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安全协议书一、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2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
2、故。二、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2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3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4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与外校人员私自交往。5学生没有学校或班主任的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学校。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一)在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擅自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班主任一份,学校一份,家长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学 校 领导签字:班 主 任 签 字:家 长 签 字:长山峪重点寄宿制中学200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