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证的说明:驾驶证准驾车型及代号如下.大型客车 A1 证可以开大型载客汽车和 A3、B1、B2、C1、C2、C3、C4、M牵引车 A2 证可以开 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和 B1、B2、C1、C2、C3、C4、M城市公交车 A3 证可以开核载 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和 C1、C2、C3、C4中型客车 B1 证可以开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 10人以上、19 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和 C1、C2、C3、C4、M大型货车 B2证可以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和 C1、C2、C3、C4、M小型汽车 C1证可以开手动档,自动档的 9座(含 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
2、轻型、微型载货汽车(所有蓝牌的小货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C2、低速载货汽车 C3、三轮汽车 C4.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证可以开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C3 证可以开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和 C4三轮汽车 C4 证可以开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三轮摩托车 D 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大于 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的三轮摩托车和 E、F普通二轮摩托车 E 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大于 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的二轮摩托车和 F轻便摩托车 F 证可以开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 50ml,最大设计
3、车速小于等于 50km/h的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证可以开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 N 证可以开 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P 证可以开有轨电车另外,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 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 B1,B2,A1,A2,A3证(以前的 A证,B 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机动车驾驶证的 A照 B 照 C 照级别分类详解查询 123收集整理的关于驾照的 A照 B 照 C 照级别分类详解.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规定,推出机动车驾驶证分级制,将驾照分为A1
4、、A2、A3、B1、B2、C1、C2、C3、C4、D、E、F、M、N、P 共 15个级别。公安部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目前驾驶证签注的3种准驾车型,即 A照(大型客车)、B 照(大型货车)、C 照(小型汽车)细分为 7种,以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针对性。细化后的 C照(小型汽车)将具体细分为 C1、C2、C3、C4 四种,其中C1为手动挡小型车驾照,C2 为自动挡小型车驾照,C3、C4 则为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准驾车型。此外,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签注改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驾驶员所取得的准驾车型,而未取得准驾资格的车型则不再注明。旧的
5、驾照都可以继续使用,新老车照的相关更换工作将随机进行,车主可在办理行驶证年检或驾驶证审验的时候,更换新的驾照,无须特地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及代号(公安部 71号令附件 1)准驾车型代号准驾的车辆准予驾驶的其他驾车型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A1、B2、C1、C2、C3、C4、M牵引车 A2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引车 B1、B2、C1、C2、C3、C4、M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 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合载 10人以上,19 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站) C1、C2、C3、C4、M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
6、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小型自动档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自动档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原三轮弄用运输车)轮式自行机械车 M 轮式自行机械什么样的人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一、办理初次申领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年满 18周岁至 60周岁的中国公民,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28 号令第九条)规定的身份条件,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7、机动车驾驶证:(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对符合规定的,考试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核发机动车驾驶证。4、公安部第 2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七条,驾驶证有效期六年。初次领取的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学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二年;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5、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
8、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 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二、办理初次申领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符合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28 号令第九条)和广公交(传)20031
9、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身份条件的中国公民,未领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均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2)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的;(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增驾的除外) ;3、初次申领学习驾驶证的年龄:(1)申请大型客车、无轨电车学习驾驶证为 21至 45周年;(2)申请大型货车学习驾驶证为 18至 50周年;(3)申请小型汽车学习驾驶证为 18至 70周年(4)申请其他车型学习驾驶证为
10、 18至 60周岁。4、初次申请的大型客车,只限城市公共交通部门需在市区固定线路上驾驶的人员,且申请人应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级市车管所提出申请,经签注意见后报省车辆管理所按公安部规定审批,受理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批复。 5、对符合规定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学习驾驶证有效为两年,不办理换证,有效期不作延长。对持学习驾驶证并经科目二、三考试合格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6、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年龄接近 70周岁的人员申请学驾,如按照各科目考试时间间隔规定,申请人无法在年满 7
