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信息化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的管理与维护,充分保障中心办公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爱护中心的电脑设备,下班或长时间不使用,必须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的电源,杜 绝电气火灾 隐患;二、禁止擅自更改电脑系统配置的参数、擅自开拆机箱、擅自加、拆装配件;三、在中心办公电脑上接入使用 U 盘、移动 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时,必须做到 “先杀毒、再使用”;四、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玩游戏、看电影、听音 乐、炒股票、聊天等;五、根据各科室的要求做好各自的电子文档的整理、归类、备份等工作,防止电子文档丢失;六、长时间离开岗位办公电脑时,必须关闭中心的业务办公程序,防止他人登陆自己的口令;七、严禁中心的业务数据人为外泄,严防一切泄密行为;八、各科室根据办公需要,自行安排内、外网分配,但是必须做到“办业务电脑 不上网,上网 电脑不办业务”,确保单位数据安全,严防数据泄密、黑客攻击和病毒木马;九、禁止在单位办公局域网中私自接入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2备;十、禁止使用黑客工具或非法软件,严禁攻击和破坏网络,禁止恶意向他人传播电脑病毒木马;十一、禁止利用中心电脑传播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文档、视频和音 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