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险知识讲堂, 阜阳华凯保险代理公司,业务管理岗王冰洋 制,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课题大纲:,强险概念:,案件分析,相关概念,保险责任,赔偿处理,主要分块:,案件介绍:,车祸痛失爱妻,交强险竟成索赔拦路虎,2008年7月17日,家住会同县团河镇盛储村的罗圣康的妻子杨久凤吃过早饭,乘车前往县城办事,下午乘坐本村罗五湖驾驶的中巴客车回家。傍晚5时许,当车行驶至一下坡路段时,因刹车失灵,客车冲下山坡,与相向驶来的另一辆农用变形拖拉机猛烈相撞,随即翻入公路左边坎下。这次事故,赵成杨久凤等两名乘客死亡,另外还有10多名乘客受伤。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罗五湖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8月2日,罗五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2、,被依法逮捕。事故发生后,罗圣康从罗五湖夫妇处获得赔款2.05万元。杨久凤上有七旬老母,下有未成年女儿。罗圣康觉得,2万余元赔款实在太少了,但罗五湖夫妇因车祸债台高筑,已无赔偿能力。罗圣康经了解得知,罗五湖于2008年3月4日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公司,为肇事机动车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有关法律人士告诉他:“交强险”是为了使佳通事故的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而设立的险种,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008年8月9日,罗圣康与家人向会同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罗五湖,李秀娥夫妇赔偿因杨久凤死昂的各项损失28万余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
3、任。,法院判决:,8月25日,会同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由被告罗五湖,李秀娥赔偿原告罗圣康及其家人杨久凤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86991.42元(含已付的2.05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原因:,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与此配套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强制保险合同中的受害人士这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
4、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这就表明“交强险”保障的是车外人员也即第三者的利益。本案受害人是车上人员,非车外人,所以不属于强险保障对象,强险的相关概念:,1.被保险人,2.投保人,3.受害人:,5.抢救费,4.责任限额,强险的相关概念:,1.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2.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3.受害人:是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4.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5、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5.抢救费: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垫付与追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以下情形发生交通事故: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驾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的;由此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
6、抢救的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5.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责任免除:,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赵成的损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
7、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赔偿处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被保险人向保险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一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几率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表现事故的性质
8、,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资料。,合同变更与终止:,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举例分析:,交强险施行无责赔偿: 在事故发生后将施行交强险先行,商业险三者险补充的原则. 举例: 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驾车无责,而一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市2000元。驾车虽然无责,也许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为100元。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甲乙两车相撞,互相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则两车都将赔偿有责财产限额,最高为2000元。,感谢您的聆听!,谢谢!,华凯保险代理公司业务管理岗王冰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