11、0周岁之前完成所有科目考试的,车管部门应不再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规定。 (2)年龄接近 70周岁被注销小型汽车驾驶证未满 2年的人员,可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恢复,经考试合格后车管部门可重新核发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成绩由考验员在申请表考试记录栏手工签注,考试费用按照驾驶员考试注册费收取。 (3)从 2003年 9月 1日起,全省统一开始受理自动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考试业务,经考试合格核发 z类驾驶证,持 z类驾驶证不得驾驶非自动挡车辆。 (4)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
12、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 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三、办理增驾非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签发增驾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
13、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驾的车型。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机动车驾驶证: (1)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8、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在受理暂住人员异地申请驾驶证业务时,要将“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14、如无法反映被查询对象的,可在打印的查询结果上手工记录查询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查询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如因计算机网络故障,交警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连续 7个工作日都无法利用系统查询的,应由申请人出具在原籍地尚未取得驾驶证的书面保证,并告知其有关规定后给予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原籍地车管部门。 四、办理增驾汽车类驾驶证的有关规定 1、办理增驾学习证时,所持驾驶证已到审验期或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的,须先行办理审验或换证手续。 2、不得同时增驾两种车型。取消摩托车类驾驶证和汽车类驾驶证实习期内不能互相增驾的限制。 3、申请人的年龄与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规定的年龄相同。 4、
15、签发增加学习驾驶证后,所持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的,其增驾学习驾驶证一并注销。 5、增驾学习经考试合格换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增驾后准驾驶车型含有准予驾驶的车辆的,只记载增驾后的准驾车型代号。原有的其他类别准驾车型代号保持原记载。 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无轨电车的,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三年以上安全驾驶“是指:连续三年以上每一年内均无发生因违章被吊扣驾驶证两次以上(每次吊扣证不超过一个月) ;无发生特大、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无发生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 。 7、增驾后按规定需有实习期的,应在驾驶证副证记录栏内签注实习期开始的日期并记录所增加的车型。 8、根据
16、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z类驾驶证增驾 c类驾驶证,应当经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与 c类驾驶证增驾其他类驾驶证的考试科目要求相同。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办理增驾汽车驾驶证: (1)有妨碍驾驶的疾病、生理缺陷的(左下肢残疾人员申请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除外) ; (2)在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的。 五、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有关规定 1、驾驶证有效期满 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经审核同意,可提前在有效期
17、满前半年内办理换证手续。延期换证不能超过有效期满后 1年,但不办理有效期的延期。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超过驾驶证有效期 1年以下申请换证的,给予警告后按规定办理。警告应记录在驾驶证登记资料中。超过 1年以上的,注销其驾驶证。 2、年龄超过 60周岁持有 A、B 驾驶证的,可换发 C类驾驶证;持N、P 驾驶证的不换发驾驶证。除 A、B、N、P 准驾车型还有其他准驾驶车型的,注销 A、B、N、P 后保留其他车型换发驾驶证。持有准驾车型 C类驾驶证的,由不从事营业性运输改为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补办审验手续并换副证。 六、办理驾驶证登记项目变更换证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姓名、出生日期
18、、住址、通讯地址、身份证件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五天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七、办理驾驶证转出的有关规定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的应向公安车辆管理部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出手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办理转出业务: (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 (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扣期内的; (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 (4)持学习驾驶证的; (5)增驾学习期间内的,如确需办理,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的学习证后予以办理。 八、办理驾驶证转入的有关规定1、持证人因改变长期居住地或在暂住地居住 1年以上等原因改变现籍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驾驶证转入手续须在转出后 60天内申请办
19、理。2、根据公安部 28、29 号令的有关规定,转入的驾驶证档案资料所须如下:公安部 28号令实施前, 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 、准考证、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 转籍通知书 ;公安部 28号令实施后至 2000年3月 1日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准考证、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 转籍通知书 ;在 2000年 3月 1日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机动车驾驶证流程记录单、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 转籍通知书 、驾驶证副证应加盖“转出“字样的印章。机动车驾驶证登记项目表加盖转出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行政章。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1)违章、事故未处理完结的;(2)机动车驾驶证在吊
20、扣期内的;(3)正在实习期的驾驶证;(4)持学习驾驶证的;(5)增驾学习期间内的(本人申请注销增驾学习车型后转出的除外)。九、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的有关规定1、驾驶员未到审验或换证期而机动车驾驶证破损、文字记载或相片模糊不清的可以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可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原因并登报声明后申请补发,又找回原遗失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将原遗失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回发证机关,否则,按谎报冒领驾驶证件处理。新证按原证有效期签注。2、如其驾驶证已达有效期满前 3个月的,按换发的驾驶证有效期签注。3、据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
