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 年度 核算 方法 最终 核算 2015年 11月 5日 国家统计局 国民经济核算司 目 录 一、基本概念 1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 1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基本概念 1 (三)核算分类 2 二、基本核算方法 8 (一)生产法 8 (二)收入法 9 三、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 11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 12 (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 18 (三)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 21 (四) 带 “*” 行业中 文化及 相关产业增加值 提取 方法 25 (五)分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 27 四、非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
2、加值核算方法 . 28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 28 (二)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 33 (三)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 36 五、附录 . 44 附录 1: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表式 . 44 附录 2: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 45 附录 3:经济普查年度资料来源表式 . 47 附录 4: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 . 59 1 一、 基本概念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根据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
3、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 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 (包括制造和销售 );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 (包括制造和销售 )。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基本概念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指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常住单位指在 国家 的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 (三) 核算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分类采用
4、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 2011)为基础, 根据文化及相关生产活动的特点, 将 复核定义 的 类别重新组合 而成 ,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核算采用两级 核算 分类。 第一 级分类按照活动特点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三大类。第二级分类 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选取 国民经济行业小类 共 120 个 分别 归属 ,其中 文化制造业包括 45 个行业小类,文化批发和零售 业包括 20 个行业小类,文化服务业包括 55 个行业小类。在 120 个行业小
5、类中, 97 个行业小类的全部活动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 23 个行业小类 的 部分活动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 (见表 1) 。 3 表 1: 文化及相关产业 核算分类 第一级 分类 第二级 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文化制造业 雕塑工艺品制造 2431 金属工艺品制造 2432 漆器工艺品制造 2433 花画工艺品制造 2434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2435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2436 地毯、挂毯制造 2437 珠宝首饰及 有关物品制造 2438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2439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 3079 书、报刊印刷 2311 本册印制 2312 包装装潢及
6、其他印刷 2319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20 记录媒介复制 2330 文具制造 2411 笔的制造 2412 墨水、墨汁制造 2414 中乐器制造 2421 西乐器制造 2422 电子乐器制造 2423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429 玩具制造 2450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461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462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2469 4 第一级 分类 第二级 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电视机制造 3951 音响设备制造 3952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3953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2672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2221 手工纸制造 222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2
7、 颜料制造 * 2643 信息化学品制造 * 2664 照明灯具制造 * 3872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3990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54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3931 广播电视 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3932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3939 电影机械制造 3471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3472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3473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3474 文化批发 和 零售 业 图书批发 5143 报刊批发 5144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5145 图书、报刊零售 5243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5244 贸易代理 * 5181 拍卖 * 5182 通讯及广播
8、电视设备批发 * 5178 电气设备批发 * 5176 5 第一级 分类 第二级 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5146 珠宝首饰零售 5245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5246 文具用品批发 5141 文具用品零售 5241 乐器零售 5247 照相器材零售 5248 家用电器批发 * 5137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5271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5149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5249 文化服务业 新闻业 8510 图书出版 8521 报纸出版 8522 期刊出版 8523 音像制品出版 8524 电子出版物出版 8525 其他出 版业 8529 广播 8610 电视 862
9、0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8630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8640 电影放映 8650 录音制作 8660 文艺创作与表演 8710 艺术表演场馆 8720 图书馆 8731 档案馆 8732 6 第一级 分类 第二级 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740 博物馆 8750 烈士陵园、纪念馆 8760 群众文化活动 8770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7350 专业性团体(的服务) * 9421 文化艺术培训 8293 其他未列明教 育 * 8299 其他文化艺术业 8790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0 其他电信服务 * 6319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6321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
