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6535302 上传时间:2019-04-16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310.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及填写说明的通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附件 1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统 计 报 表 制 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批 准2017 年 11 月2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 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3目 录一、总说明 4二 、 报

2、表 目 录 5三 、 调 查 表 式 6(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6(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7(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8(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10(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11四、附录 .13(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13(二)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16(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17(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8建勘设 1 表 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18建勘设 2 表 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19建勘设 3 表 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20建勘设 4 表 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22建勘设 5 表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234一、总 说 明(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

3、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 (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建勘设 1 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建勘设 2 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建勘设 3 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 、建勘设 4 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建勘设 5 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四)建勘设 1 表至 5 表均为年度统计,以网络系统填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

4、次年 2 月 28 日前通过网络系统完成填报和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次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网络系统将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五)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仅填报集团本部数据,不汇总各子公司数

5、据。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子公司数据由子公司自行填报。(六)年度统计综合数据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形式于次年 8 月 30 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七)本统计数据供本系统内共享使用。(八)本报表制度由国家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5二 、 报 表 目 录表 号 表 名 报 告 期 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 送 方 式 及 日 期建 勘 设1 表勘 察 设 计 企 业基 本 情 况建 勘 设2 表勘 察 设 计 企 业人 员 情 况建 勘 设3 表勘 察 设 计 企 业业 务 情 况建 勘 设4 表勘 察 设 计 企 业科 技 活 动 情 况建 勘 设5 表勘

6、 察 设 计 企 业财 务 状 况年 报持 有 勘 察 设 计资 质 证 书的 企 业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住 房 城乡 建 设 主 管 部门报 送 方 式 :书 面 填 报 和 网 络 系 统 填 报 ;报 送 日 期 :勘 察 设 计 企 业 为 次年 2 月 28 日前;省 级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为次 年 3 月 31 日 前 。6三 、 调 查 表 式(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表 号:建勘设 1 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34 号 201 年 有效期至:2020 年 12 月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

7、机构代码:/-02 企业名称: 03 成立时间: 04 法定代表人姓名: 05 企业类型:【按附录(一)代码填报】 或 事业单位06 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港、澳、台或者外国投资者的国家(地区): 07 行政区划代码: 08 邮政编码: 09 详细地址: 10 联系电话:- 11 网 址(Internet): 12 企业主营业务(选择其中之一):勘察 设计 设计施工一体化 施工 监理 招标代理 规划13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主行业情况:(1)主行业类别 【按附录(二)代码填报】: (2)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编号:(3)主行业最高资质等级:综合甲级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不分级 一级 二

8、级 三级14 企业隶属关系: 【按附录(三)代码填报】15 国务院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16 企业设立分公司数: 个企业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7(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表 号:建勘设 2 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34 号201 年 有效期至:2020 年 12 月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一、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人 01其中:勘察人员 人 02设计人员 人 03施工人员 人 04二、从业人员全年薪酬总额 万

9、元 05三、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 人 061.按职称:高级职称人员 人 07中级职称人员 人 08初级职称人员 人 092.按专业类别:勘察专业技术人员 人 10设计专业技术人员 人 11四、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人次 121.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次 132.二级注册建筑师 人次 14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次 15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次 16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人次 17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人次 187.注册电气工程师 人次 198.注册化工工程师 人次 209.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次 2110.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次 2211.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次 2312.一级注册建造师

10、人次 2413.二级注册建造师 人次 2514.其他注册工程师 人次 26审核关系: (1)0102+03+04(2)0607+08+09,0610+11,0601 (3)81213+14+269(三)勘察设计企业业务情况表 号:建勘设 3 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34 号201 年 有效期至:2020 年 12 月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一、工程勘察业务情况 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合计 万元 01其中:境外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 万元 02二、工程设计业务情况 1.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合计 万元 03其中: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中设计部

11、分 万元 04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 万元 05市政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 万元 06其中:境外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 万元 072.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合计 个 08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 个 09市政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 个 103.工程设计新签合同对应投资额 万元 114.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对应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三、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情况 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 万元 13其中:前期咨询新签合同额 万元 14招标代理新签合同额 万元 15工程监理新签合同额 万元 16项目管理新签合同额 万元 17工程造价咨询新签合同额 万元 18其中:境外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 万元 1

