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6789782 上传时间:2019-04-22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26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商品编码学生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一、本类基本结构二、本类概述本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活动物,以及未经过或仅仅经过加工有限加工的动物产品。归入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1.作为培养微生物使用的活动物2.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三、本类应试策略总结(一)考试难度与策略本类在历年的考试中主要是出一些具体列名的商品,一般难度不太大,主要的应试策略为细心查找。其中的主要难点在于根据动物的加工程度判断是应该归入第一类(简单加工) 还是第四类(深加工)。( 二)掌握本类的商品在归类时主要影响因素1)商品的贮存方式(鲜活、冷藏、冷冻、还是用化学方法暂时保藏 ):2)加工程度(是否盐渍、蒸煮、熏、烹、炸、是否粉碎、去壳、

2、磨粉 ):3)用途( 是否种用或种苗用) :如种苗用的活扇贝归入编码 03072110,非种苗用的活扇贝则归入编码 03072190;4)成分含量:如只有对含肉量大于 20%的食品 (不管其他成分含量是否大于肉含量 )归入第 16 章。(三)了解与本类相关联的章节:第 2 章、第 3 章的动物产品经过进一步深加工后归第 16 章(四)重点关注:第五章其他动物产品,因为其没有明确的分类依据而容易出错。第一章:活动物(一)本章重点注释:1、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的水生无脊椎动物即使是活的也不归到本章,归入第三章。2、培养微生物(如疫苗等)归入 30023.流动马戏团以及流动动物园里的动物归

3、入 95084.鲸、海豚、海豹、海狮等水生哺乳动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鳄鱼等应该归入第一章而不是第三章。5、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的归入品目 02.01 至 02.05、02.07 或 02.08,其余的归入品目 05.11。(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 、01.05 家禽,仅包括所列的各种活家禽,但不包括其他活禽例如,鹧鸪、野鸡、鸽、野鸭、大雁(品目 01.06) 。2、爬行动物(包括蛇及鳖)、其他昆虫、蛙都归入 01.06;第二章:肉以及食用杂碎(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的加工程度:一般来讲,归于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仅限于鲜、冷、冻、盐腌、干制、熏制或在表面上撒糖或

4、洒盐水。如超过此范围,例如经过蒸、煮、烤、炸等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2、重点注意肉及杂碎的归类:(1)本章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杂碎(品目 05.11),也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肉及杂碎的细粉、粗粉和团粒(品目 23.01)。(2)、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主要供人食用的杂碎例如,头及头块(包括耳)、脚、尾、心、舌 。除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应归入品目 05.11 以外,其余均归入本章。(3)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的,专供制药用的杂碎(例如,胆囊、胎盘)归入品目 05.10;如经干制的则归入品目 30.01。(4)既可供人食用,又有其他用途的杂碎(例如:皮) ,如果适合供人食

5、用则归第二章,不适合人食用则归第五章或者其他章节。(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02.07 品目 01.05 所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仅包括品目 01.05 所列活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2、品目 0207,在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家禽杂碎是鸡、鹅或鸭的肝,包括鹅或鸭的“肥肝”。肥肝与其他肝的区别在于它个大量重、结实、脂肪多,其颜色从米白色至淡栗色不等,而其他肝通常是深红色或淡红色。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的加工程度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熏制前或熏制过程中烹煮过的鱼及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无论是否冷冻仍归入本

6、章。但是,经过熏制加工的去壳甲壳动物、软体动物以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不归入本章而应该归入第 16 章。2、本章不包括(1)品目 01.06 的哺乳动物;如:鲸、海豚及鼠海豚(鲸类哺乳动物); 海牛及儒艮( 海牛目哺乳动物)等;(2)品目 01.06 的哺乳动物的肉(品目 02.08 或 02.10);(3)鱼废料及不能食用的鱼卵(例如,用作鱼饵的咸鳕鱼卵)(品目 05.11);(4)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品目 23.01)。(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海龙和海马(03055910)海龙又叫杨枝鱼,海马的头象马,大的海马是珍贵的中药 (即使干

7、制后用做中药,也归入第三章)2、水生无脊椎动物。体内没有脊椎的水生动物。最常见的“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是海参、海蛰、海胆。3、中华绒毛蟹,即大闸蟹,中华绒毛蟹是学名。4、甲壳动物的主要种类是龙虾、大螯虾、淡水小龙虾、蟹、河虾及对虾。5、软体动物的主要品种是牡蛎(蚝) 、海扇、蚌、墨鱼、鱿鱼、章鱼及蜗牛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一)本章重点注释:注意注释二所说的“黄油和乳酱” 的定义和含量要求。品目 04.05 所称:(1)“黄油” ,仅指从乳中提取的天然黄油、乳清黄油及调制黄油( 新鲜、加盐或酸败的,包括罐装黄油),按重量计乳脂含量在 80%及以上,但不超过 95%,

