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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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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村户口养老保险问题咨询 请问外地农村户口养老保险的问题?1.缴满 15 年后,是在北京领吗?领得养老保险的多少和户口有没有关系?假如我和我的同事缴的养老保险一样,他是北京户口,我是外地农村户口,会有差别吗?2.外地的农村户口退休年龄是多少?3.到时候领养老保险,需要开什么证明吗?前面看到有网友说什么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如果我没有档案,有影响吗?4.若没有缴满 15 年,公司替交得那部分是否也可以取出来?5.农村户口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数,是否也和城镇户口一样。如果公司按不按工资的基数只按最低工资走,是不是违法的?问题不一般的多1、似乎现在的规定还是,农村户口到退休年龄后一次性领取个人缴纳的养老的

2、本息,公司的就没份了,城镇户口交够 15 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农村户口应该不是干部身份,那就是女 50 岁,男 60 岁退休吧。3、农村户口好像都不用存档案什么的,到时候如果是一次性领取的话,没有档案应该问题不大,但具体怎么操作没有办过。4、公司缴纳的属于社会统筹,只有按月领取的才能享受。5、农村户口统一按最低工资来缴纳,所以公司不违法。只是个人意见,不是很准确没,谈不上权威,可以参考。 多谢,回答的很详细。看了你的回答,我觉得还不如不上保险,直接给我加工资呢。 。我刚还特意打了北京社保局的咨询电话,接话员的回答和你的很不一样,他说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都和户口档案身份没有关系,只要交够

3、了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领多少只和交的基数和年限有关。 。不过,他说得有点不耐烦,不知道他说的对还是你的对,哪里能找到相关政策文件就好了。 。 。从理论上来说我也觉得的他的说法更合理些,不过咱们这出现合理现象,反而不太敢相信。 。 。 外地农村户口为何在京上了养老保险没有用?养老保险, 户口, 农村, 外地如题,本人在劳动局仲裁科解决本公司 2 名外地农村户口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时,工作人员告知的,请问大家如何理解“外地农村户口在京上了养老保险没有用”?$ 有相关政策依据吗? 那外地农村户口的朋友就享受不到养老保险了吗?外地农业户口为何在京上了养老保险没有用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外地农业户口的缴

4、纳和领取和非农业户口差距很大,不是人们印象中的退休的概念,但并不是可以理解成外地农村户口为何在京上了养老保险没有用,公司对于他们也有缴纳保险的义务 智联经纬五周年庆典活动,人力资源师培训底价呈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 号该文件 指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 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

5、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其中四、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 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6、智联经纬五周年庆典活动,人力资源师培训底价呈现!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作出的补充规定,用人单位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就必须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农民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农民工本人缴纳的费用是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工资标准的至。 d/ + s- 9 i) V! K因此,你提到给农业户口人员上三险应该分为两部分,1、用人单位可以不按其本人的工资总额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农民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而农民工本人缴纳的费用是本市上一年

7、职工月工资标准的至 企业设在郊区,员工几乎都来自农村,那么职工在养老保险金等社保问题上与城镇居民的区别从上述规定中就有所体现。存在区别和差异,但是并不是这样的职工没有权利参加养老与医疗保险。 Q3 R! h: l9 h“ x. V/ s/ D1 N. I“ c/ e9 d+ a# i2 P$ U( n c6 T! c2 y而且,北京市郊区农业户口的人员如果在城镇企业工作,可以申请非农业户口,这样北京市市区农民就可以与城市职工同等待遇了。 已解决 外地的农村户口在北京参保,养老的,医疗的,失业的等等的保险.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09-2-2 11:19 问如果我在北京上满 15 年了,

8、可以享受到在北京同样的福利吗?还有办理了退休手续可以在老家领取养老金吗?我在这方面了解的慎少,望知情人士告知,谢谢大家了! 提问者: 宽得誉 - 试用期 二级 最佳答案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

9、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 20%,个人承担 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 6%,个人 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 2%,个人 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 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20(其中 17划入统筹

10、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 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0,个人 2+3 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 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

11、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

12、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 15 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

13、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 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 ,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4、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 12 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 12 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 2020 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 2019 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 30 个月,就是中断了 2.5 年,按 2 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 2017 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 2000 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 2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 50%,个人自付 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