10、务 6322 卫星传输服务 * 6330 广告业 7240 软件开发 * 6510 数字内容服务 * 6591 工程勘察设计 * 7482 专业化设计服务 7491 公园管理 7851 游览景区管理 7852 野生动物保护 * 7712 野生植物保护 * 7713 歌舞厅娱乐活动 8911 电子 游艺厅娱乐活动 8912 网吧活动 8913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8919 游乐园 8920 7 第一级 分类 第二级 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其他娱乐业 8990 摄影扩印服务 7492 知识产权服务 * 7250 文化娱乐经纪人 8941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8949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
11、7121 图书出租 7122 音像制品出租 7123 会议及展览服务 7292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7299 注: 带“ *” 行业指部分活动为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 8 二 、 基本核算方法 文化及相关 产业增 加值核算有两种方法,即生产法和收入法。 (一) 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新创造价值的方法。即从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生产法增加值核算公式如下: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1.总产出 总产出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
12、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核算。 2.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 价值。中间投入也称为中间消耗,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一般按购买者价格核算。计入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核算范围保持一致;二是本期一次性使用的。 9 ( 二 ) 收入法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形成收入的角度来核算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核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
13、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得的工 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对于个体 经营户 来说,其混合收入不易区分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参照行业内相近规模的企业的增加值收入法构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将混合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劳动者报酬。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自然资源、土地、固定资产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增 值税、管理费中列支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14、船使用税、印花税、排污费、水电费附加、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等。 生产补贴是政府为了影响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10 对生产单位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作为负生产税处理。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种类型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指实际计提的 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核算的虚拟折
15、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来核算,但是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因此,暂时只采用上述方法核算。 4.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对于个体 经营户 来说,其混合收入不易区分劳动者报酬和经营利润,参照行业内相近规模的企业的增加值收入法构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将混合收入的一部分作为营业盈 余。 11 三 、 经济普查年度 分行业 增加值 核算 方法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范围包括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非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第三次全国 经济普查 方案和普查 资料
16、 情况 , 结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2012),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分三个 层次 核算 ( 见图 1) 。 第一层次 : 对应 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分类中的第一级分类, 分别 核算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以及 文化服务业 增加值 ,将三部分增加值相加,得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第 二 层次 : 按照资料 来源的状况 对 第一层次 三个 大类 的 分解 ,即 文化制造业 和文化批发和零 售业 按照 联网直报 企业 法人、非联网直报 企业 法人以及个体经营户 三 个部分分别核算, 文化 服务业 按照联网直报企业法人、非联网直报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以及个体经营户四个部分分别核算 。 这是
17、 一个计算过程的桥梁层次,并不得出对应 的增加值。第一层次 中 的三大类增加值通过第三层次所属行业小类加总得到。 第三层次 : 对 第二层次 各 个部分 按行业小类划分 计算 , 即 每个部分按照 相应 大类 所属 行业小类 核算 增加值, 并 对 其中 的 “ *” 号行业( 23 个行业小类 ) 中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部分进行 提取 , 然后 汇总 行业小类 各部分 增加值 , 得到该行业小类增加值 。 12 图 1: 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 层次 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 采用 收入法核算。 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 文化制造业 增加值 核算 1.资料来源 ( 1) 规模 以上工业法
18、人单位 财务 状况 (非 成本费用 调查单位填报 ) ( B603-1 表) ( 2) 规模 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成本 费用 (成本费用调查单位填报)( B603-2 表 ) 13 ( 3) 非联网直报单位 普查表 ( 通用表) ( 611 表) ( 4) 个体 经营户 经营情况 ( 627 表) ( 5) 2012 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2.核算 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 文化 制造业增加值 核算包括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非联网直报制造业 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部分。核算方法均 采用收入法 核算 。 ( 1) 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 联网直报 文化 制造 业企业分为成本费用调查企业和非成本费用调查企业两部
19、分,由于调查的基础资料不同,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成本费用调查企业 成本费用调查 企业 具 有 详细的 财务 状况 资料 , 可以直接 采用 收入法 核 算 增加值 。 核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总产值 +应交增值税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制造成本中的直接人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福利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销售部门人员福利费行政管理人员工资行政管理人员福利费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职工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社保费住房公14 积金和住房补贴劳务费(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中的保健补贴、洗理
20、费其他直接(制造、销售、管理)费用中支付给个人部分工会经费 60董事会费 50差旅费 6.5。 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增值税 补贴收入 +排污费+管理费用中的税金及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销售费用、其他管理费用中上 交给政府部分 +水电费中上交的各种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 +补贴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上交管理费 +工会经费 40 +利息支出 6% 非 成本费用调查企业 非成本费用调查 企业财务状况 资料 较粗 , 需 要 结合 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采用 收入法计算增加值 。 核算方法如下: 总
