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府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 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 活动 ,有效预 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我乡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我乡决定自即日起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全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 战 役,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落实各行业部门、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为保障战役顺利进行,特成立陈府乡“清剿火患” 战役指挥部,组成
2、人员如下:指 挥 长:毛松录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副指挥长:刘军红 党委副书记成 员:李学圣 人大主席程永存 党委副书记(挂职)葛国明 经委主任蒙传杰 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任宝兴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胜利 陈府乡政府副乡长王 霜 陈府乡派出所所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派出所所长王霜担任,各片负片长、各村党支部书记、企业厂长为成员。办公室职责:制定“清剿火患 ”战役工作方案,具体 组织开展战役;掌握全乡战役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战役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战役指挥部上报战役战况。三、目标任务、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全乡动员、全力以赴、全面推进,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 础上,进 一步排查重点村
3、、重点企业,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确保全乡年前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结合“网格化” 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二)装订印刷企业和重点个体工商户。地毯式排查各村装订印刷企业村街出租房、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重点场所,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 三合一” 场所和消
4、防车通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三)其它影响全乡消防安全的行业。要针对我乡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 战役范 围,着力解决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消防安全乱点 ”,确保 2011 年底前“消防安全乱点” 整治完 毕。四、排查治理内容1、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及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
5、区及防火间距情况;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5、电气线路敷设情况;6、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8、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五、实施步骤战役从即日起到 2012 年 2 月底,即元宵节后告一段落。(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10 月 16 日)。全乡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 月6 日)。在前阶段“大排 查、大整治” 工作的基 础
6、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 清剿火患 ”战役任务分解表,目 标任务要细化到人,派出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明确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各村、企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11 月 9 日前,要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单位、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 ,防止隐患反弹。(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 年 2 月 7 日至 2 月 29 日)。2012 年 2 月 10 日前,指挥部要按照实施方案对各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表扬,不合格单位责令整改。六、工作要求(一) 周密部署,广泛动员。乡直各单位、各村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区域重
7、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避免相互推诿。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 ,“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 ,迅速行动,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 严格执法、整治隐患。乡直各单位、各村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责令改正。对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事关民生的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又无力解决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三)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辖区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宣传声势,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要坚决整改,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2011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