21、施意见的通知)(1)补领驾驶证必须由驾驶员本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补证申请表 ,告知内容必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驾驶证遗失登报声明取消后,补领驾驶证业务改为由驾驶员自行申报补领原因,车管部门不再要求驾驶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对采用谎报遗失、被盗等方式骗领驾驶证的,一经查实连同原证一并注销。十、办理注销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1)持证人死亡的;(2)身份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超过换证时限 1年以上的;(4)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5)无正当理由,超过 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6)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
22、的;(7)年龄超过 70周岁的(准驾车型 c、z 类的除外) ;(8)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9)连续两次不办理审验的。2、监护人申请注销被监护人的驾驶证的,应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十一、办理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持有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员、转业、退伍后可以持原驾驶证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军队、武警部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现役军人因工作需要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2、复员、转业、退伍人员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进行道路驾驶考试。超过 1年不满两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 2年以上的
23、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持有军队、武警部队小型乘座车、摩托车驾驶证 3年以上的,免考道路驾驶考试。3、根据广公交(传)2003194 号文的要求(转发公安部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现役军人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如持有居民身份证,可凭居民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申请,无须提交团以上单位的住址证明。(2)持有部队驾驶证的现役军人申请换领地方驾驶证的,可凭团以上单位申请,不再要求提交省军区以上证明。准驾车型按照部队驾驶证对应的准驾车型签注。申请人要求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准予办理。考试科目仍按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二、港澳、台、外国人(
24、包括华侨)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 ,在本省暂住满 1年以上的,可直接向暂住地公安车辆管理所初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亦可到香港联通公司或澳门联达公司代办点报名申请。初次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考试按照国内学习驾驶员的要求进行科目一、二的考试、长途训练和道路考试。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 ,在本省居住期满 1年以上的,可直接在暂住地公安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国内驾驶证。亦可到香港联通公司或澳门联达公司代办点报名申领。考试科目为: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
25、,如驾驶经历 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对无法确认驾驶经历是否满 3年以上的,可查询持证人予以确认。3、经各市车管所受理考试合格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驾驶员档案可由各地车管所或本人递送至省车辆管理所,也可委他人递送。4、在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报名申领国内驾驶证的,由联通、联达公司安排申请人回国内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档案由联通、联达公司统一送省车辆管理所办理国内驾驶证。5、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办理国内驾驶证年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省厅车管所办理,亦可以委托各市车管所或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办理。6、外国驻穗领事馆人员凭领事馆出具的身份证明、县级市以上
26、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派出国核发的有效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由广州市车管所受理后,免考予以换领我国同类驾驶证。7、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包括华侨)在广东省考领换领国内驾驶证的,由省车辆管理所统一制发驾驶证。十三、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的中国公民申领国内驾驶证的有关规定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并在境外连续居留 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申领国内驾驶证应在回国后 1年内申请,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考试。超过 1年不满 2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 2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如驾驶经历 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对无法确认驾驶经历是
27、否满 3年的,可查询持证人予以确认。2、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未取得外国(地区)国籍的中国公民,申请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按国内学习驾驶员的考试办法执行。3、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大陆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台湾或外国定居后,在其驾驶证有效期内,其驾驶证可迁到省车辆管理所代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本人持移居地区或国家的身份证件(如暂未取得当地身份证件可凭我国签发的护照或通行证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前往户籍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市车管所受理申请并审核资料无误后,将档案连同驾驶证密封交本人;(2)本人携带密封的驾驶员档案直接到省车辆管理所办理,亦可
28、委托香港联通公司、澳门联达公司办理换证手续。4、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援外工程技术人员回我省工作的及我国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在所去国或地区考领了驾驶证的,要求申领我国驾驶证的,凭聘请单位证明办理:(1)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小型汽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小型汽车驾驶证;(2)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摩托车的,可免考试直接换发摩托车驾驶证;(3)境外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准驾车类为大型汽车的,本人要求申领大型汽车驾驶证的,需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如驾驶经历 3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4)回国超过一年申请的,需考核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道路驾驶等科目。(5)外国驻穗领事馆人员考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到省厅车管所办理。十四、委托异地管理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机动车驾驶审验的,可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委托审验当次有效。十五、异地委托管理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持证人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发证机关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可委托暂住地车辆管理所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