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2二 、投标须知 .4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17一、 通用条款 .17二、 专用条款 .18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25一、合同协议书 .25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8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32第五章 图 纸 .34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34一、 工程量清单说明 .34第七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52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馨怡住宅小区2 1.1 建设地点 济南历城区安家村3 1.1 建设规模 建筑层数:4 层,建筑面积:2833m
2、 2。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建筑行业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6 2.1 招标范围 馨怡住宅小区土建、装饰工程7 2.2 工期要求2012 年 08 月 11 日计划开工, 2013 年 04 月 07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240 日历天8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9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3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清单计价形式:按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进行报价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
3、算起)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14 1.1.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费用地点:山东龙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12 年 07 月 01 日;300 元/份,售后概不退还。15 5.1 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2012 年 07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集合地点:济南历城区安家村16 17.1 质疑提交地点、时间地点: 山东龙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12 年 07 月 07 日 18:00 前17 17.3 领取答疑记录地点、时间 地点:山东龙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12 年 07 月 09 日 18:00 前18 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4、: 杨清宇 地点: 山东龙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 2012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19 25.1 开标开始时间: 2012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地点:山东龙飞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20 33.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见附录4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21 38.3 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 22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华 电 话 13562615581电 话 0531-8283671723 代理单位联系人 杨清宇 电子邮箱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
5、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
6、施工招标公告。5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5 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 4.1、4.2 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5.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
7、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5.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5.5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5.6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5.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5、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
8、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图纸第六
9、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 当投标人退回图纸
10、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 标 人 若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任 何 疑 问 , 应 于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前 20 日 以 书 面形 式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澄 清 要 求 , 送 至 山 东 龙 飞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 无 论 是 招 标 人 根 据7需 要 主 动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 或 是 根 据 投 标 人 的 要 求 对 招 标 文 件 做 出澄 清 , 招 标 人 都 将 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澄 清 , 同 时 将 书面 澄 清 文
11、件 向 所 有 投 标 人 发 送 。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该 澄 清 文 件 后 应 于 2 日 内 , 以 书面 形 式 给 予 确 认 , 该 澄 清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 有 约 束 作 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15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11.2 投标函部分
13、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 投标函;811.2.4 投标函附录;11.2.5 投标担保银行保函;11.2.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报价说明;(2) 投标报价汇总表;(3)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4) 设备清单报价表;(5)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 措施项目报价表;(7) 其他项目报价表; (8)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9)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 施工组织设计(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4、(2) 劳动力计划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4) 施工总平面图;(5) 临时用地表。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4.3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5 资格审查申请书11.5.1 资格审查申请书11.5.2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9(1) 投标人一般情况;(2) 近三年类似工程营业额数据表;(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4) 财务状况表;(5) 联合体情况;(6) 类似工程经验;(7) 现场条件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8) 其他
15、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
16、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14、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0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人应在提
18、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6.2.1 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天内继续有效;16.2.2 投标保证金(1) 银行汇票;(2) 支票;(3) 现金。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 15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7 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7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修正标价;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