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斡旋金协议合同编号: 委托人(买方): 居间人: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汇荣房产)1、委托事项: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汇荣房产)兹为中介提供居间服务,买卖座落于 省 市 区 路 室房屋一套,居间人现已提供该房屋信息予买方详阅,现买方承购条件与卖方出售条件尚有差距,买方愿意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予居间人代为斡旋,斡旋金在签订斡旋金协议时一次性支付。2、委托人的承购条件:委托人对房产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内含车位金额人民币 元整) 。3、斡旋期限:自即日起至 年 月 日止。4、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协议经卖方签字同意后买方承购条件时斡旋即告成功,斡旋金即转为定金。2、房产
2、过户的各项税费由买、卖双方约定承担。3、买方在斡旋期间内不得随意撤回斡旋金,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4、斡旋成功后,若因可归责于卖方事由致解除协议,卖方应赔偿相当于此斡旋金金额的双倍作为赔偿金,支付与买方,同时买方同意将所得赔偿金的 50%给付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作为服务佣金。5、斡旋成功后,居间人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买方。如因买方的原因在斡旋成功后 15 日内无法告知买方或通知后拒不出面签署买卖定金合同及房地产买卖契约 ,则买方所交纳的斡旋金不予退还。本斡旋金协议自斡旋成功后第 16 日起自动终止。5、注意事项:1、本斡旋金协议经卖方签字确认之后 个工作日内,委托人须
3、签订买卖定金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 ;并按照居间人的房屋买卖过户流程办理相应手续。2、在斡旋期间,买方如变换联系方式的,应先行通知居间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6、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如买方不履行本协议之约定,所付斡旋金将不再退还。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9、本协议一式一份,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留档。委托人(买方): 居间人: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汇荣房产)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签署时间: 店长签字: 兹因斡旋期限届满斡旋不成功的,买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曾付斡旋金,西安汇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汇荣房产)将无息返还于买方,且经买方签收无误后,买方不得再对居间人及卖方有任何请求或主张。 卖方同意出售 卖方不同意出售卖方(签字):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