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挂企业外派培训管理办法2006 年 7 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3第三章 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3第四章 外派培训工资 4杭挂企业集团外派培训管理办法第 3 页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挂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总部全体员工。第二条 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集团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第三条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各 MBA 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第四条 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第五条 外派培训计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
2、。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须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总裁审批后执行。第二章 外派培训人员资格第六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集团。第七条 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集团的意愿。第八条 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第三章 外派培训处理程序第九条 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第十条 对于杭挂企业本身具有培训考核资格或具备自身培训能力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杭挂企业集团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总监审核,得到总裁审批后,方可
3、报名参加。第十一条 学历教育须根据集团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 ) ,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监审核并报总裁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必须签订员工培训协议书。第十二条 外派培训人员与集团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中心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第十三条 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集团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杭挂企业集团外派培训管理办法第 4 页的学习日志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个人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登记。第十四条 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集团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第四章 外派培训工资第十五条 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杭挂企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注:本培训管理办法必须参考杭挂企业集团培训管理办法(总则)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