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12016 年河南会计从业考试知识点财经法规:增值税增值税(一)增值税基本原理1.购进扣税法(税款抵扣制)2.“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3.价外税与价内税的区别(二)增值税的分类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三)增值税改革史(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014 新大纲变化
2、)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 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注意 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3.提供的应税服务(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注意】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3、 2举例:某运输公司发生两项业务:1.承接了某公司年会租车业务,提供车辆及司机;2.提供五一黄金周自驾游车辆出租业务。业务 1:按“交通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业务 2:按“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征收增值税。【理解】实质重于形式:程租、期租、湿租是连人带交通工具一起租,实质是提供运输服务;干租、光租是只租交通工具不带人,实质是租赁。(2)邮政业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不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3)电信业(2015 年新增)基础电信服务:通话;出租带宽等增值电信服务:短信;互联网接入等(4)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
4、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注意 1】不动产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注意 2】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五)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014 新大纲新增)1.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5、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3(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特征 分类 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
6、即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混合销售 缴纳增值税 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劳务营业税混合销售 缴纳营业税 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兼营 纳税人“多元化”经营,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项目与营业税项目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商场经营美食城一种税不同税目兼营(混业)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销售煤炭文化馆出租场地【简化记忆】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是“同时”;判断兼营的关键是“并”。(六)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014 年新大纲变化)1.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分类 标准 特殊情况 计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 生产
7、型:50 万元以下非生产型:80 万元以下应税服务:500 万元以下 个人(非个体户)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注意】为必须可选择。 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4一般纳税人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执行税款抵扣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
8、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七)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2014 年新大纲变化)1.税率(1)17%销售和进口除执行 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注意 1】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9、注意 2】“食用盐、居民用煤炭制品、农机”易成为命题点。(3)11%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2015 年新增)。(4)6%增值电信服务(2015 年新增)、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除外)(5)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5【注意】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 3%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八)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014 年新
10、大纲变化)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条件: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条件:够级别由国务院或
11、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记忆提示】税法是讲理的,只要是“合理的代收款项”,确实不是企业的收入就不作为价外费用。【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6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零售;价外费
12、用;普通发票。2.进项税额(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两种凭票抵扣;一种计算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注意】自 2013 年 8 月开始,纳税人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总结】可以用于抵扣的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
13、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上述第 1 项至第 4 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
14、,不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按照 17%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就发生纳税义务,结合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理解。http:/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7(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
15、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8)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9)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注意】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 15 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日内结清税款。以 1 个月或 1 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3.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一般分别申报纳税,经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外出经营: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有外管证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无外管证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未在外出经营地申报纳税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2)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扣缴义务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