21、产出 =总产值 +应交增值税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应付职工薪酬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 部分 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增值税 补贴收入 +管理费15 用中的税金 +三项费用 合计 中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 +补贴收入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 +利息支出 6% 其中,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合计 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部分的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附录 2:
22、 三项费用 合计 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中“利息支出 6%”代表利息净支出扣除 金融中介服务 产出( 简称 FISIM, 下同) 后的剩余部分。 ( 2) 非联网直报制造业企业 非联网直报 制造业 企业增加值根据 总产出和 联网直报 制造业 企业 收入法 增加值 四项构成 占总产出 比 重 推算。 核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营业收入 ( 联网 直报 制造 业企业总产出 联网直报 制造 业企业 营 业 收入 )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总产出联网直报 制造 业企业劳动者报酬占其总产出比重 生
23、产税净额 =总产出联网直报 制造 业企业生产税净额占其总产出比重 16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联 网直报 制造 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 =总产出联网直报 制造 业企业不含 (利息支出 6%)的营业盈余占其总产出比重 ( 3) 制造业 个体经营户 由于 制造业个体经营户的基础资料只能细分到行业大类 ,因此 ,首先根据 基础 资料核算分行业大类增加值 及 收入法 四项 构成 ,然后利用 制造 业企业 行业 小类 增加值 构成项 的行业 构成 分劈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的相应项目 , 得到 分行业小类的个体经营户增加值及 其 构成 项 。 行业大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分行业大类
24、 制造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 利用个体户普查 资料核算。 其中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时 , 由于 没有调查资料, 参考联网直报企业 固定资产折旧占总产出的 比例 推 算 , 考虑到 个体经营户 折旧 水平 低于 联网直报企业水平, 在实际核 算 时 , 按 联网直报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总产出 比重 的一半 处理; 计算营业盈余 时 ,考虑到个体经营户营业盈余和劳动者报酬不易区分, 按照 “营业收入营业 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 的 25%计算, 其余 作为劳动者报酬。具体 计算方法如下 : 总产出 =营业收入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25、 17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 +雇员报酬 +缴 纳税费 劳动者报酬 =(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25%+雇员报酬 生产税净额 =缴纳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 (制造业法人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 总产出 的比重 50%) 营业盈余 =(营业收入 营业 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25% 行业小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总产出 =所属 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总产出 制造 业企业 行业 小类 总产出 占所属行业 大类 总产出的比重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所属行业大类个 体经营户 劳动者报酬 制造 业企业 行业小类 劳动者报酬
26、占所属行业大类 制造 业企业 劳动者报酬 的比重 生产税净额 =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 生产税净额 制造 业企业 行业小类 生产税净额占所属行业大类 制造 业企业 生产税净额 的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 =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 固定资产折旧 制造业 企业 行业小类 固定资产折旧占所属行业大类制造 业企业 固定资产折旧 的比重 营业盈余 =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 营业盈余 制造 业企业 行18 业小类 营业盈余占所属行业大类 制造 业企业 营业盈余 的比重 (二)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核算 1.资料来源 ( 1)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 ( E603 表) ( 2) 非联网直报单位
27、普查表 ( 通用表) ( 611 表) ( 3) 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627 表) ( 4) 2012 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 5) 财政部全国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核算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 文化批发和 零售业增加值 核算包括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非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三部分。核算方法均 采用 收入法 核算 。 ( 1) 联网直报 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 总产出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增值税 +(关税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 ) 中间投入 =总产 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应付职工薪
28、酬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 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中的税金 +应交增值税19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关税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 ) 补贴收入 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 营业盈余 =营业利润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 +利息净支出 14% 其中,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合计 中属于劳 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部分的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附录 2: 三项费用 合计 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 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出口退税仅在
29、批发业做相关处理。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中“利息净支出 14%”代表利息净支出扣除 FISIM后的剩余部分。 ( 2) 非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非联网直报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增加值 根据 总产出和 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 收入法 增加值四项构成占总产出的比重 核算 。 核 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非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营业收入 (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营业收入 联网 直报批发 和零售业 企业主营业务成本 +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 应交增值税 ) 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营业收入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20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
30、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总产出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劳动者报酬占 其 总产出比重 生产税净额 =总产出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生产税净额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 其 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 =总产出联网 直报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不含“利息 净 支出 14%”的营业盈余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在计算 联网 直报 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 各项 比重 时 ,总产出 均 不 包含 “ 关税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 ” 。 ( 3) 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 由于 批发和零售业 个体经营户的基础资料只能分到行业大类 ,因此 , 首先根
