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保 县 党 员 领 导 干 部廉洁自律保证书中 共 德 保 县 委 员 会德 保 县 人 民 政 府2010 年 10 月德保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廉洁自律行为,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德保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我郑重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作如下保证,并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珍惜并正确运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表率。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 岗双责”制度。四、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不违规、不越权干预或插手干部任免、住房分配、工程招投标等事宜。五、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公务接待制度和外出学习考察等规定。六、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七、严格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 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破坏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不参加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不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等名义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单 位:保证人:2010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