12、910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四、工程总承包业务情况 1.工 程 总 承 包 新 签 合 同 额 合 计 万元 20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万元 21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万元 22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新签合同额 万元 23其中:境外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 万元 242.工 程 总 承 包 新 签 合 同 数 合 计 个 25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数 个 26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数 个 27五、新签的应用 BIM/DF 技术的项目数 个 28审核关系:(1) 0201(2)0304,0305+06,0307(3)0809+10 (4)1314+15+

13、16+17+18,1319 (5)2021+22+23,2024 (6)2526+27 11(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 号:建勘设 4 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34 号201 年 有效期至:2020 年 12 月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一、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 万元 01二、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 万元 02三、累计拥有专利 项 03其中:新增专利 项 04四、累计拥有专有技术 项 05其中:新增专有技术 项 06五、获国家级、省部级奖 项 07其中:国家级 项 08六、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项 09其中

14、:国家级 项 10七、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 册 11其中:国家级 册 12审核关系:(1)0304(2)0506(3)0708(4)0910(5)111212(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表 号:建勘设 5 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7134 号201 年 有效期至:2020 年 12 月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一、营业收入合计 万元 011.工程勘察收入 万元 02其中:境外工程勘察收入 万元 032.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 04其中:工程总承包收入中的设计部分 万元 05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 06市政工程设计收入

15、 万元 07其中:境外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 083.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 万元 09其中:前期咨询收入 万元 10招标代理收入 万元 11工程监理收入 万元 12项目管理收入 万元 13工程造价咨询收入 万元 14其中:境外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 万元 154.工程总承包收入 万元 16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收入 万元 17市政工程总承包收入 万元 18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收入 万元 19其中:境外工程总承包收入 万元 20二、营业外收入合计 万元 21其中:政府补助 万元 22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万元 23四、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万元 2413指 标 名 称 计量

16、单位 代码 数量甲 乙 丙 1五、营业成本 万元 25六、税金及附加 万元 26七、销售费用 万元 27八、管理费用 万元 28其中:差旅费 万元 29九、财务费用 万元 30其中:利息净支出 万元 31十、资产减值损失 万元 32十一、营业外支出 万元 33十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万元 34十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万元 35其中:所得税费用 万元 36十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万元 37十五、固定资产原价 万元 38十六、本年折旧 万元 39十七、资产合计 万元 40其中:流动资产 万元 41固定资产 万元 42十八、负债合计 万元 43其中:应付职工薪

17、酬 万元 44十九、所有者权益合计 万元 45二十、本年应交增值税 万元 46审核关系:(1)0102+04+09+16-05 (2)0302 (3)0405, 0406+07,0408(4)0910+11+12+13+14,0915 (5)1617+18+19,1620 (6)2122 (7)2829 (8)3031 (9)37=35-36 (10)4041+42 (11)4344(12)45=40-4314四、附 录(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00 内资企业110 国有企业120 集体企业130 股份合作企业140 联营企业141 国有联营企业142 集体联营企业1

18、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149 其他联营企业150 有限责任公司151 国有独资公司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 股份有限公司170 私营企业171 私营独资企业172 私营合伙企业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 其他企业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0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00 外商投资企业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30 外资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15说明:(1)

19、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

20、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

21、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 合伙企业法 、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

22、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 、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16(8)其他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9)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

23、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 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3)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

24、管理规定 ,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等。(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

25、注册资本的比例达 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等。17(二)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代码 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类别1 工程勘察200 综合类210 专业类220 劳务类230 海洋工程勘察2 工程设计2.1 工程设计综合2.2 行业与专业工程设计301 煤炭302 化工石化医药303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304 电力305 冶金306 军工307 机械308 商物粮309 核工业310

26、电子通信广电311 轻纺312 建材313 铁道314 公路315 水运316 民航317 市政318 海洋319 水利320 农林321 建筑331 建筑设计事务所332 结构设计事务所333 机电设计事务所2.3 专项工程设计35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352 环境工程设计353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354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355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356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357 照明工程设计358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3.设计施工一体化113010 建筑智能化工程113020 消防设施工程11303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13040 建筑幕墙工程18(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代码 企业隶属关系一、地方