8、乳的无脂固形物最大含量不超过 2%,以及水的最大含量不超过 16%。黄油中不含添加的乳化剂,但可含有氯化钠、食用色素、中和盐及无害乳酸菌的培养物。(2)“乳酱” 是一种油包水型可涂抹的乳状物,乳脂是该制品所含的唯一脂肪,按重量计其含量在 39%及以上,但小于 80%。2、本章不包括:(1)按重量计乳糖含量( 以干燥无水乳糖计) 超过 95%的乳清制品(品目 17.02);(2)白蛋白(包括按重量计干质成分的乳清蛋白含量超过 80%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乳清蛋白浓缩物)(品目 35.02)及球蛋白(品目 35.04)。(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脱水黄油、印度酥油(通常用水牛或黄牛乳制成的一种黄油)

9、,不按照黄油(04051000) 归类,而归入其他子目(04059000)2、0408 不包括卵磷脂(品目 29.23)和分离蛋白(禽蛋白)(品目 35.02)。3、金丝燕的窝(燕窝)归 0410,即金丝燕的一种分泌物,这种分泌物一经与空气接触,很快变硬,燕窝含有高蛋白,通常专用于作汤或作其他食品。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不包括:(1)动物纺织原料( 马毛及废马毛除外)(第十一类)。(2)动物肥料( 第三十一章)。(3)已干燥的治疗用腺体及其他器官,不论已否制成粉末(第三十章)。(4)生皮及皮张( 未加工或经洗涤、消毒或为了保藏而作过处理但未进一步加工的带有羽毛或羽绒的整

10、张鸟皮或不完整鸟皮(第四十一章 )。毛皮(第四十三章) 。2、本章的商品通常为不供食用的商品,但是动物的膀胱、肠、胃以及动物血不论是否食用都归入本章。3、品目 0510 包括:制造器官治疗药品用的动物腺体及其他动物器官,其性质或制作方法不适合供人食用(卵巢、胆囊、甲状腺、脑下腺等) ,鲜、冷、冻或为了运输、储存需要用其他方法临时保藏 (例如,浸在甘油、丙酮或酒精中)。干制或萃取产品不归入本品目 (品目 30.01)(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0501 人发包括未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已洗涤;经过简单洗涤以外加工(例如,稀疏、染色、漂白、卷曲或为制作假发进行加工)的人发 (归 67.03);2、龙涎

11、香为抹香鲸分泌出来的一种物质,由同一圆心的多层分泌物凝聚而成;3、海狸香是一种树脂物质,呈棕色、浅红色或淡黄色,味苦,有一股刺鼻的气味,为海狸的分泌物;4、 灵猫香是由灵猫所分泌的树脂状物质,棕黄色或褐色,呈浆状或油状,有象天然麝香那样的浓烈气味。5、麝香是某种鹿的分泌物,包藏于其所赖以形成的腺囊(一面扁平无毛,一面外凸,表面长满灰色的毛)中。分泌物为暗棕色,有强烈气味。切勿将麝香与第二十九章的人造麝香( 二甲苯麝香、合成麝香等)相混淆。6、斑蝥是一种甲虫,主要利用其起疱或反刺激的特性。报验时通常已干制或呈粉末状。7、黄药(05100010)特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包括以下几种:牛黄

12、(牛胆结石)、马宝( 马胃结石)、猴枣( 猕猴内脏结石) 。第二类 植物产品一、本类主要内容 二、本类应试策略总结:与第一类动物产品一样,本类在历年的考试中主要是出一些具体列名的商品,一般难度不太大,主要的应试策略为细心查找。其中的主要难点也是在于根据植物产品的加工程度判断是应该归入第一类(简单加工)还是第四类( 深加工)。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不包括种子和水果以及某些不能区别其为食用或种植用的块茎、鳞茎(马铃薯、洋葱、青葱及大蒜)。2、本章包括装饰用的插花和花蕾、簇叶、枝干及植物其他部分,鲜、干、染色、漂白、浸渍或用其他方法处理的; 以及花束

