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 夯 设 计 说 明1. 工程概述:不锈钢产业园双峰基地厂房位于双峰县城西开发区,和森路以北,印塘路以东,八本街以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本厂地内拟建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其它附属用房。现场地三通一平还未到位,场地未进行去表,现场勘探已经完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场地大部分为挖填方区,其中填方区深度最深达 23 米,填方区范围大且很深,须进行强夯处理。由于填方区深度不一,范围大;厂区道路须过 3060 吨重型汽车;二期部分建筑具体位置未定;避免厂区内填方区的不均匀沉降而影响以后厂区的建筑安全、道路硬化、园林绿化等,现设计要求厂区填方区应进行强夯处理。由于厂区内厂房的0.000 标高定为
2、111.60,同时考虑以后基础埋深为 1.5 米左右,现将厂区须强夯范围标高界限定为 111.00,即现有场地标高低于 111.00的范围均须进行强夯处理。为了不影响场地平整的施工进度,同时考虑场地平整由政府部门负责施工,本工程场地回填本应分层回填分层压实难以实现,现设计要求场地采用强夯夯基能为 3000KN.M.进行强夯处理。由于强夯夯基能为 3000KN.M.最大影响深度为 8 米左右。采用更大的强夯夯基能价格很高,同时最大影响深度为 10 米左右,市场上数量也较少,所以当填土深度超过 8 米的范围,设计要求业主方联系政府部门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系数应0.85。当
3、施工有难度时,填土深度超过 8 米的范围应进行两次强夯处理。即场地标高 103 以下的填方区进行一次强夯,标高 111.00 以下至标高 103.00 的填方区进行第二次强夯。2. 强夯设计技术要求:一标高 111.00 以下至标高 103.00 的填方区强夯要求:(1) 强夯夯基能为 3000KN.M.(2)有效加固深度 7 m 以上,压缩模量 15Mpa。(3)强夯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场地平整底面设计标高以下深度 4 m 范围内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80kPa,压实系数0.95,4m-7 m 范围内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20kPa,压实系数0.90。二标高 103.00 以下的填方区强夯要求:(1
4、) 强夯夯基能为 3000KN.M. (2)有效加固深度 7 m 以上,压实系数0.90 。三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 50mm,当单击夯击能量较大时不 大于 100mm。 B. 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C. 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四 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 遍,最后再以低能量夯击一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细粒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五 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低级土的渗透性
5、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黏性土地基的间隔时间,应不少于 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土可连续夯击。六夯击点位置可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 3m 左右,以后各遍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于处理深度较大或单击夯击能较大的工程,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大。 七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设计处理深度的 1/2 至 2/3。并不宜小于 3m。 八 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待试夯结束一置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
6、参数。3强夯施工注意事项:1、 夯锤重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锤底面积宜按土的性质确定,锤底静压力值可取 2540kPa,对于细颗粒土锤底静压力宜取小值。锤的底面宜对称设若干个与其顶面贯通的排气孔,孔径可取 250300mm 。 2、 强夯施工宜采用带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它专用设备。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3、 当地下水位较高,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夯坑内或场地积水应及时排除。 4、 强夯施工前,应查明场地内范围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
7、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破坏。 5、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采取防振或隔振措施。 6、强夯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 2) 标出第一遍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 3) 起重机就位,使夯锤对准夯点位置; 4) 测量夯前锤顶高程; 5) 将夯锤起吊到预定高度,待夯锤脱钩自由下落后,放下吊钩,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夯锤歪斜时,应及时将坑底整平; 6) 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一个夯点的夯击; 重复步骤 3)至 6) ,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 7) 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 8) 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
8、,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7、强夯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1)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和漏夯应及时纠正; 3)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 8、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4强夯质量检验 :1、检查强夯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和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质量进行检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可取 12 周;低饱和度的粉土和黏性土地基可取 24 周。 3、质量检验的方法,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对于一般工程应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验;对于重要工程项目应增加检验项目,也可做现场大压板载荷试验。 4、质量检验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基的检验点不应少于 3 处;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点数且不少于 6 处。检验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处理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