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校教师值班制度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值班制度:一、 时间要求:1.教师值班上学、放学均提前 20 分钟,具体值班时间如下:早晨上学 7:30 ;中午放学 11:00;下午上学 2:10;下午放学 4:452.不按以上时间到岗算迟到,如上学、放学铃已响还未到岗的算旷工。二、定岗定人。1.大门两侧各一人,负责疏散家长,不准站到大门两侧和门卫室门口平台。2.路中的斑马线北侧一人,负责疏散家长,不准站到斑马线上。3.学生通道两侧各一人,负责疏散家长,不准站到学生通道内。4.路中的斑马线南侧两人,负责疏散家长,不准站到斑马线上。5. 若遇下雨、下雪、台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事件,允许家长进校园,当日值班领导提前安排好定岗定责(主要是四个楼梯通道) 。三、值班点名制。1.值班领导负责一天四次点名。2.与学校考勤绩效工资相结合。请假扣 0.2 分,迟到、早退扣 0.1 分,旷工扣 0.2 分(旷工人的岗位如发生安全事故有旷工人直接负责,如有人请假值班领导负责调剂)3.值班一天按 3 次计算(上学按值日牌轮流) 。4.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安排人员定岗定责。四、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填好护导记录。五、此制度从 2017 年 9 月 1 日执行。二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