13、、花圈、花篮及类似的花店制品。但是这些货品也不包括品目 97.01 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菊苣植物及其根归 0601,但未焙制的可作咖啡代用品的菊苣根除外(品目 12.12);2、蘑菇菌丝归 06029010;3、0603 包括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花、花瓣及花蕾,如果其报验时的状态已不适合制花束或作装饰用,不能归入本品目(品目 12.11)。本品目也不包括品目 97.01 的拼贴画及类似的装饰板。4、明显不适合再栽种(例如,根被锯除或根被沸水灼死 )的天然圣诞树归入 0604。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的蔬菜的加工程度

14、:可以是鲜的、干的、冷藏的、冷冻的或经过临时处理的,也可以加工成各种形状( 如粉状,马铃薯除外 )。除冷冻的蔬菜外,经过进一步加工应该归入 20 章。2、注意章注三的规定:品目 0712 包括干制的归入品目 0701 至 0711 的各种蔬菜,但是下列各项除外:做蔬菜用的脱荚干豆 0713品目 1102 至 1104 所列形状的甜玉米马铃薯的细粉、粗粉等 1105脱荚干豆 0713 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 1106(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品目 0705 不包括菊苣植物及菊苣根 (品目 06.01 或 12.12)。2、大豆归(品目 12.01)。3、辣椒属植物果实的范围,从甜椒或柿子椒(通常

15、作色拉菜食用 ),到辛辣的长辣椒及小辣椒(多用作食品调味) 都归 0709。但是辣椒干及辣椒粉属于调味香料归 0904。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本章共有 14 个品目,主要包括通常供人食用的水果、坚果以及柑桔属水果的果皮或甜瓜皮。本章产品的加工程度与第 7 章相似,可以是鲜的、干的、冷藏的、冷冻的或经临时保藏处理的。也可以是完整的,或切片、切丝、去皮、去核、磨碎、捣浆,但加工成粉状的应归人第 11 章。除冷冻前蒸煮过的水果、坚果外,经进一步加工的则应归人第 20 章。不属于食用水果、坚果范围的植物果实、子仁均不归入本章。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一)本章重点注释

16、注意章注释(一) 关于混合物的归类:n 同一品目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混合物应该归入该品目例:胡椒粉(70%)与辣椒粉 (30%)的混合物 归 0904。n 不同品目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产品的混合物应该归入 0910例:肉桂(70%)与丁香(30%)的混合物 归 0910。品目 09.04 至 09.10 所列的产品 或该注释( 一)或( 二)项内的混合物 如果加添了其他物质,只要所得的混合物保持了这些品目所列产品的基本特性,其归类应不受影响。基本特性已经改变的,则不应归入本章;构成混合调味品的,应归入品目 21.03。2、本章不包括:(1)啤酒花(品目 12.10)。(2)混合调味品 (品目 2

17、1.03)。(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1、09.01 的咖啡品目不包括:(1)咖啡蜡(品目 15.21)。(2)咖啡精汁或浓缩物 (有时称为速溶咖啡)及以这些汁、精或浓缩物为基本成分的制品;不含咖啡的焙炒咖啡代用品( 品目 21.01)。(3)咖啡碱,即咖啡中的生物碱(品目 29.39)。2。肉豆蔻:(09081000)是一种常绿树的果仁,它的花和果实都类似豆蔻,因为没有核而被称为肉豆蔻,可以做调味品。3、09.06 肉桂是月桂属植物某些树种嫩枝的肉皮又称桂皮;4、09.10 姜,用糖浆腌制的姜除外(品目 20.08)。第 10 章谷物。本章共有 8 个品目,主要包括不论是否成穗或带杆的各种谷物。

18、除稻谷外,其余谷物的加工程度不能超出脱粒加工的范围,即己去壳或经进一步加工的谷物一般应归入第 11 章。但去壳、碾磨光、上光、半熟或破碎的稻米仍归入本章。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一)本章重点注释1、品目 12.01 至 12.07 包括供提取( 用压榨或溶剂方法提取 )食用或工业用油脂的各种子仁及果实,不论其报验时是否准备用于榨油、播种或其他用途。但不包括品目 08.01 或 08.02 的产品、油橄榄( 第七章或第二十章)或某些可以榨油但主要作其他用途的子仁及果实,例如,杏仁、桃仁、李仁(品目 12.12)及可可豆 (品目 18.01)。2、 本章各品目不包括从含油子仁及果

