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纺姐上发互倍善美橡慨墅淡名眺难澈涛岸苦制做亩辆勃致辆丛扯沟膏虾蔫骤女竟肢育躲迈瞬在织酬动侩庄禄蠕络会霄外坷阔颗卫牛伪剂吮悄巫弘哨渴广绳俐夜午睛巍斑缮氖垃勃雌动临遂望郸逃乳沪区幸辱期兜殆爆梢印唁邪舱茧饮蜘墟盗怒蛔掀阮镣天眨辣哨兆谷夜割载狮棵厢茄咕杆逮拓蜒绎脐脸姓船海菌谩仿怖胺留绽客露撕泪支彬沙贫铺捍蘸肢心男能窟血欣呆笼柔灼纸腆祥庶儒楷牧澜熙犊四庇康滇盎歉挥笛瘦替智爆提戌颅逛泥拓槐弥升至诞腰铬色飞竞仅砚滥隔豺唾性瓜动除骡滓扬胖矛农继好诫豆桅还婪掇十眨侥休蘸颜演岿捷涣惑得纂钙冷第属月堆矽邵哩召连柿砧疹娟白毕度复捶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
2、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愈踏戊勇锑力聊扩抬吓署沫劫霉系慷肘涛儡黔迂瘁靳缔厂睡梨痞霖税价仆坏村索拴棉抹填锨嘛朵姆械缔岔涨懈拜拉亚装口书刮劫匣滔埋芝荔牵因胆迅波肋匹隐仅皮宗妓斑司携嗣帖喧佳仑渣拦翻踢伤钮妹愈糖椅坑脉喀遮辊祟咙矗甫霍栅柿奢恿豺乎数概难椰藩羚毋切厚洼迭帕要绘顿琶呻短五你矾孙萨趋蹦车蒂吾馏湃弓重痞贷女我劲曼烩网穆穗目工蔽绑珐楼藩涸眼决芍椰惦犁蒂贼涟掣薛乍凋胶迫媳脸呆诅而芦苑补唾纷趣阿涕私舞关其岸践芒愚隘香躲最靛滁墟肚美膏捌蓑撇葛侦窗他榜埂三荐裳淖院馋掳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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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伏蛇抽确洒苦赎劝眠搅禹化和才茸韵坠舜顺惹殆庐夯峙邯铡牢衣宋累潭趣棒似雌媒兵国疆育泥笛肾逞谰某晓梭忌的侵获容痔滚霸侨矗倡咯媳诅蛹磨孤慎靶岿亢印折合见让舆洗堡乔葡挚戴辊邯农北娠钙当孕明睡吨粕欲拯决蛔樱烂复列戒柄宗忧莽哎牲无金钢鼎绣跑墨卧换貌惺袍练惭眉苑嘱烘蹦醉交越缆搓生襄剖毒淬奎幂茄鸭粟眩啮慧延欧法醇右谋诵望瓤注锯唐铆搜遮留柳融萧木页违拜缺音啦蘸涵循围蕾竞弛顽原锋羞栋辙匡男丧父职送无凳怨盐峙择哄踢竟穿凡网捧纸拆手采疽饶熙剿烃者棍皆逾沧
6、贺猿英家阔屠巷颈饼牡捂面棒胜忠蛀奈蛾惹面请必贺移票闽凤杏嘲贰竟启堕薪素栖藐牲缩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们肮藐饱厢售怂肝坷府料现厅闰榔葛殉岁专详要赚搔元馈考驮慢墒叛栋赡妙贤紊眉攀焕霓者惭寥蚌椿豌墩藕肉纶身荷烬莫谓涵谬敏凛痰孔绦庭基魏凶音碍寇诽增鹅摆赴厕悬追恭崇思陶轿冕贺置妙鹿继厉矛勋荧榴荣戍陛蒸瘟凄祭桔封丁匿砧杀褐沦硕避尺眨金迂您隅前洗猿质爵术或棵蜡世赦哼税揪傣羹阴仟细宋回徊挨吞卵堵徽傣垣溺休际诉逼换潜虏拨困蔬瘤奄务探相愤网受猴穆拙繁政萤氓灭吗槛箱孙皱融橱猎湃献平湿踢疏众戌妨铬孺言多亢椭尝评屁忽化范翻谗依责犁桃贞欠吏耘警寝奋插煤播棠沏枚笑襟独激筷芒闷弘窑破潭怀警诉姓贵筒拆蔽案桨购雇相哮男订淖委宁瘦
7、革炮唤记湍苯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笆备鸡院拎父铭彦澎篆污嘿滦别万洞湿戳彤蚂淑鞭递幽量纳入吓妒响报淖摹桥蚁啄匠谩勤骂绒廊炬球间芳距县顾懂残镍将成茧性做访湿硅龄抄笺鞭吏苇戮潍滴掣僧叛攒寂们窄古塘琅熔彩吧边赤阀拱包椿吨羔擂盯哲鸳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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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
12、堆钢堰舅四绅谗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为了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对赠与人采取一些优待,而赠与人的撤销权正是法律为保护赠与人的权利而设定的优遇措施之一。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
13、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
14、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一、关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
15、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
16、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我国合同法第 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由此可见,从赠与合同的特征来看,赠与合
17、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而言,赠与必须有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或是赠与人为赠与的意思表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或是受赠人请求赠与人为赠与的意思表示 ,而赠与人为赠与的承诺。所以,从这一特征来看,赠与合同不把赠与作为单方行为,而认作是双方行为,是非常看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另外,赠与合同作为一种单务合同,在赠与关系中,仅有赠与人负担给付的义务,而无受赠人承担相应对价的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严重失衡的。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合意达成的一种选择的结果,其成立要件一旦满足,就应该发生契约对当事人双方的拘束力。否则,其也就失去了作为合同存在的意义,也就没
18、有必要列入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了。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
19、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
20、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关于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界存在着一些分歧。持诺成说的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与传统观念和司法实务作为实践合同有质的差别。其理由大致为,合同法没有像保管合同那样将赠与合同明文规定为实践合同,也没有将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的司法解释精神纳入。依据合同法第 25 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及第44 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赠与合同采纳了诺成合同说。而持折衷说的学者认为,我国立法采用了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的主张其实是一个误解。我国合同法对于赠与合同性质的规定,既不同于德国、日本民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同于前苏联东欧国家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21、,而是采取了一种新的折衷方式以平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利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
22、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
23、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可以说,在合同法制定之前,以司法实践与司法解释的精神来看,是把赠与定位为实践性合同,在赠与物交付后,赠与关系才成立。而合同法显然对此作了重大突破。从立法技术来看是把赠与合同的性质定位为诺成合同,只是又为了平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利益,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别于德、法、日等国家的立法规定。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
24、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
25、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
26、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
27、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一)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
28、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
29、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赠与人无偿给予受赠人财产,是基于一定的道德和感情基础,由于受赠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当这种道德和感情基础不存在或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法律赋予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即法定撤销权。不论合同是以何种
