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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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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1 页 共 11 页河北银行“益友融通”个人理财业务客户权益须知书尊敬的理财投资者:理财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我行个人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业务流程客户可以通过我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理财交易,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须在我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具体流程如下:(一)柜面操作流程(二)网上认购投资者通过个人网银 USBKey 版的“我要理财”“理财产品”“查询/购买理财产品”进行认购。投资者提交认购指令后,系统自动核查投资者账户资金余额是否足够,资金不足交易失败。系统自动审查其认购的产品风险收益特征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

2、受能力相匹配,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2 页 共 11 页二、风险评级(一)产品评级我行依据下列标准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1、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资产和投资比例;2、理财产品期限、成本、收益测算;3、我行开发设计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业绩;4、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风险评级结果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包括五个等级,即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对于结构相同的同类或系列理财产品,适用相同的风险等级。(二)客户评级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前须在我行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包括客户年龄

3、、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结果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即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三)风险匹配根据风险匹配原则,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与其适合产品的风险等级对应方式如下: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适合产品的风险等级保守型投资者 低风险稳健型投资者 中低风险、低风险平衡型投资者 中等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成长型投资者 中高风险、中等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进取型投资者 高风险、中高风险、中等风险、中低风险、低风险三、信息披露我行根据监管部门和不同产品要求进行市场信息披露并及时传达给客户。披露内容包括

4、定期公布产品终止和运作情况、市场资讯信息、产品投资盈亏情况等。披露方式包括网点公告、网站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短信通知等方式。四、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一)客户向我行投诉的方式和程序理财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我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投诉。中国银监会:网址:http:/ 15 号,邮编:10014

5、0 。 投资者在投资理财前应认真阅读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我行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只能保证理财相关销售文件明确登载的投资结果。(二)河北银行联系方式网址:客服中心电话:400-612-9999 或 0311-96368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邮编:050011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3 页 共 11 页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 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您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实际

6、收益水平将取决于理财资金的实际运作情况。该产品的具体风险情况揭示如下:1、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 资、 偿还 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2、 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3、 信用风险: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票据、同业存款等资产组合。客户面 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4、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

7、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河北银行按照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 书的约定,进行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清算。购买者应及时向销售该产品的河北银行网点查询。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 讯故障、系 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另外,购买者预留在河北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河北银行。如购买者未及时告知河北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

8、,河北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购买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购买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6、 违约赎回风险:河北银行在到期日及收益支付日向购买者支付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 为购买者违反本理财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购买者除了可能丧失本理财计划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购买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7、 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相关手续办理不完善,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 经河北银行合理判断

9、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书规定向购买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河北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8、 理财计划提前终止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河北银行有提前终止权,一旦河北银行提前终止产品,将提前 2 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兑付应得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9、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 偿还等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及本金损失。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4 页 共 11 页在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

10、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计划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了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您签署本提示书、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风险提示方: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以上产品适合度评估表的选择为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认为该产品完全适合本人的投资目标,投资预期以及风险承受能力。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书,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

11、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5 页 共 11 页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1、本理财计划为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河北银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表、非保本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2、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理财计划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购买者发售。3、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购买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购买者的自身情况。购买者若对本理财计划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销售本计划的河北银行网点咨询。4、本理财计划书中任何预期收益、 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 类似表述均属

12、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购买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河北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5、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理财计划书所载的资料操作。6、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7、本理财计划书解释权归河北银行所有。一、产品基本规定名称 河北银行 2012 年益友融通-资产组合类 001 号理财产品代码 120142产品类型 非保本类理财产品适合客户 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理财币种 人民币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安全。认购金额 5 万(含)-20 万(不含)以下,理财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 4.25%;认购金额 20 万(含)以上,理财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6

13、页 共 11 页计划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 4.3%。管理费率 投资收益扣除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超过支付客户预期年化收益部分,作为河北银行投资管理费。理财期限 68 天认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认购起点份额为 5 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 1 万份的整数倍。申购/赎回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认购期 2012 年 9 月 30 日 8:00 至 10 月 10 日 18:00。登记日 2012 年 10 月 10 日为认购登记日。成立日 2012 年 10 月 11 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计算收益。到期日 2012 年 12 月 18 日发行规模 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为