19、实提取植物油后剩下的固体残渣(包括脱脂细粉及粗粉)( 品目23.04、23.05 或 23.06)。3、甜菜子、草子及其他草本植物种子、观赏用花的种子、蔬菜种子、林木种子、果树种子、巢菜子(蚕豆除外 )、羽扇豆属植物种子,可一律视为种植用种子,归入品目 12.09。但下列各项即使作种子用,也不归入品目 12.09:(1)豆类蔬菜或甜玉米 (第七章);(2)第九章的调味香料及其他产品;(3)谷物(第十章);(4)品目 12.01 至 12.07 或 12.11 的产品。(二)本章重点商品介绍n 1、12.03 干椰子肉是用于榨取椰子油而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干制椰子肉;本品目不包括椰子干,即供人食用的

20、干椰丝(品目 08.01)。2、12.10 鲜或干的啤酒花,蛇麻腺:(1)啤酒花为蛇麻植物的鳞片状圆锥花序或花朵,主要用于酿酒业,可使啤酒别具风味。也有用于医药的。啤酒花不论鲜或干,也不论是否研磨或制成团粒均归入本品目。n (2)蛇麻腺是覆盖在啤酒花上的一层黄色粉状香脂腺,其所含苦味素和芳香素使啤酒花具有特性。它可在酿酒业上作为啤酒花的部分代用品,也用于医药。干制后通过机械方法可以把它从啤酒花中分离出来。(3) 注意下列制品的归类:A、啤酒花浸膏归品目 13.02;B、废啤酒花归品目 23.03;3、品目 1212 刺槐豆 为地中海地区生长的一种小常青树 (角豆树 )的荚果,其荚棕色,内有大量

21、子粒,主要用作蒸馏原料或作动物饲料。第十三章 虫胶; 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一)本章重点商品介绍n 乳香:生长在地中海地区的常绿乔木,其茎皮渗出的树脂凝固成的块状或颗粒状,称为乳香,可以入药,有活血作用。n 没药: 生长在阿拉伯半岛的橄榄科小乔木,其树皮渗出的树脂凝固成的块状或颗粒状,称为没药,可以入药,有活血作用。n 阿魏:伞形科多年生多汁草本植物,切断根就会有乳状物流出,干后即为阿魏。n 血竭:棕榈科植物麒麟血藤分泌的树脂,具有止血的作用。n 生漆: 接触空气即硬化成为一种抗性薄膜的某些东方树木的树液(名为“日本漆” 、“中国漆”等) 归入品目 13.02)。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

22、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一)本章重点注释1、本章主要包括:(1)动、植物油、脂,不论是否初榨、纯净、精制或用某些方法处理的(例如,硫化或氢化)。(2)从油、脂所得的某些产品,特别是油、脂的分解产品(例如,粗甘油)。2、注意本章油类产品的加工程度 初榨的豆油 15071000精制的豆油 15079000氢化的豆油 15162000氧化的豆油 15180000混合的豆油 15179090(二)本章容易混淆的货品:未炼制的猪脂肪以及家禽脂肪归入 0209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归入 0405可可油、可可脂归入 1804

23、从油类中提取的油膏应该归入 4002粗甘油归入 1520;若纯度在 95%以上则归入 2905。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 1624 章)(一)本类商品构成第 16 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物品第 17 章 糖及糖食第 18 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第 19 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第 20 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第 21 章 杂项食品第 22 章 饮料、酒及醋第 23 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第 24 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二)归类要点1. 根据加工程度的不同来判断商品归本类

24、还是第一、二类动、植物产品:简单加工产品 第 2、3 章 第 4 章 第 7、8 章 第 9 章 第 11 章 复杂加工产品 第 16 章 第 19 章 第 20 章 第 21 章 第 19 章 2、混合食品的归类n 依据:第十六章章注释二:归入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 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品目 19.02 的包馅食品和品目 21.03 及 21.04 的食品。解析:(1)如果是混合( 动物与植物间) 食品,则归入本

25、章的前提是第二类、第三类的动物类原料的含量必须在20%以上,其中不同的动物原料的含量可以相加。(2)但是如果该混合食品属于 1902 的包馅食品和品目 2103、2104 的食品,则不论其中动物类原料的含量是否在 20%以上,一律不再归入十六章,而归 1902、2103、2104。例如:冷冻的生饺子(猪肉大葱馅,肉含量 30%)答案: 19022000解析: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重量超过 20%的调制食品(品目 19.02 所列包馅产品除外)。3.有关均化食品的的归类 (1)P32:子目 1602.10 的“均化食品” ,是指用肉、食

26、用杂碎或动物血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 250 克) 。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食品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肉粒或食用杂碎粒。归类时该子目优先于品目 16.02 的其他子目。(2)P38:子目 2007.10 所称“均化食品” ,是指果实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 250 克)。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均化食品中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果粒。归类时,子目 2007.10 优先于品目 20.07 的其他子目。(3)P41:品目 21.04 所称“均化混合食品” ,是指两种或