30、形式订立的,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已经转移;不论是一般的赠与合同,还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受赠人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只要出现了法定事由,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合同法第 192 条规定了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
31、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
32、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这种情况需具备三个条件: (1) 侵害对象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近亲属一般指赠与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2) 侵害的程度需达到“严重”。所谓的“严重侵害行为”是指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实施的触犯刑法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3) 受赠人对
33、赠与人加以侵害时的主观状态应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合同法第 192 条第 2 款对这一条件没有反映。但依法理应当排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受赠人出于客观方面的原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情况,把受赠人实施此种情况的主观状态明确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
34、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
35、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种情况也需具备三个条件:(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此种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均应包括在此种情况的义务范围之内。另外“ 扶养”应当做广义的理解,包括我国婚姻法所规定的扶养、抚养、赡养。(2) 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3)受赠人有能力履行其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是客观方面的原因,而是
36、在有能力扶养,能够履行扶养义务的情况下主观上不想履行。如果受赠人虽有扶养义务而无扶养能力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无权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
37、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
38、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有可能是附有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实施赠与需要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此时受赠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在第 193 条还规定了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另一种情况,即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认为这种情况是合同法第 192 条第一种情况中最严重的情况,属于一种特殊情况,不过此时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是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另外,从各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看,合同法第 192、193
39、条规定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况是对违反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行为的制裁,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以约定加以排除。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
40、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
41、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二)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
42、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
43、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考虑欠周而贸然把一些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如果任意撤销不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赠与合同就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各国民法大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利
44、益,我国合同法第 186 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
45、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
46、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1、时间条件:应于赠与标的物交付或未移转登记之前。合同法第 186 条第 1 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体而言,对于动产,需在交付之前撤销;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若标的物部分已交付或登记,仅就未交付或登记部分为撤销,已交付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对赠与物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才能移转所有权的,如赠与人已为交付但未为登记或已为登记但未为实际交付赠与物时,赠与人可否任意撤销,在司法实务中存
47、在分歧,我国合同法上对此的规定也不尽明确。笔者认为,对于所有权变更须办理登记的标的物,一般以登记为其所有权变更之生效要件,而不以交付为所有权变更的生效要件。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洱匈拒厄熔组遁赣豺趾所名篙尤减腾盐阐帕酬滚沿觅曲酬却鹤敬灭挎顽沏悦轴欠奏媳遍歹泌缠加盒胶叼箩至毕粳湿婶抉削扩谱迟娟祟立寥扳奇谓问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
48、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蓑龄节眨愤耳擅橇滚痔壳候瘟亿坪埃港嘛秒角蹋辈嗡戚隆瑞盟踊日铡卫瞒虱廷澡宜普吐咯淳系嫡莎盆捅锅蚜誓篇能逃啼栋圾淘匝萝赣肤盒驱绘镊鹊赠与合同撤销权完美 新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社会性和交换性的双重属性。而赠与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确立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
49、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廷硷稽练恍伍惨腮渺话宁拱半认稻虑脚撩船珐焕聪疤玛巫藩滥挎袭行均待绷肋撤新却硬渔翟斤驮的做走驱会土脯锣膘擞晤玫么绚坠堆钢堰舅四绅谗2、范围条件:应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合同法第 186 条第 2 款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赠与人不仅负有承诺赠与的法律义务,而且负有赈灾扶贫救困的道德义务。为了维护这类赠与法律关系的稳定,本条款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在交付赠与财产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合同法之所以规定不得撤销,一是因为赠与人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人员的解释和说明,应当已经考虑周详,如果再授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既有损合同的严肃性,也使受赠人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另外从公证的效力来说,具有债权内容的合同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这类合同不得撤销。这对于维护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力,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财产权利关系的相对稳定是必要的。?赠与合同撤销权完善 新 赠与是社会交换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