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99”丰睿固收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理财客户:本理财产品:“幸福99”丰睿固收银行理财计划,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为定期开放式净值型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本金与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品以开放确认日的日终单位净值,按照“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计算投资者申购份额和赎回资金,产品净值可能会有波动,投资者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可能会有浮亏或浮盈,赎回的理财份额可能会损失部分本金,若终止日发生净值大幅度下降的最不利情形,投资者可能将遭受本金的重大甚至全部损失。杭州银行对
2、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为R2,较低风险,本产品理财本金亏损的概率较低。您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全部条款,这些销售文件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理财交易合同(若网上银行购买的,成功交易后视同为客户与杭州银行已完成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的签订),同时您还应向销售银行详细了解本理财产品特性、资金投向及投资组合安排、风险揭示内容及风险管控措施。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的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您应该充分认识本产品的投资风险,敬请仔细判别,谨慎投资:第一条 理财产品共性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一)信用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因理财产品配置资产所涉
3、及的相关债务主体到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使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银行针对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不同特征,采取了多种管理措施,针对有信用评级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其纳入银行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范畴,依据其信用评级、财务状况、市场影响等多重指标对已投资和待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评估,符合投资要求的信用产品方可继续持有或允许投资,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资产则限期出售或不予投资,并在运作过程中严格监控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等级,以控制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 (二)市场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市场各种风险因子变动,使得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蒙受损
4、失的风险。银行主要依托银行间市场交易平台,密切监控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交易情况,定期进行估值,如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发生异动、重大事件发生时(债券发行人涉及亏损、诉讼等)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本期理财产品也将面临一定的因相关金融工具市场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三)流动性风险:指银行理财计划投资组合内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客户在其他时间急需流动性时,无法及时变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3赎回时,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
5、风险。从理财产品资产配置的角度,银行内部风险评估在理财产品成立期初,对理财产品及其所配置资产的存续期进行评估,配置资产中可以变现的高流动性资产保持较高的比例并对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自身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对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将不予开展期限不匹配的投资,以控制流动性风险;在客户方面,银行将充分提示客户根据本理财产品定期开放的期限,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从客户的角度,本理财产品为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时段不能提前赎回,客户应充分考虑并合理安排自身投资计划。 (四)交易对手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交易对手风险主要是指银行为理财产品配置资产的过程中,因交易对手交易失误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本金
6、或收益蒙受损失的风险。银行一方面在配置资产过程中严格选择信用水平较高的交易对手,另一方面参照同业统一授信的管理方式,加强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跟踪调查,管理理财产品配置资产过程中的交易对手风险。本期理财产品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交易对手风险。 (五)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客户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客户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银行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客户应根
7、据约定及时登陆杭州银行网站()或拨打银行24小时热线95398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如果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过一年的有效期,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否则可能造成客户无法认购,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及时告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六)不可抗力风险:理财产
8、品面临的不可抗力风险是指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受到干扰和破坏,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事宜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客户蒙受损失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第二条 本理财产品特定风险揭示 4本理财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根据本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该产品风险评级结果为R2(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级结果,仅供参考,我行不对前述风险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
9、者,不向保守型个人投资者发售。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若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客户到期收到款项为0,即客户面临全部本金与收益的损失。 上述风险客观存在,敬请客户予以充分关注!风险提示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经杭州银行评估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客户填写):保守型 稳健型 平衡型 成长型 进取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本人同时确认如下: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杭州银行留存,一份
10、由客户留存。) 5“幸福 99”丰睿固收第 1 期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备案编号 C1092018000940一、 重要须知1、本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 2、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3、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杭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4、本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杭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
