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政办2017 258 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 年全县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发改委印发的2017 年全省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发改规划2017 555 号)要求,在 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 2017 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杭委办2017 101 号)基础上,梳理了需要补充的工作要点。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县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 年 9 月 18 日2017 年全县新型城镇化补充工作要点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积
2、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确保如期完成省下达我县 2020 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 40%以上的预期目标。 (县公安局)2.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 (市医保中心上杭管理部)3.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制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充分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安排各项与民生相关转移支付。 (县财政局)4.结合上半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 (县国土资源局)5.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 (县住建局
3、)二、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1.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县住建局)2.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执行国家、省、市、县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我县绿色建筑及建筑装配式发展,提高我县建筑节能水平。 (县住建局)3.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县执法局、数字办)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登记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较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 (县委编办,县发改局、住建局)四、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1.持续推进村镇建
4、设规划编制工作。 (县住建局)2.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路网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 (县交通运输局、邮政公司)3.加快实现 4G 网络农村全覆盖,进一步消除覆盖盲点,推进 4G+网 络升级。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4.实施 农 村 饮 水 安 全 巩 固 提 升 工 程 ,总 投 资 109.1 万 元 ,受 益人 口 0.5830 万 人 。实 施 新 一 轮 农 村 电 网 改 造 升 级 工 程 ,2017-2020年 全 县 安 排 改 造 资 金 3.2 亿 元 。(县 水 利 局 、供电公司)5.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
5、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县农业局)6.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2018 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县农业局)五、完善土地利用和城镇住房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六、着力创新体制机制1.进一步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 (县财政局、发改局)2.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以及民间资本的联合投融资模式。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完善保险资金与我县重点项目的常态对接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上杭县支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