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6489191 上传时间:2019-04-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向身患重症的学生提供及时有效、力所能及的帮助,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 ,用于相关保险之外的救助扶持。第二条 为了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的救助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基金管理第三条 设立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委员会” ) ,全面负责基金管理工作。第四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校办公室、纪委、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基金

2、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一)修订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二)决定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三)定期公布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四)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授权的其他工作职能。第六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事务,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第三章 基金使用第七条 学生因身患重症或因重大意外事故身患重疾,存在较大医疗开支缺口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本基金救助。第八条 救助范围(一)学生在校期间因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超过 2 万元的病例。(二)本基金救助的重大疾病病种范畴以武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3、政策规定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的 26 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为准(见附件) ,且医疗费用超过 2 万元的病例。(三)其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认定需要救助的病例。(四)学生因自伤自残等行为造成的重大疾病,不属于本基金的救助范围。第九条 申请程序(一)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填写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使用申请表 ,并提交治疗地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收支明细和医疗收据等书面材料;(二)学生所在的学院对该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递交基金管理办公室。(三)申请救助金额在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审

4、核批准;申请救助金额在 5000 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原则上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 8 万元。(四)基金管理办公室按照核准的救助金额,通过江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理。第十条 获得救助的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在领取救助资金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书面收款证明和相关票据。第十一条 基金和临时困难补助不得重复申请。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汉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大学生门诊大病(重症疾病)医疗是指下列大病的门诊治疗(10 种):重症尿毒症门疹透析;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恶性肿

5、瘤化学治疗、放射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高血压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 ;重症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 ;慢性重症肝炎及肝硬化;帕金森氏病及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2012 年 10 月 1 日,将下列 16 种疾病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范围:序号 疾病名称1 肝移植术后抗排异2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前期)3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4 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级及以上6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 7 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

6、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8 血友病9 类风湿关节炎(X 线检查关节病变期及以上的)10 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11 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12 血管介入治疗术后13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4 儿童孤独症15 脑性瘫痪16 精神发育迟滞(伴有精神障碍的)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种类和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执行上表有关居民医保的政策规定,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江汉大学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使用申请表姓名 性别 学院学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诊断结果 住院时间医疗费用申请救助理由(可另附页)本人/监护人签字:学院意见 (盖章)校医院意见(盖章)资助中心意见(盖章)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经研究决定,拟给予_同学_元救助。(盖章)1、申请救助理由一栏应如实简要填写家庭情况、疾病情况、费用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费用票据。3、对提供不实信息者将追究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