27、两种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鱼、蔬菜或果实等,经精细均化制成供婴幼儿食用或营养用的零售包装食品(每件净重不超过 250 克) 。为了调味、保藏或其他目的,可以加入少量其他配料,还可以含有少量可见的小块配料。注意:所有的均化食品都必须严格满足注释的条件,若不满足则按照普通食品归类:4.糖的归类各种糖(例如蔗糖、乳糖、葡萄糖等 ),以及糖浆、人造蜜或炼糖时所剩的糖蜜归第 17 章,但是化学纯糖归第 29 章 2940。5.可可的归类第 18 章不包括下列含有可可的产品:(1)品目 04.03 的酸奶及其他产品。(2)白巧克力( 品目 17.04)(3)含可可的糕饼点心、饼干及类似焙烘品(品目 1

28、9.05)(4)含有任何比例可可的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品目 21.05)。(5)即可饮用的含可可饮料,不论是否含酒精(第二十二章) 。6.饮料、酒水的归类(1)饮料品目 20.09 品目的水果汁及蔬菜汁一般通过压榨熟的而且质量好的新鲜水果或蔬菜制得,制作上可用机械“ 提取器 ”榨取。(2)酒A.经发酵的酒精饮料(黄酒、梨酒、苹果酒等 )。B、经蒸馏的酒和酒精饮料(利口酒、烈性酒等)。C、乙醇虽然有具体的化学分子式,但是不作为其他无环醇归入品目 29.05。主要的依据是第二十九章注释二第(二) 款的规定,第二十九章不包括它。所以,乙醇一般归 2207 或 2208。(3)水A、普通天然水或矿泉

29、水、冰、雪 归 2201B、加入甜味或香料的普通水 归 2202C、海水 归 2501D、蒸馏水、导电水 归 2853(三)归类重要商品介绍1. 白巧克力 17.04,由糖、可可脂、奶粉及香料组成,绝不含可可(可可脂不应视为可可);不按照巧克力归类。2. 古斯古斯面食 19024000:一种经热处理的硬麦粗粉。本品目的古斯古斯面食可经烹煮或用其他方法制作(例如,与肉、蔬菜及其他配料一起作为一个同样名为古斯古斯面食的菜式)3.装药空囊(1905)指用细粉浆或淀粉浆制成的小浅杯状产品,用时将两头套在一块构成一个容器。4、封缄(1905)一种把粉浆烘制、干制(有时还着色) 成薄片后切割成形的产品,这

30、类产品还含有胶粘物质。5. 已死去的单细胞微生物(2102),例如,死细菌及死的单细胞藻类,特别是在含碳氢化合物或二氧化碳基质中培养的已死单细胞微生物。这些产品蛋白质含量特别高,通常用于动物饲料。第五类 矿产品一、归类时要注意的地方1、归入本类的矿产品只能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例如说洗涤、磨碎、研粉、淘洗、筛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精选过的货品),如果超出这个限度而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加工,则应该归入后面的章节。(课下比较25 章与 68 章的品目)2、26 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1)26 章的加工程度与 25 章相似,也是只能进行有限的简单加工。 除煅烧、焙烧或燃烧引起的变化外,这些加工不得改变所要提炼

31、金属的基本化合物的化学成分。若改变了矿物的基本化学成分的产品则不能归入本章,一般归入第 28 章。(2)矿砂的归类归入第 26 章,放射形矿砂仍归入 26 章。3、27 章归类要注意的地方:熟悉章注一“本章不包括”的内容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一、本类商品归类要注意的问题:1、第一部分(第 28 和 29 章)与第二部分(第 30 章至第 38 章)归类时的区别:(1)一般情况下,如果一种化工品是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包括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应归入第一部分。(第 28、29 章)(2)如果不符合,而是由几种不同化学成分混合配置而成,按照其用途归入第二部分。

32、(第 30 章至 38章)2、归类时的步骤:(1)判断商品是否符合类注一(一)的规定。如果一种化工品属于放射性化学元素、放射性同位素及它们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应优先归入2844、2845。放射性矿砂除外,放射性矿砂,仍按矿砂来归类。(2)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类注一(二)的情形。除放射性化学物质(28.44)及非放射性同位素(28.45)外,凡符合品目 28.43、28.46、28.52 所述货品,则应优先归入此税目。(熟悉 2843、2846、2852 的品目)(3)判断商品是否属于注意类注二的情形如果一种化工品被制成一定剂量或制成零售包装而且同时符合3004、3005、3006、3212、330