27、110000 北京市120000 天津市130000 河北省140000 山西省150000 内蒙古自治区210000 辽宁省220000 吉林省230000 黑龙江省310000 上海市320000 江苏省330000 浙江省340000 安徽省350000 福建省360000 江西省370000 山东省410000 河南省420000 湖北省430000 湖南省440000 广东省45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460000 海南省500000 重庆市510000 四川省520000 贵州省530000 云南省540000 西藏自治区610000 陕西省620000 甘肃省630000 青海省

28、64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65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中央910000 国务院有关部门隶属企业(暂未脱钩)9200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930000 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隶属单位19(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建勘设 1 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 18 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暂未实现五证合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可暂按以上证书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填写。02.企业名称:按企业

29、法人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填写,并要求填写全称。03.成立时间: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成立时间填写。04.法定代表人姓名:法人机构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填写。合伙企业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执行合伙人填写。05.企业类型: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公司类型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中的合伙企业类型填写,也可以选择附录(一)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中的分类填写。事业单位选择“事业单位”选项。06.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港、澳、台或者外国投资者的国家(地区):上一项企业类型选择“港、澳、台投资企业”和“

30、外商投资企业” 的,需填写港、澳、台或者外国投资者的国家(地区) 。07.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进行填写。08.邮政编码:指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09.详细地址:指企业或企业总部的详细地址。10.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企业负责统计工作部门的电话或者企业对外联系部门的电话(区号+电话号码) 。需注意及时更新,保证准确有效。11.网址(Internet):指企业在 Internet 上建立网站的域名。12.企业主营业务(选择其中之一):需选择企业主营业务中最主要的一项填写,不能同时选择 2 项及以上。如某企业具有设计资质,业务涵盖设计、监理、施工等

31、,但主要的的业务为施工,则选择施工。13.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主行业情况:(1)主行业类别:按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上注明的行业或专项类别,并查询【附录(二)资质证书类别与代码】选择对应代码填写。企业具有 2 项及以上勘察设计资质或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选择勘察设计业务占比最大的行业类别填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的,选择 200(工程勘察 综合类) 。(2)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编号:按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上的编号填写。企业具有 2 项及以上勘察设计资质的,按照前一项中选择的“主行业类别”对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编号填写。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填写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的编号。20(3)主行业最

32、高资质等级:按企业选择的“主行业类别”对应资质的最高等级填写。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选填“不分级” 。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从“一级” 、 “二级”和“三级”中选填。如某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务覆盖市政、公路、民航等行业,其中业务量占比最大的为市政业务,则第 12 项中主行业类别填写 317(市政) ,主行业最高资质等级填写综合甲级。14.企业隶属关系:按法人企业的隶属关系,选择【附录(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中的对应代码填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是指直接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企业和其下属企业。15.国务院有关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主管部门名

33、称:上一项企业隶属关系选择“国务院有关部门隶属企业(暂未脱钩) ”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的,需填写主管部门的名称。16.企业设立分公司数:指企业分布于全国各地或世界各地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数量。建勘设 2 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01.期末从业人员合计: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企业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0102+03+04】02.勘察人员: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主要从事勘察工作人员的总数。03.设计人员: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主要从事设计工作人员的总

34、数。04.施工人员: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主要从事施工工作人员的总数。第 0204 三项人员需按从事的主要业务进行唯一性归类,不应重复统计。05.从业人员全年薪酬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为获得全体从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的合计。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该项指标是时期指标,不是时点指标。06.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涵盖所有业务种类的全部专业技术人

35、员的总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持有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无注册执业证书且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0607+08+09,0610+11,0601】07.高级职称人员:指“期末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数量。08.中级职称人员:指“期末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数量。不包括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09.初级职称人员:指“期末专业技术人员”中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的数量。不包括已取得中级、高级职称的人员。10.期末勘察专业技术人员

36、: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从事勘察相关工作的全部专业技术人21员,包括持有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无注册执业证书且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11.期末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从事设计相关工作的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持有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无注册执业证书且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12.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指报告期末专业技术人员中持有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各类注册执业人次合计。一人持有 2 种及以上证书的,按证书数量计算人次。【1213+1

