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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修订).doc

上传人:scg750829 文档编号:6420180 上传时间:2019-04-12 格式:DOC 页数:48 大小:192.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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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国电英力特宁东公用工程 301A 变电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审 批: 宁夏天信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四月十五日1目 录(一)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3(四)安全例会制度 5(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5(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6(七)安全监护制度 7(八)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9(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1(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3(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十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7(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8(十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 19(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30(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32(十八)安全奖惩制度 32(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34(二十)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37(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38(二十二)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39(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39(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40(二十五)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施工责任制度1、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是具有否决性的重要指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必须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根据目前机构的

3、设置情况,本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的原则,项目公司特制定本职责。2、项目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参建公司项目经理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3、项目公司所有参建单位,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立体防护” ,对安全生产要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 。4、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员和各参建单位组成人员,除应认真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

4、成各自参建单位和项目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参建单位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项目公司安全监督组负责对所有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6、本职责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2)公司专职

5、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 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3于 20 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7)以上(1)(

6、6)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

7、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检查频次,加强安全信息反馈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的重要手段。二、各部门、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年度安全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阶段检查、专业检查、节假日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起来进行。2.1 年度安全大检查:指公司党、政、工、团联合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组织进行。2.2 定期检查及阶段性检查:公司由安监部、工程部组织进行。阶段性检查可对立塔、架线等阶段进行检查。2.3 专业检查:指对危险物品、消防安全、工机具的检查,由有

8、关部门组织进行,安监部督促。2.4 节假日检查:由安监部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防盗、防火及治安工作的检查。2.5 季节性检查:指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寒保暖及霉雨季节对电器设备的绝缘及接地的检查,由各部门、分公司、班组自行组织。三、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有检查提纲(安全检查表)和评分标准,4并做好记录和验评打分工作。四、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4.1 查思想:各级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否认真履行“第一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真正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查有关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做到“五同时”

9、。4.2 查管理:查安全网络是否运转正常。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如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班前交底,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检查表等的执行情况。4.3 查制度: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齐全和认真执行,各级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4.4 查隐患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 ,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对未遂事故,特别是恶性未遂事故是否组织分析,查出原因,吸取教训。4.6 查对新工人、劳动技工、合同工及民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情况。五、安全检查的方法:本着从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

10、则,安全检查一般采取看、查、问、评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六、安全检查必须始终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依靠职工边查边改,并且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七、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 ,并分送有关单位(部门)限期整改。由于未按“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有关领导或执行人的责任。八、各级安全检查应对本组的检查工作负责。检查时发现违章违规事例,必须立即制止纠正,并有权做出处罚决定,直至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九、工程施工安全检查9.1 线路工程安全施工检查分为基础、立

11、塔、架线、金具安装四个阶段进行。9.2 变电所施工安全检查分为立杆、设备安装、设备测试三个阶段进行。十、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检查,保管使用、检测试验周期每季进行一次,编号、外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十一、各分公司班组对所管辖安全工器具每月进行一次列行检查,工程施工班组对所5施工的工程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十二、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四)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2、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4)研究生产

12、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5)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6)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公司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

13、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 ,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5、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

14、术交底工作。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6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7、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8、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9、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

15、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1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13、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即使制止违章和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新上岗作业。14、分级交底:(1) 、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作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2) 、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

16、握安全知识。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15、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两份,存根联留存班组,执行联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作业票到期工作

17、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7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同级安全员审核,本级第一安全员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8、项目部要

18、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9、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队技术员上交公司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10、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七)安全监护制度1、目 的通过安全规程控制,使作业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规要求。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项目施工作业人员。3、安全操

19、作规程1 1.1 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1.2 施工队(班)长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对重要工序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施工队(班)长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施工队(班)长的责任。82 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2.1 送电线路性质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有:2.1.1 土石方爆破;2.1.2 基坑开挖;2.1.3 预制基础安装;2.1.4 现浇基础;2.1.5 灌

20、注桩;2.1.6 整体杆塔地面组装;2.1.7 整体组立杆塔(包括拉线安装) ;2.1.8 分解组立杆塔;2.1.9 高塔组立;2.1.10 水面钻孔;2.1.12 吊挂绝缘子串、放线滑车、重锤。2.1.13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2.1.14 人力或机械牵引放线;2.1.15 张力放线;2.1.16 导、地线紧线与升空;2.1.17 导线地线连接;2.1.18 平衡挂线;2.1.19 附件安装;2.1.20 杆塔及导线地线附件检修;2.1.21 装卸运输。3 安全监护人条件:3.1 坚持原则,敢管敢讲,工作责任心强。3.2 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专业知识。3.3 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规定。4

21、 安全监护人职责:4.1 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94.2 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4.3 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4.4 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4.5 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

22、。4.6 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4.7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4.8 每天应向施工队(班)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报告作业现场安全信息。4.9 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佩戴“现场负责”袖标;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监督”和“作业负责人”袖标;当小分队作业时,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为同一人,则同时佩戴“作业负责人”袖标和“安全监督”袖标。5 安全监护人权利:5.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提出警告和批评。当出现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

