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龙湾建设项目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 本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637 号编 制 日 期 二 O 一 三 年 三 月1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2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84 公众参与.165 结论与建议.186 联系方式.192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和地点项目名称:御龙湾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以西、啤砖路以南;建设单位:武汉大草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总投资:总投资 59880 万元;建设计划:本工程建设周期约 3.5 年。1.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用地
2、现状项目所在地块位于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以西、啤砖路以南,东侧毗邻三店中路,隔路为东鑫鑫海花城东区住宅小区;南侧紧邻东鑫鑫海花城住宅小区;西南侧为秀水佳园二期住宅小区;西侧紧邻秀水佳园二期住宅小区,北侧隔啤砖路为某在建写字楼以及空地。该地块目前为空地,无国家保护植物,项目用地范围内遗留有少量建筑垃圾。1.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 37095.98m2, 总 建 筑 面 积 162811m2, 计 入 容 积 率 建 筑 面 积 为148383m2,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编号为 1#8#共 8 栋住宅楼,且均为 31 层以及一栋幼儿园(3 层);其中:1#5#楼均包含有两层裙楼作为商
3、铺使用。项目总建筑密度 27.85,容积率为 4.00,绿地率 35.0%,设计入住 1553 户。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 1-1。表 1-1 总体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净用地面积 m2 37095.98总建筑面积 m2 162811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m2 148383住宅建筑面积 m2 136018幼儿园建筑面积 m2 1650 共六班商业网点建筑面积 m2 10100物业管理用房 m2 300 位于 8#楼一层其中居委会 m2 315 位于 7#楼一层其中不计容积率面积 m2 14428地下室建筑面积 m2 9350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 m2 5078建筑占地面
4、积 m2 10331容积率 / 4.00建筑密度 % 27.85绿地率 % 35.0 绿化面积约 12983.6m2住宅总户数 户 1553 4970 人(以 3.2 人/户计)小区内总停车位 辆 1050其中 地上停车位 辆 5523地下停车位 辆 4981.4 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属于普通住宅开发,不属于别墅类项目建设,其户型结构和比例均已上报规划部门审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八条”、“ 国六条”的相关规定。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5、(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等关于限用土地的要求。本项目未占用耕地,且不属于“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低于 1.0 的住宅项目”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相关政策要求。1.5 与城市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1)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已签发武规(东)地2012101 号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项目用地符合性本项目按照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根据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配套部分商业和幼儿园一座,建设未改变土地属性
6、,符合用地性质。(3)与“国八条”以及“国六条”相符性分析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于 2005 年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简称国八条),2006 年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简称国六条),根据通知要求:要“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着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提高其在市场供应中的比例”,“继续停止别墅类房
7、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建设项目属于普通住宅开发,不属于别4墅类项目建设,其户型结构和比例均已上报规划部门审批,符合“国八条”、“国六条”的相关规定。1.6 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见表 1-2。表 1-2 项目评价范围评价项目 评 价 范 围环境空气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 55km2 矩形区域,并以 11km2 为重点地表水环境 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声 环 境 项目所在区域及边界外 200m 区域生态
8、项目所在区域及外围 100m 范围内现状评价社会环境 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秀水佳园一期、二期;东鑫鑫海花城;东鑫鑫海花城东区等)环境空气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 55km2 矩形区域,并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为重点地表水环境 主要对本项目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进行评价声 环 境 项目所在区域及边界外 200m 区域内声环境敏感点生态 项目所在区域及外围 100m 范围内影响评价社会环境 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秀水佳园一期、二期;东鑫鑫海花城;东鑫鑫海花城东区等)1.7 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结合工程开发的特点,本评价重点包括:施工期粉尘、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
9、气、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外环境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另外,对清洁生产、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等进行简要分析。1.8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以及建筑设施分布状况,本项目共涉及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如表 1-3 所示。表 1-3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规模距离场界(m) 方位建筑物性质 保护级别东鑫鑫海花城东区 4500 人 40 东 居住东鑫鑫海花城 1500 人 紧邻 南 居住秀水佳园二期 2000 人 紧邻 西南 居住秀水佳园二期 2000 人 紧邻 西 居住环境空气声环境 在建写字楼 200 人 60 北 办公GB3095