14、壹亿元整。理财收益计算基础 实际理财天数/365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到期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理财收益计算单位 投资收益=本金天数 预期收益率 /365,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清算期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节假日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对账单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二、投资方向本期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 AA 级(含)以上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同 业存款等资产组 合。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如下,可在-10%,+10% 的区间内浮动:资

15、产种类 投资比例债券 20%-40%票据、信贷资产 40%-60%同业存款或其他资产组合 0-40%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7 页 共 11 页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信用评级为AA含义:偿还债券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及收益分配(一)本理财产品费用包括: 1、银行管理费:购买该期理财产品的客户已获得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该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客户应获得的上述收益后的剩余部分(如有),作为银行管理费,归银行所有。2、交易费用:本理财产品投资发生的交易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理财产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

16、管费、划款手 续费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在理财产品收益或资产中扣除的法定费用以及按照本产品合同约定可扣除的费用均视同交易费用,计入理财产品销售费用。(二)本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理财计划到期日,河北银行不承诺理财本金保证。2、本理财计划收益支付日,河北银行根据产品运作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3、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本金和收益支付条款不适用。4、理财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收益理财收益计算单位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 实际理财天数365 天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示例: 如购买者期初认购金额为 500000.00 元,期限 68 天,投资收益率 4.3%,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

17、财产品第 8 页 共 11 页到期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理财收益:理财收益5000004.3 68365 4005.48 元;本金和理财收益合计500000+4005.48504005.48 元(上述示例中数据仅为假设值,仅供购买者参考)5、提前终止:河北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一旦河北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提前 2 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兑付应得的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如遇市场发生重大波动或其它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变现,银行可延长变现和收益分配期限,但应在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进行公告

18、。银行根据客户在产品提前终止日当天所持有的本理财产品的份额比例对清算后的余额进行分配。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资金到帐日(含当日)期间,不计付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银行将在银 行网站及时公布清算工作进展。情景:理财产品成立后,我行提前终止该产品。假设我行理财产品 2012 年 10 月 11 日起息,2012 年 12 月 18 日到期,共 68天,我行于 2012 年 12 月 3 日提前终止本产品,投 资 者购买 500000 元,持有此 产品 53 天。理财收益5000004.3 53365 3121.92 元;本金和理财收益合计500000+3121.92 元503121.92 元

19、。(上述情景测算中所有数据仅为示例假设水平,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收益水平。)6、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 购买者不得赎回,如购买者违约赎回本理财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9 页 共 11 页计划,则上述本金及理财收益的条款对该购买者不再适用。(三)本金及理财收益兑付理财计划到期日,河北银行在 3 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购买者指定账户。四、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五、信息公告 1. 河北银行将在到期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 如河北银行决定提前终止,将于实际终止清算日的前3个工作日,在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理财计划协议书(非保本型

20、)客户已认真阅读河北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并充分理解该产品的相关收益及风险揭示,自愿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本理财计划协议书。甲 方: 乙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电 话: 电话:400-612-9999地 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号邮 编: 邮编:05001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自有资金,购买乙方发行的理财计划,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客户同意认购 河北银行 2012 年益友融通-资产组合类 001 号理财产品,并接受产品说明书的全部条款。第二条 河北银

21、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共同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客户特别在此保证:理财本金是其自有的合法资金,客户将该资金用作本合同下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10 页 共 11 页交易以及客户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裁决或命令,且不违反任何约束或影响客户或其资产的合同、协议或承诺。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须在乙方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办理本协议项下理财计划的认购和赎回事宜。(二) 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理财计划是合法有效并经过充分有效授权,在办理理财计划交易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有效。(三) 甲方在

22、认购理财计划前,已详细阅读本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理财计划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四)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理财计划投资,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资金的投资方向、范围。(二) 乙方保证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经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报告。(三)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3、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一)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后生效。(二) 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修改或解除必须征得各方书面同意。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一)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进行诉讼。(三)银行不保证客户收回理财本金和预期收益。河北银行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第 11 页 共 11 页第九条 本合同经客户与经办行(代表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产品合同上加盖经办行业务公章并由柜台经办人员签字人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于产品合同上列明的签约日期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银行壹份、客户壹份,各份正本的法律效力相同。客户签名: 经办行业务公章:经办人签字或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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