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李卫军,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的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的流程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的提交,一、行政许可法,什么叫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原则: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行政许可管理相对人拥有的权利,1、陈述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有权说明去的许可的理由、依据和事实;与申请的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说明不应当批准申请人许可申请的理由。 2、申辩权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行政机关及第三人提出的不利于申请人获得批准的理由、事实和问题等进行解释
2、、澄清和辩解。,3、救济权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管理,应当依法行政。但由于执法人员的主管原因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难免发生,为了纠正或者改变违法行政的行为,这就需要有对行政行为的救济。,4、赔偿权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不当,极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行政许可法还特别强调,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法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对
3、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不在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在受理、审查、决定卫生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之义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能够一次告之而未一次告之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理由的,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
4、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索取或者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反情形。,申请人法律责任: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事项。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事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涂
5、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卫生行政许可证的; 2)超越卫生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3)在卫生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活动真实情况或者拒绝提供真实材料的; 4)应依法申请变更的事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反行为。,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卫生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2、生活饮用
6、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哪些供水设施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1、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 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2、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3、直饮水(分质供水):是指以自来水为原水,把自来水中生活用水和直接饮用水分开,另设管
7、网,直通住户,实现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质、分流,从而达到直饮的目的。,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程序,1、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的种类:a、新发、延续(换证); b、复核(二次供水每年核证一次); c、变更(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 d、注销; e、补办。,卫生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一、申请与受理1、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从事某种特定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行政许可必须以相对人的申请有效为前提。申请人提出申请必须真实明确,不得含糊其辞。,2、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受许可申请时,应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核对,酌情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
8、可的,应立即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申请材料不齐、存在错误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申请人改正、补正;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受理;,二、审查与决定 1、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的,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2、指派两名以上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并根据现场审查结论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 3、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对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验、检测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检验、检测。,1
9、、窗口申请:办证、换证、核证、注销等卫生行政许可均要先到政务公开大厅卫生局窗口进行申请登记,并领取申请书。2、资料审查: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长沙市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进行审查。3、现场审查:卫生监督员对申请单位的供水设施、检测设施、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审查。,4、受理:接收资料、签署申请书,报送市卫生局审批。5、审批:市卫生局法监处、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签署审批意见。6、发证:申请单位到卫生局窗口领证。,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资料,(一)新办、延续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单位须向卫生行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单位的名称、申请办理的事由等。,2、填写完整的卫生许可申请
10、表(一式两份),3、工商部门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介绍信):委托申请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7、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8、自检能力说明9、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10、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评价资料。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
11、、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11、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环节以及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说明。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卫生许可证核证,
12、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申请表 3、卫生许可证副本 4、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人资质证明 6、从业人员健康证 7、水质检测报告 8、自检能力说明 9、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卫生许可证变更,1、申请报告2、卫生许可申请表3、原卫生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4、与变更项目相关的材料: 1)法人变更: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名称变更: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单位地名变更:提供地名变更的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5、委托人资质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卫生许可证注销,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13、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办理注销须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委托人资质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卫生许可证补办,1、申请报告 2、卫生许可申请表 3、法人、负责人资质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委托人资质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