37、4+26】13.一级注册建筑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14.二级注册建筑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筑师。15.一级注册结构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师。16.二级注册结构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结构师。17.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8.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38、) ;19.注册电气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20.注册化工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化工工程师。21.注册城乡规划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城乡规划师。22.注册监理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3.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24.一级注册建造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25.二级注册建造师:指报告期末

39、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26.其他注册工程师: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建勘设 3 表勘察设计企业业务 情况22总体说明:本表中凡是没有注明“境外”字样的统计项均包含境内、境外的全部数据。01.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勘察合同额合计。不包括岩土工程治理中的施工部分。 02.境外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境外工程勘察合同额合计。境外工程包括建设地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工程。其合同额按填报期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列。不包括岩土工程

40、治理中的施工部分【0201】 03.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设计合同额合计。包括报告期内新签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额中的设计部分。如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没有对设计合同额单独罗列,应根据报价组成或者本公司取费方法予以拆解。【0304,0305+06,0307】04.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中的设计部分:指报告期内新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额。如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对设计合同额单独罗列,应根据报价组成或者本公司取费方法予以拆解。05.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额的合计。包括报告期内新签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全过程

41、工程咨询合同额中的设计部分。如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没有对设计合同额单独罗列,应根据报价组成或者本公司取费方法予以拆解。不包括单独的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消防设施等专项设计新签合同额。06.市政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市政工程设计合同额的合计。包括报告期内新签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额中的设计部分。如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中没有对设计合同额单独罗列,应根据报价组成或者本公司取费方法予以拆解。07.境外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境外工程设计合同额的合计。境外工程包括建设地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工程。其合同额按填报期国

42、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列。08.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设计合同总数。仅包括新签定的纯设计合同,不包括新签定的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数。 【0809+10】09.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总数。仅包括新签定的纯设计合同数,不包括新签定的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数。不包括单独的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系统、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消防设施等专项设计新签合同数。10.市政工程设计新签合同数: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市政工程设计合同总数。仅包括新签定的纯设计合同数,不包括新签定的含设计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

43、工程咨询合同数。11.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对应投资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对应的投资额的合计。12.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对应建筑面积:指报告期内新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项目中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的各层平面面积总数的合计。需特别注意,风景园林、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建设项目均不计算建筑面积。13.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除工程勘察和设计以外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合同额的合计。其他工程咨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23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 【1314+15+16+17+18,131

44、9】14.前期咨询新签合同额: 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前期咨询合同额的合计。前期咨询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评估等服务。15.招标代理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招标代理合同额的合计。16.工程监理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监理合同额的合计。17.项目管理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额的合计。18.工程造价咨询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额的合计。19.境外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建设项目所在地在境外(除勘察、设计以外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合同额的合计。境外工程包括建设地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工程。其

45、合同额按填报期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列。20.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各类工程总承包合同额的合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业务。 【2021+22+23,2024】21.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合计。不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新签合同额。22.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市政类工程总承包合同额的合计。23.

46、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业务合同额的合计。24.境外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境外各类工程总承包业务合同额的合计。境外工程包括建设地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工程。其合同额按填报期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填列。25.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数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各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数。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业务。 【2526+27】26.房屋建

47、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数: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数。不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新签合同额。27.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数:指报告期内新签定的市政类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数。28.新签的应用 BIM/DF 技术的项目数合计:指报告期内新签合同中在设计环节应用 BIM(建筑信息模型)或 DF(数字化工厂)技术的项目总数。该统计项针对本表中包括的所有业务类型的项目,但不包括仅在施工环节应用了 BIM/DF 技术的项目。建勘设 4 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01.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为技术进步投入的所有费用合计。

48、包括科技成果开发,编制标准规范手册,业务技术培训,购置科技活动的设备及计算机软件等。02.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和提供科技服务的收入合计。包括24提供专利、专有技术和科技咨询服务的收入,以及通过科技成果转让、合营、利润分成等方式取得的收入等。03.累计拥有专利: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专利项目总数。 【0304】04.新增专利:指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项目数。05.累计拥有专有技术:指报告期末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专有技术项目总数。 【0506】06.新增专有技术:指报告期内企业新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有技术项目数。07.累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指企业累计获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说明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