33、3、3304、3305、3306、3307、3506、3707、3808 税目的,应优先归入上述品目。(要熟悉所列的这些品目的商品名称是什么)3、归类时,各章注意的地方:(1)第 28 章,第 29 章归类注意的问题第 28 章,第 29 章的商品大多属于符合化学定义的单质和化合物(包括水溶液)。这两章归类能找到有具体列名的商品;以及章注、类注中特殊规定的商品的归类。(2)第三十章“药品” 一般按下列的方法归类:未配定剂量也未制成零售包装:如果是一种成分的一般情况下归入第 29 章或 28 章,多种成分的时候归入 30.03。已配定剂量或已配定成零售包装:归入 30.04。(3)第三十一章肥料

34、归类要注意的地方:在本章商品归类时,要特别关注章注一(二)、二(一)、三(一)、四(一)、五来判断,哪些可归入28 章,哪些归入 31 章。(4)第 32 章归类要点:重点是着色料和油漆。归类时注意看章注四。(5)第 33、34、35、36 章归类的时候注意看章注,本章不包括哪些品目。第七类1、首先,根据其形状(运用章注六 )判断是否属于 39013914 初级形状范围 ;2、其次,如果该共聚物其中有一种单体单元含量在 95%及以上,则按该聚物归类。4、按含量高的税目归类,如果含量相等,则“从后归类”5、如果含量相等,则“从后归类”还要注意,在确定子目的过程中,要注意子目注释一(一)2 ,重要

35、的考点。例 1: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接枝共聚物,其中乙烯单体单元为 36%、乙酸乙烯酯单体单元为24%、氯乙烯单体单元为 40%,外观为白色粉末,未加增塑剂例 2: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接枝共聚物,其中乙烯单体单元为 4%、氯乙烯单体单元为 66%、乙酸乙烯酯单体单元为 30%、外观为白色粉末,未加增塑剂例 3:乙烯-乙酸乙烯酯-氯乙烯接枝共聚物,其中乙烯单体单元为 85%、乙酸乙烯酯单体单元为10%、氯乙烯单体单元为 5%,外观为白色粉末,未加增塑剂例 4:乙烯(65%)、乙酸乙烯酯(10%)、氯乙烯(25%) 共聚物,外观为白色粉末第八类一、归类时应注意的问题 1、第 41 章生皮(

36、毛皮除外)及皮革注意章注一,本章不包括的内容。2、第 42 章(1)熟悉 42 章章注一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皮革制的手套仍归入 4203,不归入 43 章)(2)42 章章注二,主要是为了说明 4202 的品目。42.02 品目中,包括两组物品:第一组的物品:可以用任何材料制成(贵金属、编结材料除外) .第二组的物品:必须“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制成” 。例 1:木制的衣箱(2001 年) 例 2:包装木箱 答案:(3)注意第 42 章章注二(二)的规定。此规定是判断商品归入 42 章还是归入 71 章的依据。如果贵重金属或物品,已经构成物品的基本特征,否则归如入到 71 章 .例 1:女式小提

37、包,包面用手工将珍珠穿结而成例 2:牛皮制的女士提包,包外表面嵌有白金制的商标判断的标准是:贵重金属、物品是否已经构成该商品的基本特征。3、第 43 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1)注意章注四:例 1:面料为纯毛,衬里为羊毛皮的大衣 例 2:皮革制的羊皮夹克(2)注意章注五:注意:以机织或针织方法制得的仿毛皮一般应归入品目 5801 或者 6001,按纺织品来归类。(3)容易混淆的含有皮、革制品的归类以皮革或再生皮革制成的服装,归入:4203以毛皮制的服装,归入:4303毛皮做面或毛皮作里衬的服装,归入:4303人造毛皮服装归入 4304毛皮或人造毛皮仅作为装饰用的服装:按服装面料归类。第九类

38、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一)本类重点注释1.本类一共包括三章分别是第 44 章木及木制品、木炭;第 45 章软木及软木制品;第 46 章:本类商品在考试中出题的频率不高,而且大多数是具体列名的商品,难度不太大。2、第 44 章注释五对于木制工具的限制性规定:品目 44.17 不包括装有第八十二章注释一所述材料制成的刀片、工作刃、工作面或其他工作部件的工具。例如:木槌(头和把手都是木制的 )归 4417;但是榔头(在木柄上装有金属头)归 8205。3、木制品归类的特点:(1)一般按照原材料归而不按照用途归,例如木制的衣架归 44211000;木制的首

