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

上传人:gnk289057 文档编号:6439863 上传时间:2019-04-13 格式:PPT 页数:8 大小:3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四讲 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间通过合并、收购资产或者股份、委托经营或联营以及人事兼任等方式形成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二、经营者集中的模式1、横向合并:相同或者相似产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并购活动成为一个统一的竞争体。这种合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但会减少甚至消灭竞争者。因此会受到严格限制。2、纵向合并,也称垂直合并。是指相同产品而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合并,典型表现是工商联手。这种合并可以稳定供应方的销售渠道,也可以稳定购买方的原材料来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但会造成封锁市场的可能

2、性,即可能减少未参与合并的企业的交易机会。垂直合并的影响往往是不易察觉的,因此各国对其一般不采取严格的态度。3、混和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来自完全不同的市场,即它们既不是竞争者,又不存在买卖关系。这种合并一般不会出现反垄断的问题。 三、中国受到的经营者集中的影响1、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实施经营者集中。2、国内企业之间的合并。3、中国企业合并外国公司。如:中海油出价185亿美元竞购美国优尼科公司,联想收购IBM的个人电脑事业部,TCL并购阿尔卡特,中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等。,四、经营者竞争的具体情形,(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

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五、 依法实施集中,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注意:企业的经营规模并不等于企业竞争力,企业的优化规模是在竞争中形成的。我国企业的平均规模与国外的一些大企业相比是小了些,但这更多的是由于我国政府干预的结果,尤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部门垄断和地方封锁。目前,我国也出现了很多合并和兼并,这些很多也是由政府出面,自上而下进行推动的。这些在政府推动下形成的企业集团,表面上看规模很大,但其资产营运水平、经营管理能力未必能够适应这种大规模的经营,甚至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

4、果。目前我国的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技术落后和管理水平低下,这是不能通过企业并购的手段解决的。因此,反垄断法与规模经济并不是对立的。例如:美国的食品和饮料巨头百事可乐公司分家案。1996 年可口可乐的份额达到了42,而百事可乐只有31,这是20 年来两个公司份额差距最大的一次。在国际市场上,百事更是惨败。与可口可乐专注于饮料业不同,百事可乐早就把手伸向了餐饮业,1977 年,百事巨资收购了必胜客和肯德基,多年经营后,百事可乐摊子越摆越大的副作用终于开始显露出来,百事旗下的这些餐饮业非但没有带来更多的利润,反而牵制了公司的大量资金。1997年,百事决定把塔克贝尔、必胜客和肯德鸡炸

5、鸡等速食业分割出去。速食事业非常赚钱,而且前途远大,但速食与包装食品(包括饮料与零食)的经营和管理方式的差异甚大,需要不同的经营模式,因此分割是为了重新设定百事的经营方针。,六、经营者集中的申报,(一)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二)申报标准:资产额、销售额、市场份额、交易额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08.8)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

6、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以上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三)申报豁免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 (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

7、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七、经营者集中的实体审查标准,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八、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一)初步审查: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收到经营者提交的符合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初步审查,作出是否

8、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二)进一步审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三)经营者集中的豁免: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四)经营者集中的救济措

9、施:1、行为性救济: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2、结构性救济: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九、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国家安全审查,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2011.2) 商务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暂行规定(2011.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市场营销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