11、投资者将损失本金。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5、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杭州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及投资者在杭州银行签署的杭州银行理财计划协议书、“幸福99”丰睿固收银行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将共同构成客户与杭州银行之间的理财计划交易合同。6、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杭州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
12、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98)。7、杭州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二、 释义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产品/理财计划:指“幸福99”丰睿固收第1期银行理财计划。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销售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托管人: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银行网站/网站:指杭州银行官方网站,网址为。三、 产品风险等级:R2R1R2R3R5风险程度R4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
13、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R2,较低风险。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四、 产品投资1、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本金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等。72、投资比例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货币市场工具类债券类固定收益类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80%-100%境内股票类权益类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权益类资产0%-20%3、投资策略本产品主要通过大类资产配置思路,
14、采取固收+策略,将投资主要分布于较高信用、流动性较好的货币类工具及风险适度的债券上,另根据收益预期及市场风险变化情况,通过专业测算,将不超过20%的资金投资于风险收益性价比较高的权益类资产,在尽量保证价值、价格低波动的前提下,增厚产品的风险收益。五、 产品概述产品名称 “幸福 99”丰睿固收第 1 期银行理财计划产品编号 FRG1801产品登记编码 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 C1092018000940,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 ”查询该产品信息。适合客户 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不向保守型个人投资者发售。销售范围
15、全国销售渠道 可通过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理财期限 无固定期限。交易币种 人民币起点认购金额 起点 5 万元整,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 100 元的整数倍。产品类型 公募开放式净值产品投资性质 固定收益类发行规模 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发行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和产品运作情况调整产品的规模上限) 。认购期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理财成立日 2018 年 7 月 25 日封闭期 3 个月,即 2018 年 7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投资者在封闭期内不得申购赎回本理财产品。8开放期产品在封闭期后每月开放申
16、购、赎回,每个开放期为7个工作日,其中前5 个工作日客户可以申购、赎回,后2个工作日只可以申购,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杭州银行将按年在官网公布当年的每个具体开放期及开放确认日。产品根据开放确认日当日运作结束后的净值对每期的申购、赎回请求进行确认。2018 年开放期及开放确认日如下:序号 赎回开放期 申购开放期 开放确认日1 2018.10.25 至 2018.10.31 2018.10.25 至 2018.11.5 2018.11.52 2018.11.27 至 2018.12.3 2018.11.27 至 2018.12.5 2018.12.5认/申购份额 认购
17、期: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0 元开放期: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确认的单位净值赎回规定产品实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方式,在产品赎回开放期,客户可将其全部或部分理财计划份额赎回。若客户部分赎回理财计划,最低份额 100 份起。赎回申请以赎回开放期结束日下午 17:00 为准,17:00 后不接受当期的赎回申请。赎回资金在确认清算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实际到账。单户最高持有金额 1000 万元本金和理财收益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将按照杭州银行公布的最终产品净值进行清算。在理财计划到期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如投资者赎回本理财计划,则投资者将按照杭州银行公布的开放确认日当日的产品净
18、值赎回理财计划。业绩比较基准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选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3%。银行有权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及时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于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在官网进行公布。本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预期收益率,其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代表实际收益率。相关费用1、 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2、 本产品托管人按照产品总规模收取年化 0.025%的托管费。3、 本产品管理人按照产品总规模收取年化 0.4%的固定管理费。提前终止权 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详见“提前终止”条款。融资服务 本
19、理财产品不能办理质押和转让业务。工作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税费规定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 ,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杭州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杭州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规定1、理财本金在产品成立日前交存于销售银行的,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2、理财申购本金在产品当期确认日前交存于销售银行的,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3、产品到期日或终止日(含)至资金实际到账日(含
20、)为清算期,清算期内不计付投资收益及利息。9六、 产品估值方法1、 估值对象本产品所持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及其它投资等资产。2、 估值方法货币市场工具类的估值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以最新可获取的基金净值估值;其它同业存单、回购、拆借等货币市场工具以成本法估值。债券类的估值债券类按照市价法估值。其它资产类估值其它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成本法估值。针对以上资产的估值方法,如国家有最新监管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 其他当理财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上述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或明显有损投资者权益的
21、,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商一致后变更估值方法,自协商一致日后执行,并及时公布。七、 产品申购、赎回及提前终止(一) 开放期产品在封闭期后每月开放申购、赎回,每个开放期为7个工作日,其中前5个工作日客户可以申购、赎回,后2个工作日只可以申购,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杭州银行将按年在官网公布当年的每个具体开放期及开放确认日。(二) 申购投资者可于每个开放期进行申购,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确认的单位净值。产品根据开放确认日当日运作结束后的净值对当期的申购请求进行份额确认。申购份数保留至0.01份理财计划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10(三) 赎回1、 投资者可于每个开
22、放期发起提前赎回申请,根据自己持有的份额进行部分或全部赎回。产品根据开放确认日当日运作结束后的净值对当期的赎回请求进行金额确认。2、 理财计划管理人将按客户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和理财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分配,计算公式为:赎回金额=赎回理财计划份额 (1-赎回费率)* 赎回确认清算的单位净值赎回费率为0%。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3、 巨额赎回:认定:开放日,理财计划净赎回申请超过开放期前一工作日总份额的15%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处理:当出现巨额赎回时,杭州银行可以根据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是否确认客户赎回申请。(四) 其他当产品管理人认为申购会影响到客户利益,或不
