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七、十、十三 师基层司法所规 范 化 建 设 达 标 验 收 情 况 小 结为落实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局工作部署,由蔡建军副局长带队,于 11 月 9 日至 11 月28 日,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和逐项考核等方式分别对农七、十、十三师申报的 18 个兵团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 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活动的突出特点(一)自兵团司法局组织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以来,三个师局对基层司法所的达标创建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对创建达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
2、所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本辖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如农七师司法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会议,提出 58 个司法所力争达到兵团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目标,并就创建工作提出五项重点要求。农十三师及时成立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本年度重点达标的司法所,有的放矢的强化业务指导,调整人员配置,给予财务支持,确保了达标工作的有效开展。2(二)司法所“五化” 建 设取得新突破,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提升。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一是申报达标司法所全部实现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人员配置也基本到位,大部分所的司法行政专编都在二人以
3、上;二是队伍素质明显增强。近几年司法所新招录的人员基本上都是法律本科毕业生,这些新生力量的加入,使司法所干部队伍在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上都有了明显改善,有力的促进了司法所各项业务尤其是法律服务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三是内部管理科学规范,各项制度基本健全,主要职责、职能全部上墙,基本实现了所务管理规范化;四是各项业务开展比较全面、扎实,司法所在维护团场稳定、服务民生、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五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好,各项经费保障基本到位,办公设施规范标准化逐步得到实现。(三)司法所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有了新突破。今年,兵团司法局首次在基层全面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并将其
4、纳入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范围,经我组检查验收的 80%以上达标司法所所属的团场都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都制定了工作制度和程序。有矫正对象且具备工作条件的单位都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逐步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农七师有四个申报达标所都积极开展了试点工作,司法所还悬挂了统一制作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同时,今年实施的关于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危险评估分类帮教机制的工作意见3在农十、十三师得到较好的落实,他们对辖区内所有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危险评估,并按评估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帮教措施。农十师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被检查的五个申报达标所所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0 件以上,183 团司法所办
5、案件数达 23 件之多,有力的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一是基层部分单位对兵团司法局下发的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没有深入领会,对创建活动的具体标准、方法、措施理解不透彻,把握不准。没有严格按照兵团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进行对照自查, 师局也未认真初查,实际指标未达到兵团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就进行申报。建议今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要进行认真的自查和初审。二是人民调解的三项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特别是司法所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落实不到位。建议积极与团场协调,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纳入团场财务预算,确保人民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三是三个师的司法所导示识别系统都没有安装,均在联系制作当中,检查时订购合同都已签订,正在落实中。建议加紧落实,尽快安装到位。四是部分团场(街道)、连队(社区)法律援助站点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办案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站(站)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4的职能作用。五是部分司法所的房产证尚未办理。建议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