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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6801342 上传时间:2019-04-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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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 团委社团部是学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团委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 23 名,干事若干人协助开展工作。 社团部的干部纳入院级学生干部由团委任命和管理,参加一年一度的优秀社团干部评选。受表彰的优秀干部享受优秀团干部同等待遇。 社团部干部实行任期责任制,依照学生会和团委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任期内不称职的干部由团委戒免或免职。 二、社团成立和注册 1、社团成立 我院在籍学生 50 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事先提

2、出书面申请,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社团部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报主管部门(团委社团部或团总支,下同)审查批准后,方可成立。成立院级社团,报院团委社团部审批;成立系级社团,报本系团总支审批,由系团总支报团委社团部备案。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 (1) 向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包括:名称、宗旨、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经费来源、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人员规模)、业务指导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是指学院正式的管理或学术教学机构)或主管人的推荐书、主要负责人简历、联系方式。 (2)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经

3、费来源、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3)领表。由该社团发起人到团委社团部领取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逐项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团委社团部批准、公告社团成立。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5)召开社团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的主要议程: 社团发起人介绍社团筹备情况;社团主管部门负责人宣读社团成立的通知并对社团工作提出要求;通过社团章程 ;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竞职演讲 ;选举第一届社团日常工作机构-理事会 ;社团业务主管单位(或指导教师)代表讲话 ;当选的理事会的代表就社团

4、下步工作进行说明。社团成立大会后应立即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进行成员分工,选举情况和理事分工情况于次日向团委社团部报告。 (6)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报管理机构备案。学生社团的印章外形不得为正圆形,不得使用国徽、党徽、团徽、五角星等标示。 2、社团注册 学生社团的注册由主管部门负责,各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 2 个星期之内凭注册证履行注册手续,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将视情况对该协会提出警告直至注销该社团。注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社团上学期工作总结、新学期工作计划、社团基本情况统计表(由团委社团部统一印制)。 学生社团的注销由主管部门负责,系级社团注销后须报团委社团部备案。学生社

5、团自行解散、变更活动方向,应当申请注销。注销后的社团由主管部门在全院公示,同时主管部门要协助社团负责人解决好财物清算等遗留问题。 3、社团换届 社团换届工作由社团负责,但必须履行严格的汇报请示和审批制度。每届社团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原则上每年 3 月完成换届工作。换届时需要上报以下材料: 新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修改后的章程(草案); 换届大会议程; 换届申请; 经主管部门组织审批后方可着手进行换届工作。换届大会前,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换届大会主题报告,换届结束后需将选举后的负责人名单、大会材料等整理上报团委社团部,同时新当选的负责人要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会议情况。 三、社团刊物 1、为促

6、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院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和院团委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2、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3、各社团刊物只限院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发行对象。 4、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院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会员能力为目标,要与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 50,更不准刊登或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5、社团创办刊物应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

7、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学生出版物审批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6、社团刊物的内容应由业务指导单位的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审定,并接受学院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的管理。 四、社团活动 1、社团每学期初提出的活动计划、工作意见,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大型活动需纳入全院性团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整体前进。 2、社团在举办面向院内外有影响的活动时,提前 2 周将活动方案报团委和团委社团部审批,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团要按期保质地开展活动,并如实填写社团活动记录,连同其它活动资料,于每学期末汇总报到团委社团部秘书处,作为社

8、团工作考核的参考。系级社团报系团总支,由团总支汇总后报院团委或团委社团部存档。 4、社团除在院内开展活动外,经团委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代表学院参加院外、院际的各级竞赛活动,但不得从事侵害学院利益和违背社团宗旨的活动。 5、未经团委社团部和社团共同批准,社团成员无权代表社团开展或参加各类活动,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6、院级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大型活动,原则上要求参加人数需占在校生人数的 10以上。 7、社团在开展活动时,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要赔偿。 五、社团档案 1、社团要建立健全档案,社团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9、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会员登记表、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财务收支记录、活动照片资料、所办刊物样本等。 2、院级各社团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搜集、管理,每学期末整理一次,上交团委社团部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存档。系级社团上交各系团总支,由团总支将情况汇总报到院团委或团委社团部。 3、各学生社团档案整理和移交情况列为社团考核的内容。 六、社团财务 1、院级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帐目由团委社团部财务处统一管理。 2、社团会员会费由社团财务部负责收取,每学年不得超过 10元。创收经费及有关单位赞助由团委社团部财务处统一收取并出具相应的单据,各社团的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使用。 3、各社团活动前应