39、饰盒归 44209090;但是木制的衣箱是个例外,归 42021900。(2)归入其他章节的木制品名称 归类 木制的家具和活动房屋 第 94 章 木制的衣箱 第 42 章 木制的刷子 第 96 章 木制的积木 第 95 章 木制的手杖 第 66 章 (3)木地板的归类 名称 归类 天然木地板(又称实木地板) 4409 碎料板制木地板 4410 纤维板制木地板 4411 胶合板制木地板 4412 已拼装的拼花木地板 4418 4、第 44 章注释六所明本章的木也包括竹。如竹制的筷子归 4419,竹制牙签归 4421, 但竹条编结品归 46 章 。5、注意 46 章注释一对于“编结材料” 的规定。

40、重点掌握塑料单丝及扁条编结品:塑料单丝截面尺寸超过 1MM 的编结品归本章;截面尺寸小于 1 毫米的按照纺织材料归类。(54 章)扁条表面宽度超过 5MM 的编结品归本章;截面尺寸小于 5 毫米的按照纺织材料归类。(二)本类重点商品介绍1、第 44 章不包括:(1)主要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木片、刨花、碎木、木粒或木粉(品目 12.11);(2)竹或主要作编结用的其他木质材料,未经加工、劈开、纵锯或切段(品目 14.01);(3)主要作染料或鞣料用的木片、刨花、木粒或木粉(品目 14.04);(4)活性炭(品目 38.02);2、45.03 天然软木制品主要包括:各种塞子、浴室防

41、滑垫、桌垫、打字机垫等。2010 年报关员考试第十类商品重点复习详解一、本类概述1、植物纤维纸浆(第 47 章);2、纸及制品(第 48 章);3、印刷品(第 49 章)。二、归类时应注意的地方1、纸张的归类(1)根据纸的加工程度掌握第 48 章结构规律未涂布的机器或手工纸品目 48014805经进一步加工但未涂布的纸品目 48064808经涂布的纸品目 48094811特定用途的纸及其制品品目 48124823(2)对品目 48.0l48.05 的纸张的加工不能超出章注三所规定的加工方法。可以经过砑光、高度砑光、釉光或类似处理、仿水印、表面施胶等加工;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纤维网纸可用

42、各种方法本体着色或染成斑纹。(3)对品目 48.0l 及 48.0348.09 纸品规格尺寸及形状的限制:(章注八)品目 48.0l 及 48.0348.09 纸品规格尺寸及形状的限制:仅适用于下列规格的纸、纸板、纤维素絮纸及纤维素网纸成条或成卷时,宽度要大于 36 厘米;成张矩形(包括正方形),一边超过 36 厘米,另一边超过 15 厘米(以未折叠计)。如果规格不符合章注八的规格限制,则 4801 的新闻纸归入 4802 的新闻纸,其他的纸张在 4816-4823 查找。(4)在确定部分子目时,有些还要考虑所含纸浆的种类。木浆分为:机械浆、化学浆、化学-机械浆。2、涂布纸的归类涂布纸是指在纸

43、的单面或双面加以涂布,以使纸面产生特殊的光泽或使其适合特定需要。若涂的是高岭土或其他无机物质,归入 4810,例如铜板纸、玻璃卡纸。若涂布塑料、沥青、焦油、蜡货物其他物质,则归入 4811,例如:涂塑相纸、绝缘纸、热敏纸。3、注意 48 章章注四关于新闻纸的纸浆、重量,如果不符合章注四的规定,不能按新闻纸来归类,则按普通纸张归到4802。4、注意 48 章章注九。对品目 4814“壁纸”形状尺寸限定:成卷状切宽度在 45160 厘米之间。既可做铺地制品,也可作壁纸的以纸或纸板为底的,按铺地制品归类,归入 48.23。5、49 章注意注释一“本章不包括的情形”。(1)在 49 章中,注意本章不包

44、括的几种情况,参见进出口商品与编码P132(2)注意 4907 的品目2010 年报关员考试第十一类商品重点复习详解一、本类概述1、第一部分(5055 章)包括普通的纺织纤维(原料)、普通纱线、普通机织物。(注意:第一部分不包括制成品,例如说服装。)50 章到 53 章是天然纤维,54 章、55 章这两章是化学纤维。2、第二部分(5663 章)包括以特殊方式或工艺制成的或有特殊用途的半成品及其制成品。例如特种纱线、特种织物、制成品。第二部分除了 56.01 的品目外,其他章节不包括纺织纤维(原料)。二、本类各章的结构1、第 50 章蚕丝本章共有 7 个品目。本章所称“丝”,不仅包括家蚕(桑蚕)

