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二: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三: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四: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老墟镇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合同 (合同编号:深龙墟拆字(华昱)第 号) (下称“主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就未尽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合同。一、签约拆迁补偿费。乙方签署本合同,向甲方移交房地产及产权资料原件,且按甲方约定时间 年月日前腾空并移交房屋后,甲方给予乙方签约拆迁补偿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元,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提供的银行指定账号内。二、本补合同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合同未约定的,按主合同的约定执行。三、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备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人: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