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产权登记、物业管理知识问答1、购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屋怎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答:办理购买了开发公司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先决条件是开发公司必须对该楼栋办理初始登记,然后住户才能办理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1商品房 买卖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2购房 发票;契税完税票据;3维修基金发票;4申请 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企业单位、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5开发 企业授权委托书6测绘 部门提供的测绘图;7个人委托的应出具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
2、对原件;应缴纳的税费:1契税: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下契税 1, 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上 140 平方米以下 1.5%, 非唯一住房且 140 平方米以下契税 3%;非住宅:3%2维修基金:房屋总价的 2%;3交易手 续费:住宅 3 元/平方米,非住宅 6 元/ 平方米4权属登 记费:住宅 80 元/套,非住宅 550 元/ 宗。流程: 受理复审审核交费制证 - 领证归档2、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答:新建的房屋办理初始登记需要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3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4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5
3、规划竣工认可书从 2006 年开始新建项目需提供;公安消防,环保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单;*6地名 办编号;*7申请 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企业复印件 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产权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8房产 平面图、测绘技术报告书;*9批准建 设保障性住房的批复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标注*的收原件,其他的为验原件、收复印件3、购买的二手房应当怎样办理产权证?答:购买的二手房应先到房管所领取买卖合同,然后去房屋评估测绘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 2奇台 县房地产买卖契约书;房屋所
4、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3契税完税单;4申请 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企业单位复印件需加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身份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5测绘 部门提供的测绘图;6委托的 应出具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应缴纳的税费:1地税局的税费:购房 5 年以上的住宅 :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下契税 1;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上 140 平方米以下契税 1.5%;唯一住房且 140 平方米以上:契税 3%,营业 税及附加 5.45%;非唯一住房且 140 平方米以下契税 3%,个人所得税
5、 1%;非唯一住房且 140 平方米以上:契税 3%,营业 税及附加 5.45%,个人所得税 1%;购房 5 年以下的住宅: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下契税 1,营业税及附加 5.45%,个人所得税 1%。唯一住房且 90 平方米以上 140 平方米以下契税 1.5%,营业税及附加 5.45%,个人所得税 1%,非唯一住房:契税 3%,营业税及附加 5.45%,个人所得税 1%,非住宅:1契税 3%,营业税及附加 5.45%,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底商 2%,商用别墅 4%,印花税 0.05%。2交易手 续费:6 元/平方米住宅,8 元/平方米非住宅; 3权属登 记费:住宅 80 元/套
6、、非住宅 550 元/ 宗;4工本 费:10 元/本。办理流程:中介机构出具评估测绘报告地税局税费房管所受理审核交费制证 - 领证4、怎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答: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首先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司法查封、拆迁冻结,没有产权纠纷,签 署了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后再到房管所进行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他 项权登记申请表*3申请 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企业复印件 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产权人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
7、、反担保合同属于担保、反担保抵押的提供;5有限 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须交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企业章程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6评估 报告,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说明。应缴纳的费用: 1权属登记费:80 元/套,非住宅 550 元/ 宗。2工本费 10 元/本办理流程:金融机构签订合同房管所受理审核交费制证 - 领证5、什么是物业管理?答: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6、奇台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是
8、谁?答: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调解?2答: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投诉,并由他们进行调解处理。若调处不成可以提请法律诉讼8、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答:根据新计法规2004531 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 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综合服务费、专项服务费及特约服务费。9、综合服务费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哪些?答:(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日常运
9、行、维护费用和公共用电,不包括中央空调等非常用设备以及多层住宅的水、电、暖二次供应的运行费用;(三)清洁卫生费;包括二次供水设施的消毒及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防疫费(四)绿化养护费,包括绿化用水; (五)办公费用;(六)直接用于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七)公众责任保险费;(八)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九)法定税费;(十)合理利润。普通住宅利润为 5%10、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共用设施设备指的是什么?答: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 路、照明、 锅炉、暖气线路、燃气 线路、消防 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
10、公益性文体 设施和共用设备设施使用的房屋等。11、业主办理交付房屋手续后,没有入住的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答:业主接收了房屋之后,即使没有入住,也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其理由一是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二是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明确规定,业主应该自觉遵守的;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如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维护、门卫、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养护等,这些服务项目不仅仅是对已入住业主的,也是对全体业主服务的,若业主没入住就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则 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
11、。12、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有何危害?答:首先,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享受了服务却不付费,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其次,由于小区属于一个整体,对于其他业主而言,欠费业主这种搭便车行为,是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侵害。13、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时,业主应当如何维权?答:当业主遇到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的问题时,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反映,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14、物业服务企业应为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有哪些?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
12、协助管理服务;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保障道路畅通;物业档案、资料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15、缴纳物业服务费有什么规定?答: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催交,要求其限期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16、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使用?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购房人交纳数额记入个人名下,申请使用时,经维修项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13、17、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中如何划分住宅房屋本体维修责任?答:室内维修由业主负责;住宅楼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顶等共用部位的维修及门窗油漆,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18、单元电子防盗门如何维修养护?答:其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负责,但是产生的维修养护费用需由业主按比例分摊。19、业主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答: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 业 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 召开 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
14、 业主大会会 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 主委 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 业主委 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 业 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 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 业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0、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答: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 业主公 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 业 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 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 交纳 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