10、列出经费预算,报团委社团部财务部审定,活动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活动后持由会长和经手人签字的发票到财务处核销记帐后到各社团财部报销。无财务部核销或超预算支出又没有团委主要领导签字的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4、社团要以节约为原则。社团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用品、奖品等的开支,使用时须经社团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经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追查当事人责任。 5、因活动需要而购买的设备,应记入本社团固定资产帐目,并报团委社团部财务部记帐,社团换届时,由团委社团部财务部监督并负责办理该社团固定资产和财务的移交,社团固定资产和财务记录不能有任何差错,否则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6、社团经费的管理采取

11、钱帐分开的原则,社团应设有会计和出纳负责管理经费,要定期向社团成员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一般每学期一次,同时接受团委社团部财务部的监督。 7、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和定期检查汇报制度。社团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学期向团委社团部财务部报告一次,团委社团部财务部每学期对社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检查结果列入社团考核,同时向社团成员公布。 七、考评内容及评分 学生社团的考评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终结性考评与过程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以量化评分形式进行,每学年 12 月上旬进行,各社团基准分为 100 分。 1、考核的程序 各社团对照考评内容自评; 自评总结、汇集整理活动材料 团委社团部汇集社团日常工作情况; 团委社团

12、部组织社团集体进行汇报并评分; 团委社团部综合社团自评(自评分权重 02)、互评情况(互评分 08)和 日常考核(为团委社团部平时考核加减分)对社团的工作进行终结评分; 团委社团部召开社团负责人会议通报终结评分结果; 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2、考核的内容(具体详见评分细则) (1)社团组织 50 分 (2)社团活动 30 分 (3)社团财务 20 分 3、计分方法 学生社团的终结性评价分数由年度考评得分和团委社团部日常考评加减分构成。 4、星级社团的认定 团委社团部对社团工作情况采取星级方式进行评价,各星级的标准如下: 五星级社团:当年考核总分超过基准分(100 分),并且总分名列 1、2 名

13、。 四星级社团:当年考核总分超过基准分(100 分),并且总分名列 3、4 名。 三星级社团:当年考核总分超过基准分(100 分),并且总分名列 5、6 名。 二星级社团:当年考核总分超过基准分(100 分),并且总分名列 7、8 名。 一星级社团: 当年考核总分达到超过基准分(100 分)。 当年考核总分如不够下一等级数额,则不评定上一等级社团,所有星级的社团由团委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八、表彰奖励 1、团委社团部对在社团工作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社团活动先进组织单位”、“优秀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团干部”称号。“社团活动先进组织单位”称

14、号授子四星级及其以上社团的业务指导部门或团总支,“优秀社团”授予四星级及其以上的社团。 2、 “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按照三星级杜团人数的 10评选, “优秀社团干部”按照四星级社团干部的 20评选,每下降或上升一个星级则先进个人名额扣除或增加 5。 3、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团委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和物质奖励。 4、社团的总结表彰与团内各项评优挂钩,先进组织单位的评比结果作为团总支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社团指导老师1、学生社团一般应在本校范围内按照社团性质和活动需要聘请专业指导老师。2、指导老师的职责是:(1)依据社团成立宗旨及活动方向,在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等方面给予前瞻性建议

15、和指导;(2)审议社团年度活动计划并参与社团的重点活动项目;(3)审核社团校内外活动的各项安全事宜;(4)传授相关技能,指导会员发展相关的兴趣和潜能。3、经核实,确实按照要求做好了社团指导工作的社团指导老师,享受相当于每学期 20 课时工作量的课时津贴的补贴。4、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其待遇按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竞赛奖励的规定(试行)执行。十、其他 1、学生社团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学团工作、学生素质拓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团学组织都要从“以学生为本”的高度来关心支持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2、各学生社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创特色、创品牌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争取校内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使学生社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团委社团部作为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要加强分类指导和调查研究,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做好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4、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团委社团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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