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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标准.doc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6651138 上传时间:2019-04-1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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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肇事赔偿标准2004 年 5 月 1 日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但新条例在废止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 95 条第 2 款规定: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肇事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 。因此

2、,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

3、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 同城待遇 ,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二、交通肇事赔偿项目的确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 残疾赔偿金 代替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4、17 条、第 18 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 1 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 1 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三、交通肇事财产赔偿金额的确定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5、 25 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 20 年计算。但 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 5 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 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

6、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1 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 令出多门 ,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7、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 60 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 级的按 100 计算, II 级的减少 10%,其他依此类推)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x 20 年;(2)残疾赔偿金(60 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 级的按 100 计算, II 级的减少 10,其他依此类推)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 x(20 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 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 级的按 100 计算,II 级的减少 10,其他依此类推) X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8、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5 年。10%*15952.57*(20-7)=10%*15952.57*13=20738.341 元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

9、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 18 周岁, 60 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 1 年;75 周岁以上的按 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 16 周岁,50 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 周岁以上的按照 5 年计算。去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都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伤残鉴定 ,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2、办案机关经审查准予的,由办案机关向申请人提供鉴定机构名单供申请人选择;3、由办案机关出具委托书 ,委托经选择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4、由办案机关与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合同书,明确鉴定的部位、要求、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等等。5、申请人应当接受鉴定机构的身体检验,并提供医疗档案和相应的

10、资料。甘肃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名录机构名称:甘肃仁龙司法物证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200 号( 警官接待站 415 室)机构负责人:任笑梅 许可证号:620106009电话:0931-8811468 邮编:730000业务范围:人身伤害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评定等案件的鉴定。机构名称:甘肃金麟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 250 号机构负责人:白海东 许可证号:6201004电话:0931-8265175 邮编:730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痕迹鉴定

11、机构名称:甘肃军平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北关东路 2 号机构负责人:王新国 许可证号:6210002电话:0935-2217661 邮编:733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机构名称:甘肃科信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207 号机构负责人:张仁义 许可证号:6201006电话:0931-8635588 邮编:73003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痕迹鉴定文书鉴定机构名称:甘肃申证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城巷 43 号机构负责人:明霞 许可证号:6211002电话:13993644335 邮编:734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

12、定机构名称: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南路 51号 0230 室机构负责人:闵一峰 许可证号:6201005电话:0931-8960958 邮编:730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机构名称:甘肃永泰司法医学鉴定所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大街 24 号机构负责人:盛延文 许可证号:6210001电话:0935-2290575 邮编:734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名称:甘肃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6 号机构负责人:魏可强 许可证号:6201003电话:0931-7601016 邮编:73007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机构名称:甘肃中科司法物证技术鉴定所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 439 号机构负责人:吴瑞生 许可证号:6210002电话:0931-2653577 邮编:73005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文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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