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办理 焰火燃放许可 手续,请提供下列材料:一、办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二、办事条件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应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证明。三、办理的手续(一)主办单位应提供的材料:1、 上海市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申报表 ;2、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3、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4、燃放作业方案;5、燃放作业单位许可证、作业人员燃放作业证书;6、 上海市消防协会爆炸技术应用分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安全评估报告;7、焰火燃放委托合同。(二)申请单位报送材料后,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四、办结时间审批期限为 20 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办理本项目不收费。六、监督(或投诉电话)52725119七、联系(或咨询)电话八、上海消防网网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