明资料5. 专门反映收购业务的“现金”辅助帐页复印件6. 专为收购业务设的银行存款日记

32、账复印件7. 农产品收购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复印件F7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免税资格认定1.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申请表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 回收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财务核算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 经营场地及仓储场地证明资料5. 专为收购业务设的现金日记账复印件6. 专为收购业务设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复印件7. 废旧物资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复印件F8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税资格认定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 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3. 自产自用制剂明细账复印件24G 税收政策管理G1 增值税、消费税G1.1国有粮食企

33、业认定及免税资格审批1. 申请报告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国家批准经营政策性粮食业务及规定的作价办法的有关批文复印件4、政策性粮食进、销、存明细账复印件G1.2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批1、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免征增值税申请表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 回收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财务核算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4、 经营场地及仓储场地证明资料5、专为收购业务设的现金日记账复印件6、专为收购业务设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复印件7、设置废旧物资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复印件8、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此审批一般与 F8 一同办理,因此审批资料相同25G1.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

34、审批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3、自产自用制剂明细账复印件此审批一般与 F9 一同办理,因此审批资料相同G1.4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1、 企业申请报告2、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3、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 经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批准登记的软件产品名单文件复印件5、 软件产品登记书复印件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应交税金明细帐及享受该优惠政策产品的产销存明细帐7、 完税凭证复印件G2 内资企业所得税26G2.1 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审批1. 书面申请2.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

35、务登记证复印件3. 一式三联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4. 所属期纳税申请表复印件5. 所属期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G2.2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1. 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2.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3. 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和财产损失相关账页复印件4. 企业当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损失证明资料和财产损失相关账页包括:(1)固定资产的净损失须附报: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的基础资料(该资料应有清查人、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意见)报废、毁损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有关部门、机构的鉴定确认资料等)报损固定资产的清册(要注明类型、数量、原

36、值、已提折旧、未提折旧、净残值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处理的审批资料(2)流动资产的净损失须附报流动资产盘点清查的基础资料(仓管、部门负责人、质量鉴定部门、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意见)报废、毁损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有关部门、机构的鉴定确认资料等)报损流动资产的清册(包括名称、数量、金额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处理的报复坏账损失证明资料和财产损失相关账页包括:27(1) 根据坏账损失的不同情况,分别附报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法院的判决书;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县以上工商局出具的注销或吊销证明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公安、法院出具的债务

37、人失踪、死亡证明依法成立的清算小组出具的财产评估、清算和分配报告等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2)对逾期三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应附报销售合同、劳务合同或发出商品、提供劳务的证明,以及账载凭证的复印件,同时还应证明无法收回账款的原因现金损失确认应提供以下证据:(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

38、,应提供下列证据: (1)存货盘点表 (2)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28(3)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4)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应提供以下证据: (1)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4)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

39、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5)残值情况说明 (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对被盗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29(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应提供以下证据:(1)固定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

40、等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应提供以下证据: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30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应提供以下证据: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部分,应提供以下证据: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2)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当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