10、-2012 二级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 / 约 8000 东北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水域水质注:本项目建成后本身也为环境保护目标,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按照武政办2006178 号文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区功能类别的规定,属于“二类区” ,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采用武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 年) 对东湖高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的监测数据来评价项目所
11、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监测项目包括常规项目:PM 10、SO 2 和 NO2。(2)监测时段及频次PM10、SO 2 和 NO2 采用 24 小时连续自动监测。(3)分析方法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根据国标规定的方法检测,监测方法名称及国标号见表 2-1。表 2-1 空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最低检出限SO2 甲醛缓冲溶液吸收 硫酸付玫瑰苯胺 比色法(GB/T 15262-94) 6g/m 3NO2 Saltzman 法(GB/T 15435-1995) 5g/m 3PM10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1g/m 3(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本次评
12、价采用武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2011 年度)东西湖区大气自动监测点的数据对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评价,空气中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监测结果如表 2-2。表 2-2 项目所在地 2011 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年均值 日均值单位监测项目年均值mg/m3标准值mg/m3标准指数 超标倍数 日均值 mg/m3 标准值 mg/m3 标准指数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SO2 0.038 0.06 0.63 0.035 0.15 0.23 NO2 0.038 0.08 0.475 0.047 0.12 0.39 PM10 0.083 0.10 0.83
13、 0.103 0.15 0.69 监测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在 2011 年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日均值和年均值、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年均值和日均值均能满足 GB3095-1996环境6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的要求,由此说明,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需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要求,则对比结果如下:表 2-3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比 年均值 日均值单位监测项目年均值mg/m3标准值mg/m3标准指数 超标倍数 日均值 mg/m3 标准值 mg/m3 标准指数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14、SO2 0.038 0.06 0.63 0.035 0.15 0.23 NO2 0.038 0.04 0.95 0.047 0.08 0.59 PM10 0.083 0.07 1.19 0.19 0.103 0.15 0.69 则根据项目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日均值和年均值、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日均值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但可吸入颗粒物( PM10)的年均值不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超标倍数为 0.19,超标原因主要与当地汽车尾气和施工粉
15、尘有关。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废水的最终纳污水体为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根据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鄂政办函200074 号)规定,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的功能区划类别为农业用水区,应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水域标准。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设有常规监测断面,本次评价采用武汉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 年)中府河(黄花涝-入长江段)各常规监测断面数据对水质现状进行评价。2010 年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南湖监测统计结果见表 2-4。表 2-4 2010 年府河各常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统计结果表 单位 mg/l(pH 除外)项目
16、 pH 化学需氧量 BOD5 NH3-N 总磷 石油类河流名称断面名称 标准 69 40 10 2.0 0.4 1.0监测均值 6.95 22 2.08 4.926 0.212 0.279标准指数 0.05 0.55 0.208 2.463 0.53 0.279太平 沙超标倍数 / / / 1.463 / /监测均值 6.97 25 2.35 4.909 0.226 0.301标准指数 0.03 0.625 0.235 2.45 0.565 0.301李家 墩超标倍数 / / / 1.45 / /监测均值 7.36 37 4.45 5.778 0.305 1.376标准指数 0.18 0.92
17、5 0.445 2.889 0.76 1.376岱山大桥超标倍数 / / / 1.889 / 0.376监测均值 7.32 31 3.94 4.622 0.304 2.216标准指数 0.16 0.775 0.394 2.331 0.76 2.216府河朱家河口 超标倍数 / / / 1.331 / 1.116由表 2-4 可见,府河各常规断面水质指标中,各断面 NH3-N 以及岱山大桥和朱家河口的石油类不能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水域” 标准;其余各断面7指标均可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水域” 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周边生活污水
18、直排入河的影响。2.3 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规划用地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监测方案1)监测项目:等效 A 声级。2)监测范围:项目规划区边界内及周边噪声敏感点;3)监测条件:无雨、无雪、风力小于四级;4)监测时间及频次: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和 28 日进行一期监测,监测时间:昼间上午 10:00-12:00,夜间 22:00-24:00。5)监测仪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所规定监测仪器;6)监测点布置及数据评价区域目前为空地,目前尚未开始动工建设,因此在评价区域周围设置了 5 个现状监测点位,分别位于项目周边场