23、可抗力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正常运行时,将暂停申购或赎回,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五) 提前终止1、 当理财计划份额低于2000万份时,管理人有权对本理财计划提前终止。2、 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国家金融政策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判断市场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3、 提前终止时按客户持有的理财计划份额和理财计划单位净值状况进行一次性清算。4、 杭州银行若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以及其他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公告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投资者应得资金。八、 产品净值计算及费用11(一) 净值计算理财计划单位净值 = 理财计划总净值/理财计划份额理
24、财计划总净值 = 理财计划总资产-理财计划总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费、管理费、增值税等)理财计划份额保留至0.01份理财计划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二) 产品费用的收取1、 产品托管费产品托管费按照前一日理财产品规模的0.025%年化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托管费率365H为每日计提的产品托管费,E为前一日产品规模。按日计提,按月支付。2、 产品管理费产品固定管理费按照前一日理财产品规模的0.4%年化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固定管理费率365H为每日计提的产品固定管理费,E为前一日产品规模。按日计提,按月支付。3、 其他费用除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用、申购和赎回费、增值税
25、及附加税费之外的产品费用,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九、 产品的收益计算及分配(一) 赎回收益计算在产品未到期前的开放期,投资者选择部分或者全部赎回持有份额,以当期开放确认日费后单位净值计算金额。示例说明如下:示例一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收益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00元,折算份额为100,000.00份。假设当期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5%,在产品当期开放确认日时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如产品净值为1.0045,假设单个周期为30天。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 1.0045
26、 - 100000 1.00 = 450 元 12计算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 450/100000365/30 = 5.475%示例二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00元,折算份额为100,000.00份。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5%,到期时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如产品净值为1.0032,假设单个周期为30天。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001.0032 - 100000 1.00 = 320.00(元)计算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320/100000365/30=3.8933 %示例三最不利情况,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
27、,投资发生亏损。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00元,折算份额为100,000.00份。假设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4.5%,到期时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如产品净值为0.9975,则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00(0.9975 - 1.00)= -250.00(元)。(二) 分红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条件:产品累计净值不低于1时,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运作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形式的收益分配。分配原则:分配份额确认日运行结束后产品中的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产品管理人可以指定分配份额确认日及收益分配日,收益分配在分配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实际到账。分配方案的确定与披露: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
28、,经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并最晚在收益实际发放日当天在管理人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十、 信息披露1、 本理财计划信息披露通过杭州银行告知客户或者通过杭州银行网站()披露。2、 理财计划封闭期后,杭州银行每个开放周期结束后通过杭州银行网站(),披露理财计划单位净值,作为客户申赎的参照。3、 杭州银行在封闭期后按照每个开放期结束后5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运行报告,向客户披露当期募集信息、投资状况、杠杆水平、投资表现、风险状况、收13益分配等信息,并将运行报告正文通过杭州银行告知客户或者通过杭州银行网站()披露。4、 杭州银行会在理财计划发生投资资产存在风险、理财计划要素发生较大改变、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等通过管
29、理人判断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收益或运作情况时,及时发布不定期或临时公告。5、 杭州银行如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实际终止日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在杭州银行网站()和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6、 杭州银行将在理财期内在杭州银行网站()对本产品说明书予以公示,若客户持有的销售文件与网站公示的产品说明书不一致,应以网站公示为准。7、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客户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95398咨询、投诉。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十一、 风险提示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净值型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本计划单位
30、份额收益必定达到该标准,杭州银行不对本理财计划承诺保本或保证收益。客户投资本期理财计划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市场风险:本理财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计划,投资的某些投资工具(如股票)市值会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将使本理财计划财产面临市价下跌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客户无权随时终止该理财计划,若客户有临时资金需求,封闭期过后每个赎回开放日,可向杭州银行赎回全部或部分理财计划。3、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用款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
31、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本金和收益。5、管理风险:不排除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相关运作机构,以及交易对手受经验、14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因素的限制,对本理财计划及相关信托计划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使理财资金遭受损失。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杭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信息传递风险:杭州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不提供账单,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杭州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导致杭州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