45、丝、也包括野蚕丝,如蚕丝、蜘蛛丝、海丝及贝足丝。2、51 章、52 章、53 章都是按照商品加工程度由低至高排列品目。即按纤维、废料、已梳纤维、纱线、机织物的顺序列目。 50 章到 53 章中所包含的纤维属于天然纤维。 54、55 章中包含的是化学纤维。第 54 章化学纤维长丝,第 55 章化学纤维短纤。3、第 54 章 化学纤维长丝本章共有 8 个品目,主要包括化学纤维长丝纱线和普通机织物,以及作为化纤长丝归类的混纺材料。4、第 55 章 化学纤维短纤本章共有 16 个品目,主要包括化学纤维长丝丝束、化学纤维短纤、普通纱线和普通机织物,以及可作为化学纤维短纤产品归类的混纺产品。5455 章的

46、化学纤维给学名和别名要掌握,另外还要掌握,哪些是人造纤维,哪些是合成纤维,在对本类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要用到。5455 章都属于化学纤维,在归类时这两章品目的含量相加后再与其他章进行比较。5、第 56 章(1)主要包括 :絮胎、毡呢、无纺织物等非织造类纺织物;特种纱线及线、绳、索、缆及其制品等具有专门特性的纺织品。(2)56 章要注意关于:特种纱线的归类纱线的归类首先要确定它是普通纱线,还是特殊纱线,然后如果是普通纱线在按照纱线原料的性质归入相应的章(50 章55 章)的内容。如果是特殊纱线则归入 56 章。(3)特种纱线的范围(56045607 )5604:与橡胶或塑料复合得的纱线5605:含

47、金属纱线5606:绳绒线、粗松螺旋花线、纵行起圈纱线等5607:符合类注三规定的“线、绳、索、缆”6、第 57 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用品:本章共有 5 个品目,包括使用时以纺织材料为面的地毯及其他纺织材料铺地用品。7、第 58 章 特种机织物;簌绒织物;花边;装饰毯;刺绣品本章共有 11 个品目,主要包括品种繁多的纺织品,这些产品大部分是用特殊方法加工制得的纺织物。8、第 59 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品9、第 60 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本章共有 6 个品目,货品主要有:经编针织物、纬编针织物。其织造方式不同于经纬纱交织而成的机织物,而是通过一系列相互串联的线圈制

48、成。10、第 61 章 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本章包括针织或钩编的各种款式的服装(含婴儿服装),以及衣着附件除 品目 62.12 以外。11、第 62 章非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除品目 62.12 外,本章不包括针织或钩编材料制成的货品。12、第 63 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品 三、归类的步骤把第 11 类分为四种商品,归类时首先判断本商品是属于:1、纺织纤维(纺织品的原料。例如:毛、丝、棉花、化纤。)2、纱线(用纺织纤维制成的线)3、织物(属于半制成品)4、服装(制成品)(一)纺织纤维的归类1、单一纤维的归类纤维是纺织原料,纺织原料(除 56.01

49、 的纤维外),其他的纺织纤维归入第一部分(5055 章),直接根据纤维的属性就可以来判断其可归入具体的章节和品目,比较简单。例:山羊绒(未梳)对于单一纤维,归类的时候直接根据纤维原料归入第一部分(50-55 章)的相应章节即可。2、混纺纤维的归类当纺织纤维进行混纺后(也就是说,纺织材料不是由一种纤维制成,而是由两种以上的纺织纤维制成),按下面的方法归类:首先看一下混纺纤维中的各个纤维属于哪一章的纤维,将属于同一章的不同纺织材料的重量相加后进行比较,归入重量大的那一章,如果重量相等,则根据归类总规则三,按从后归类的原则归类。注意:54 章和 55 章虽然不属于同一章的内容,但是 54 章和 55 章都属于化学纤维,所以当这两章与其他章比较时,54 章和 55 章的纺织的重量应加在一起。例 1:由 35%亚麻、25%黄麻及 40%棉的加工而得的纺织材料例 2、棉 40%,已梳兔毛 25%,粗梳羊毛 35%的混纺材料(三)关于织物的归类 (重要考点)织物的归类与纱线的归类一样,先确定品目是属于特种织物、还是普通织物。针织物归入第 60 章;特种机织物归入 58 章,普通机织物按纤维的种类归入 50-55 章哪些属于特种织物(参见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