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3动土作业安全规范第一条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动土作业安全要求和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动土作业。第二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二)GB2811-2007 安全帽(三)GB7059-2007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四)GB12142-2007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五)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六)GB16179-1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七)JC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 0.5m 以上
2、;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第四条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 -(一)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二) 作业前,申请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三) 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四) 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五)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六) 动土中
3、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核和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七)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 GB7059-2007 和 GB12142-2007 的要求。作 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2007 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 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
4、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 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5、。(八)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九)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十) 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 GB/T13869-2008 和JCJ46-2005 的有关要求。(十一)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还须执行公司断路作业安全- 4 -规范的规定。(十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第五条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管理。(二)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
6、土安全作业证上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三)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好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四) 动土安全作业证经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动力能源部及计控部审核会签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五) 动土作业审核和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动土安全作业证上签署审核或审批意见。(六) 经审批的动土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动土申请单位交施工单位持有;另一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存档备查。(七)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八)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7、转移作业地点。(九) 动土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为 1 年。附件:动土安全作业证及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第 号申请单位 申请人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电源接入点 电 压 填写人危险场所动土现场监护人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动土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 积,并附简图):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危害辨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动土安全措施(包括作业人员教育、围栏、警告 标志、夜间警告灯等)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作业地段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动力能源部及计控部审核会签:安全管理部审批意见:
8、 审批人签字:年 月 日 第一联 存 根第二联 交施工单位- 6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一、作业前,申请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二、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并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落实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A.梯子; B.修坡道。三、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 防水型灯;B. 36V、24V、12V 防爆型灯。四、地下电力电缆、地下通讯电(光)缆、
9、局域网络电(光)缆、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五、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施工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六、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七、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核和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八、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7 -(一)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二)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
10、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 GB7059-2007 和 GB12142-2007 的要求。作 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2007 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 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三)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 0.8m,高度不得超 过 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四)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
11、,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五)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六)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七)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九、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 8 -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十、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十一、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 GB/T13869-2008和 JCJ46-2005 的有关要求。十二、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还须执行公司断路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十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