15、诊报销最高数额为 2 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 ,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 ,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

16、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 90 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 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 360 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 90 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17、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 1300 元,以后住院为 650 元,最高支付限额为 5 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 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 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 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

18、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

19、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 30 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 20 年,养

20、老交够 15 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 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 8

21、,单位给交纳 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 500 单位给你交 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 500 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

22、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

23、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 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 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 1500 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 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 1000 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 1000 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小心啊小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

24、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 1 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

25、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 420103748300492 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26、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 “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个人帐户(身份证号) ”: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 、 “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 “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 “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 “

27、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 “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 “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 586 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

28、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 20 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 “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

29、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 10%计缴。 (其中单位部分按 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 5%计缴。 )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

30、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 ,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

31、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32、: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 3%计缴。 (其中单位部分按 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 1%计缴。 ) 0 回答者: Olderbrother - 助理 四级 2009-1-21 22:54 我来评论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OK 谢谢了相关内容? 北京户口和非北京户口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有什么不同,退休后能否享受同等待遇 1 2008-8-18 ? 在北京交的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能否转到石家庄,户口在廊坊 2008-8-26 ? 外地户口 想在北京自己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可以吗? 1 2008-12-5 ? 外地户口 想在北京自己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及

33、医疗保险 可以吗? 2008-12-5 ? 外地户口 想在北京自己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 可以吗? 2008-12-5 更多相关问题 查看同主题问题: 农村 户口 户口 北京 失业 保险 其他回答 共 2 条可以,只要企业(单位)给您去办就可以。至于退休后养老金可不可以在老家领取,现在还不行,等到您退休时估计可以了,现在国家正在解决这个问题。祝你好运! 回答者: o0 蝈蝈果果 0o - 解元 五级 2009-1-20 13:26 目前北京政策下农户是不能享受退休待遇,就算交满 15 年,也只能退个人帐户部分的钱,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将来估计政策要改的,因为太不合理的,可别因为这样就

34、不交了 在北京外地农村户口能上养老保险吗?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2006-4-26 10:36 具体情况帮忙介绍下! 提问者: 脑筋不转圈 - 试用期 二级 最佳答案当然可以上。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19%,按招用的农民工人数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 8%缴纳。当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且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 ,办理合理的退休手续后,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

35、养老金可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 我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 8 年,企业是否应该给我上养老保险,但我的户口是外地农村的?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5-17 20:21 是否有法律依据 提问者: song1367118 - 实习生 一级 最佳答案和户口没有关系,只要是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都应该给上社保,不上的你可以去劳动部门举报 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具有本市或外埠农村户口的劳动者

36、(简称:农民工) ,应当依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埠农民工应当经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以下简称:就业证) ;招用本市农民工应当到劳动力输出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招聘备案手续,并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 。同时,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农民工之月起,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 第五条 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19%,按招用的农民工人数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2001 年按 7%的比例

37、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个人缴费的比例,今后随着企业职工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最终达到 8%。第七条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按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进行。但对使用农民工较少或使用农民工相对稳定,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方便的用人单位,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签定协议后,可以选择按季度、半年、一年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按缴费工资基数的 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第九条 农民工的个人帐户存储额,按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计息办法执行。 第十条 农民工个人帐户存储额,只有在本人达到养老

38、年龄时,才能支取。农民工在达到国家规定养老年龄前死亡,其个人帐户存储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第十一条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新就业的,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其缴费记录。接续时,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跨统筹区域就业的,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回农村的,可以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个人帐户封存,作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依据,待在本市重新就业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并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办理转移、接续、清算、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等手续。 第十二条 农民工必须达

39、到国家规定的养老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 ,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暂按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处理,其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个人帐户存储额及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本人。第二部分:按其累计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 12 个月(第 1 个缴费年度) ,发给 1 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以后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按满 12 个月计) ,以此为基数,增发 0.1 个月相应缴费年度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平均数,并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公式见附件二) 。 第十三条 本市籍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按本办法第十一条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封存个人

40、帐户,待重新在本市就业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原已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也可将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没有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新建个人帐户,同时将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和按规定核算的待遇转移到其新建个人帐户中,并按本市农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不为其办理审批、录用手续,不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费,致使农民工不能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标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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