19、界及周边噪声敏感点处。表 2-5 声环境监测点布置点位 测点位置 点位性质N1 项目东边界外 1m 处 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交通噪声背景值N2 项目南边界外 1m 处 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噪声敏感点N3 项目西边界外 1m 处 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噪声敏感点N4 项目北边界外 1m 处 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交通噪声背景值N5 项目东侧(东鑫鑫海花城东区内) 噪声敏感点(2)评价标准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6203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 2 类区,声环境质量应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
20、量标准 中“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 50dB(A)要求;项目东侧临三店中路一侧、北侧啤砖路一侧 35m 区域范围内执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表 2-6 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昼间等效声级值 夜间等效声级值编号 监测时间监测值 标准值 超标值 监测值 标准值 超标值2-27 67.6 70 0 51.9 55 0N1(项目东边界外 1m,临三店中路) 2-28 65.8 70 0 52.1 55 02-27 54.2 60 0 46.2 50 0N2(南边界外 1m,临东鑫鑫海花城小区) 2-28 53.7 60
21、 0 46.9 50 02-27 54.1 60 0 45.7 50 0N3(西边界外 1m,临秀水佳园小区) 2-28 52.9 60 0 47.5 50 0N4(北边界外 1m,临啤砖路) 2-27 63.2 70 0 52.1 55 082-28 63.8 70 0 52.7 55 02-27 53.5 60 0 46.9 50 0N5(项目东侧(东鑫鑫海花城东区) ) 2-28 53.6 60 0 47.3 50 0从表 2-6 可以看出,项目南侧和西侧边界以及周围敏感点昼夜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2 类标准;东侧和北侧边界昼夜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6-
22、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4a 类标准。2.4 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建设用地地处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以西、啤砖路以南,规划净用地面积37095.98m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目前为空地,无基本农田,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较为简单,地块内为水泥地面,已无地表植被。根据设计方案,项目建成后,小区内的绿地率为 35%,植被种类有草地、花卉、树木等,同时还设置了自然的景观,开发用地内植被类型、种类、绿地面积等均有较大增加或扩大,景观环境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将有大量的人群活动,伴随而来的污染物排放将增加对当地自然环境的影响。2.5 主要环境问题通过现状调查,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和声
23、环境现状较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府河各常规断面的 NH3-N 以及岱山大桥和朱家河口的石油类水质指标均不符合功能区划的质量要求。按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 “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在 2011 年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日均值和年均值、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年均值和日均值均能符合标准要求。但若根据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日均值和年均值、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 10)的日均值均能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但可
24、吸入颗粒物( PM10)的年均值不能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超标倍数为 0.19,超标原因主要与当地汽车尾气和施工粉尘有关。受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影响,府河各常规断面水质指标中,各断面 NH3-N 以及岱山大桥和朱家河口的石油类不能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水域”标准;其余各断面指标均可达到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 类水域” 标准。9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施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如下:表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 废物名
25、称 废物来源 产生量 排放量 t 排污去向1 弃土 挖方 3.82 万 m3 0临时废弃量 0.07 万 m,用于后期景观绿化回填;永久废弃量 2.75 万 m3,按照武汉市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现状遗留 少量 02 建筑施工垃圾主体工程建设 9768.66 0按照武汉市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3 涂料桶 装饰工程 少量 0 涂料桶可交于供应商回收利用4 含涂料涂刷工具 (HW13 ) 装饰工程 少量 0 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5 施工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日常生 活 30t/a 0 委托环卫清运、卫生填埋3.2 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处理方法汇总见
26、表 3-2。表 3-2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处置方式排放量(万 m3/a) 33.45127 - 33.45127COD(t/a ) 107.25 13.59 93.66BOD5(t/a ) 66.90 6.69 60.21SS(t/a ) 66.90 16.72 50.18NH3-N(t/a) 10.037 0 10.037污水 综合废水动植物油(t/a ) 17.37 9.01 8.36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再由汉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府河(黄花涝 -入长江段)油烟 幼儿园食堂 0.051 0.0433 0.0077 建筑物内置烟道引至 楼
27、顶排放CO(t/a ) 205.42 0 205.42非甲烷总烃(t/a ) 11.65 0 11.65汽车尾气NO2(t/a) 8.32 0 8.32由风机强制抽风,引至地面绿地排放SO2( t/a) 少量NO2(t/a) 少量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 烟尘(t/a ) 少量配套的颗粒捕集装置处理,通过所在楼预留烟井排放生活垃圾(t/a) 2251.57 2251.57 0 环卫清运固体废物食堂隔油池废油脂(t/a) 0.65 0.65 0 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理3.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3.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由前述工程分析可知,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烟粉尘、有机废气、柴油燃烧废气、汽车尾气等。该类影响为短期影响,将随施 工的结束而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