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心备用金政策为了应对营销中心的日常办公开支、客户招待等,特设立备用金制度。1、 适用原则:营销中心的日常开支、客户接待、应急事物的处理。2、 备用金额度:暂定人民币 5000 元。3、 借支流程:借支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批- 发放。4、 核销流程:发生费用清单-部门领导审批-核销。5、 借支标准:客户招待最高一次只能借人民币 1000 元,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借支。6、 备用金的保管和发放:有公司财务保管,按部门领导实批给予发放和核销。中山市联通小家电有限公司营销中心06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