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租简介具体形式:这是最原始的一种返租形式,它是指投资者在与发展商签订了销售合同后(主要针对现铺)发展商许诺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每年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租金回报(约为 8 % 12 % ),而在这期间的经营、管理和使用权都归发展商所有,这种形式的实质是发展商用一定的租金回报买断未来几年的经营权,然后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以承担未来经营管理等不可预知风险的代价来做旺整个产业园区,给与投资者和承租户以足够的信心。 优势:1给与投资者以足够的信心。2可以收回厂房的经营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有利于厂房的统一形象、统一招商、统一经营、 统一管理等,这样有利于短期内整合各方面资源,做旺整个产业园,树立整个产业园
2、的形象。3返租作为销售策划的一大买点,在销售的各大案例中屡试不爽,以往对商铺的销售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劣势:1返租给发展商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这对发展商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有很大的要求,而现实情况是返租的租金都相当高(8 % 以上),而一个厂房要做旺通常要有个磨合期,也就是所谓的守场。在这时期,需要以低租金甚至免租的形式吸引商家过来经营,因而发展商在此时期要取得利润难度相当大,甚至可以说是只赔不赚,所以很多发展商的做法都是在返租前把售价打高 3 0 % 左右, 这种做法是把发展商的风险提前预支。2返租期通常在 3 年或 5 年,但承租户意愿的租期则五花八门,这样给商场的招租带来了困难。3返租期完了以后经营使用权将从新落到投资者手里,这意味着以后的经营发展商将对业主没有约束力,这将对以后的经营管理提供了难度。另外返租期之后厂房将逐步做旺,而这以后的高额利润发展商将无法泛指,这实际上使发展商扮演了一个为人作嫁的脚色。4这种传统形式的返租在市场上早已使用,对投资者已缺乏新鲜感,而且国家规定未竣工的物业不许采取返租的形式进行销售,因而这种形式的返租有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