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不良竞争现象彼此起伏 负面影响各个行业引言:竞争是社会 发展的动力。从 自然界到人类社会, 竞争是无 处不在,无事不在的。一方面,竞争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这 是竞争的积极因素;但另一方面,竞争本身存在着许多与生俱来的弊端,例如竞争带来的惟利是 图、不 择手段地对利益的追求的各种行 为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在有的领域更加严重和复杂,这就是竞争的消极因素。最为集中的表现就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似乎是比较容易理解,它是一种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诚实信用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的行为。但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给它下个明确的定义却是一件不易之事。究其原因有三:一是不正当竞争所涵盖的内容很广。而各
2、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不正当竞争的规范程度不同,因而 对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概念界定也不相同;二是因为其多变且不确定的特点;三是因为这是个约定俗成的叫法。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 历史时期都有自己的定义标准。现象一、橱柜行业我国目前整体橱柜行业门槛低,属于 劳动密集型,使得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缺少生产设备, 资金不足的企业或个人 纷纷加入这一行业,不 计其数的 “前店后厂”的“杂牌军”抢滩登陆,先期瓜分,造成“ 抢单”、 “恶 意攻击”、 “相互压价”等不良竞 争现象彼此起伏,对整个行业的经营品质、顾客信誉造成了极大的 负面影响。正因为橱柜业目前没有什么准入门槛,过程销售灵活性较 大、 创造性强、
3、基于购买对象的个性要求较大,所以此行业连 一个完整的行业标准都没有,质量标准,尺寸系列,款式 风格等,八仙过海、各搞各的的本事,有的甚至没有什么标准,客户要什么就生产什么,既而廉价劣质材料和非环保的材料大量采用引发了“价格战”,需求过程充满了不规范的服务和极差的产品交付。致使行业内的“价格战” 的恶性竞争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些典型的中国竞争形式,导致市场上产品从外观到功能普遍相同,行 业集中度很低, 严重阻碍了 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优秀企业发展的步伐。介于发达国家的厨房 设备已经形成高度的系列化、标准化,具有成套性、通用性和互换性。在我国,厨房家具、厨房电器及建筑领域之间仍然缺乏完善的配套规范,特
4、别是在一些细节问题方面,如厨房的净空尺寸,管线的布置形式和接口位置等,厂家的工业化产品在安装中常常不能适应现场的各种情况,需要 进行临时修改, 这 种状况客观地制约了厂家的规模化生产和快速发展,橱柜的个性化与 规模化、 标准化的矛盾将是短 时间内众厂家的瓶颈。现象二、国内企业跨国投资存在不良 竞争本报北京5月9日讯记者李立“对国有企业来说,跨国投资往往是不计成本,只讲政绩;而民营企业则是相互抬价。 ”中国 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说。在中国贸促会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燕国指出,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自我间的不良竞争。据介绍,到去年底,中国企业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已达733亿美元
5、,去年一年为161亿美元。电力和粮油等是中国开展对外投资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域。王燕国用“虚火上升” 形容不良竞争导致一些主要资源引资项目迟迟谈不下来,主要问题就是相互抬价。而与对外投资 相反的,在出口 问题上,我们企业则是竞相压价,本来根据我国拥有的储量,钨锡锑出口我 们在国际市场上拥有发言权 ,结果不良竞争导致卖不上好价格。中国贸促会将在5月16日至17日举办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并专设矿业、 电力和粮油投资分会议。王燕国届时将主持 矿业与资源的研讨。他 说 ,大会将向企业全面介绍中国政府支持走出去的扶持政策,矿业协 会还将向企业提供全套的政策支持 读本,并提供境外 矿业投资相关信息,同时将
6、研讨投 资国际矿业和资源行业的经验 以及注意问题。根据以上两个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象分析,我 们可知他们 属于:假冒或仿冒行为、降价排挤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行为者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质 量、 产地,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企业名称等,使人混肴和误解的行为。具体是: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冒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特然企业的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 伪 造产地,对商品的质量作出令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2这些行为在市场竞争中被广泛运用, 严重的损害了竞争对 手的权益,所以 实施以上
7、行为的经营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包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降价排挤行为,也称掠夺性的价格歧 视。 这是指经营者在一定范 围的市场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阶段性的以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 务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降价排挤行为没有单独给点法律责任,在 处理时可以根据地二十条的 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 损害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 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 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
8、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给被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虽然现在的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了相关的违法现象,可是针对于未来的经济现象,它还是需要进行相关调整。未来可能的不正当 竞争的经济现 象可归结为:1利用媒体、广告,进行产品质量、功能、效果等各项指标对比,以表明本单位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更优,打击特定或不特定 竞争对手。2由经营者出资,媒体出面,聘请“专家”进行与经营者商品相关内容访谈、咨询,向视、听众消费者进行名为知识性, 实为广告推销宣传的解释,在活动中鼓吹自己,贬低对手。3单位组织煽动、资
9、助消费者投诉扩大化,激烈升级,制造声势,进而达到排挤、打 击对手的目的。4互为竞争对手性质的单位,一方在竞争对手的某重要项目进行中,以利益引诱手段,从竞争对手处挖去项目关键人员,以釜底抽薪方式,造成对手项目的瘫痪,或聘(挖) 来人才后,在对手项目基础上加以改造,使该商品以另一面目出现 在市场,以拖垮对手。5由经营者资助,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举行所谓检查,区域性评比,操作出有利于本地方企业(主要是 资助单位) 的抽检、 评比结 果,并将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以打击竞争对手。6地方政府通过一些让利性行政措施、政策,在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
10、 购买其指定的经营 者的商品,限制其他 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对于这些未来有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的经济现象,我 们 的不正当竞争法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规定。对于第一个现象,我们可以明确 规定拒绝企业利用媒体、广告,进行产品质量、功能、效果等各项指标对比,如有有违 反者就企业和媒体都应受到相 应的惩罚。对于第二、三个现象,我们要提高各位消费者的忠诚意识,在活动中鼓吹自己、制造声势,一发现有鼓吹或贬低竞争 对手的产品的企业, 应予以举报 。企业应给予举报者奖励,政府应该对鼓吹的企业以惩罚。对于第四个现象,如果有企业 以利益引诱手段,从 竞争对手 处挖去项目关键人员,以釜底抽薪方式,造成对手项目的 瘫痪的, 应该惩罚企业与挖去的人 员。对于第五个现象,政府应该有明确的立 场, 坚决被企业利用,法律应该明确罗列出哪些不该公布,哪些可以公布,如果 违反,则给予严厉打击。对于第六个现象,现在的法律 应该给予补充跟完善。结束语:现代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是从诚实信用的商业惯例和善良风俗的反面来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由于“ 善良风俗” ”诚实交易惯例“良好经营风尚”等标准并非法律上的规范术语因此各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往往在一般定义之后罗列了应受处罚的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