23、安全的作业时,有权先令其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5.2 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实行经济处罚。5.3 有权督促施工队(班)长对发生的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6 奖励和处罚6.1 安全监护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由项目部质安科给予表扬或奖励。6.2 在安全监护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者,由公司质安部给予嘉奖。6.3 在安全监护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制止违章不力,擅自离开岗位,未正确佩戴“安全监督”袖标,安全监护失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追查责任并作出处理。(八)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简称发包方)招用分包单位或

24、劳务分包单位时(简称10分包方) ,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供方安全资格审查表” ,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录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项目部下属的工地等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继续使用。 3、发包方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并对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

25、包代管、以罚代管。4、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负全责。5、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有关程序执行。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仍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技术措施编制的有关程序严格执行。 6、劳务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施工实践经验的技工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26、 7、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发包方对分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检验合格情况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现场使用。劳务分包中劳务人员的安全用具必须由发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则上由发包方提供或租赁。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并能满足施工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

27、成绩应由发包方登记造册。 9、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未成年者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110、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 11、分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

28、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方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12、分包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发包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的管理规定,服从发包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13、发包方的安监人员应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1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方施工技术部门应监督分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29、,并在施工时派员监督。 15、对分包方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发包方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 10%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50%。 16、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分包方的集体和个人,发包方应给予奖励。对由于采取了紧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的集体或个人应予重奖。对负责人不服从发包方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方,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17、本规定用于调整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18、本规定

30、与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12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第二条 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

31、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

32、生短路和触电事故。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13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

33、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第十四条 处罚(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 500 元、200 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 100 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一、安全帽、安全带(绳) 、安全网等是施工中的重要安全防护用具。在特定条件下,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二、各单位需新添置安全防护用具时,应由安全员向公司

34、安监部提出添置计划(申请) ,物资公司负责选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及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一律不得选购。三、安全防护用具由各单位安全组负责发放,并建立发放台帐。分公司工具保管员负责存放,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剂的场所。四、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由施工队长(队安全员、工具员)向本单位安全员填写“安全防护用具领用单” ,经安全员登记签字后凭该单到仓库领用,否则仓库保管员一律不予领发。退还时,亦须先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凭“回单”退还仓库。五、安全帽的使用与管理5.1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将予以经济处罚。5.2 安全帽领用必须以旧换新。其使用年限:施工基层单位为二年调

35、换一次,其它单位(部门)人员,视实际情况延长使用年限。但不超过三年,外协劳动技工、合同工、民工等领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应采用低押金制。抵押金额由各单位按实决定。5.3 安全帽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任意摔打或当凳坐,不得作装材料工具之用。因保管不妥遗失或损坏安全帽者,照价赔偿,使用未满一年,赔偿 80%;超过一年赔偿 50%。5.4 安全帽确因施工意外损坏者,经安全组查实,可免于赔偿,重新调换。安全帽表面有破损或无防震罩等严禁使用。六、安全带(绳)的使用及管理146.1 凡凳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绳) 。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外观检查,发现破损、断裂、断股或腐烂等缺陷,不得使用。6.2 安全带只适

36、用于高挂低用或平行栓挂,禁止低挂高用,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塔上作业转位时,亦不得失去安全带(绳)的保护。6.3 安全带(绳)使用期一般为 2-3 年,每月进行一次外表检查,每半年试验一次,外表检查由施工队各自负责进行,试验工作由各单位安全组织进行,并做好登记工作。6.4 安全带(绳)抽验做静负荷试验时,以 2250N(225kgf)拉力拉 5 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绳冲击试验时,以 80kg 重量做自由附落,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绳)可继续使用。七、安全网的使用及管理7.1 采用内抱杆组立铁塔,根开在 6 米及以上时,都必须使用安全网。如有了安全网未用而发

37、生人身伤亡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2 送电线路铁塔第一段组立完毕后,在已组立塔身的上端,应布设安全网,安全网与腹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2 米。7.3 安全网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发现糜烂、断股等应用同类绳索补绳。组塔完毕,应将安全网及时收回,妥善保管,工程立塔结束应及时退回工地仓库,由分公司统一整理,保管存放。7.4 安全网是立塔施工的专用劳动防护用具,严禁移作它用或玩耍;严禁在施工中故意向网抛扔物件,违者将予以经济处罚。7.5 分公司、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应督促安全网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八、应用的表卡:安全防护用具领用单安全防护用具退回单安全防护用具遗失(损坏)扣罚单。(十一)

38、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强化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华电布尔津风电场工程。三、引用文件 151 、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 2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 四、内容及要求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2 、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的要求。 3 、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一般每隔 120m 应设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 120m 2设置灭火器一个。 4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

39、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5 、灭火器、沙桶(箱、袋) 、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6 、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 、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并采取响应的防火措施。 8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响应措施方可进行。 9 、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10 、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

40、取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 11 、采用易燃材料搭设的临时建筑应有相应的防火措施。 12 、挥发性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或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3 、凡属施工、生产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领导签字,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购买。 14 、对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库内人员禁止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在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15 、使用保管化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和容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必须有导电设备。 16 、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必须由懂得其性能的人负责管理,并做到经常检16查。 17 、施工单位用火要严格控制,确需用火时,必须填写申请单,经施工、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动火。 18 、凡在管区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必须写出申请,经安监、保卫等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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