31、据 基础 资料核算分行业大类增加值 及 收入法 四项 构成 ,然后 , 利用 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 行业 小类 增加值构成项的行业构成分劈所属行业大类个体经营户增加值的相应项目 , 得到分行业小类的个体经营户增加值及其构成项。 行业大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分行业大类批发和零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 利用个体户普查资料核算。 其中 ,计算固 定资产折旧时 , 由于 没有调查资料, 参考联网直报 批发 和零售业 企业 固定资产折旧占总产出的 比例 推算 , 考虑到个体经营户 折旧 水平 低于 联网直报企业水平, 在实际核 算 时,按联21 网直报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总产出 比重 的一半 处理; 计算营业盈
32、余 时 ,考虑到个体经营户营业盈余和劳动者报酬不易区分,按照 “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 的 25%计算, 其余 作为劳动者报酬。 计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雇员报酬 +缴纳税费) ( 企业增加值 企业 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 总产出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雇员报酬 +缴纳税费 劳动者报酬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25%+雇员报酬 生产税净额 =缴纳税费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 ( 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 总产出 的比重 50%) 营业盈余 =(营业
33、收入 营业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 25% 行业小类增加值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同制造业 个体经营户 。 ( 三 ) 文化 服务业 增加值核算 1.资料来源 ( 1) 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 F603 表) ( 2) 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 ( 通用 表) ( 611 表) 22 ( 3) 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627 表) ( 4) 部门服务业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F702-1 表) ( 5) 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F702-2 表) ( 6) 2012 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 7)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 GDP核算 资料 2.核算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包括联网直
34、报 服务业企业、非联网直报 服务业 企业、 服务业 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四部分。核算方法均采用 收入法 核算 。 ( 1) 联网直报 服务业企业 联网直报服务业企业增加值根据 重点服务业企业普查 数据,结合 2012 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采用收入法 核算。计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营业收入 +应交增值税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应付职工薪酬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的部分 生产税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中的税金 +应交增值税+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生产税净额的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 =本年折旧 营
35、业盈余 =营业利润 投资收益 +三项费用合计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 +利息净支出 14% 23 其中,三项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合计 中属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营业盈余部分的核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见“附录 2: 三项费用 合计 中属于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中“利息净支出 14%”代表利息净支出扣除 FISIM 后的剩余部分。 ( 2) 非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 非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 增加值 根据 总产出和 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 收入法 增加值四项构成占总产出的比重 推 算。计算方法如下: 总产出 =营业收入 ( 联网直报服务业企业总产出 联网直报服务业企
36、业营业收入) 中间投入 =总产出 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总产出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劳动者报 酬占 其 总产出比重 生产税净额 =总产出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生产税净额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占其 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 =总产出联网 直报服务业 企业不含“ 利息净支出14%”的营业盈余占 其 总产出比重 ( 3) 服务业 非企业单位 由于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中 非企业单位 财务 资料较少, 难以满足24 增加值 核算的需要 , 根据现行基础资料现状,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增加值核算分以下
37、两种情况核算。 已 建立 部门服务业 财务 年报 制度 的 非企业单位 这部分服务业非企业单位 增加值 根据 总产出和 部门服务业 财务年报 资料 中 的收入法增加值 四项构成占 其 总产出的比重核算。 计算方法如下 : 总产出 非企业单位支出( 年报中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分行业年报中行政事业单位本年支出合计)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资产折旧 +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总产出年报中劳动者报酬占 其 总产出比重 生产税净额 =总产出年报中生产税净额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年报中固定资产折旧占 其 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 =总产出年报中
38、营业盈余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年报中 行政事业 单位总产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的计算方法见 “ 四、非经济普查年度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 中 “ (三)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 的相关内容。 没有 建立 部门服务业 财务 年报 制度 的 非企业单位 这部分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增加值 根据 总产出和第 二 次经济 普 查核算 资料中 收入法增加值 四项构成占 其 总产出的比重核算。计算方法如下 : 总产出非企业单位支出(二经普行政事业单位总产出二25 经普行政事业单位本年支出合计) 中间投入总产出收入法增加值 增加值 =劳动者报酬 +生产税净额 +固定 资产折旧 +营业盈
39、余 劳动者报酬 =总产出 二经普核算中 劳动者报酬占 其 总产出比重 生产税净额 =总产出 二经普核算中 生产税净额占 其 总产出比重 固定资产折旧 =总产出 二经普核算中 固定资产折旧占 其 总产出比重 营业盈余 =总产出 二经普核算中 营业盈余占 其 总产出比重 非企业单位支出资料取自 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用表)( 611表) 。 年报资料取自部门服务业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F702-1表)、部门服务业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F702-2表) 。 ( 4) 个体 经营户 计算方法同 制造业个体经营户 。 ( 四 ) 带 “ *” 行业 中 文化 及 相关产业 增加 值 提取 方法 在 文化及
40、相关产业 核算 分类中, 有 23 个 带 “ *” 的行业 小类 ,每一个 带 “ *”行业 小类 中 仅 有部分 活动 属于 文化 及相关产业 活动,需要提取出 这部分活动 的 增加值 , 作为 文化及相关产业 中该 行业 小类的增加值 。 1.资料来源 26 文化及相关产业 综合 统计 制度 。 2.核算方法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中 从事文化及 相关产业活动的企业(非企业)的营业收入(费用支出), 提取带 “ *”行业 小类 中 的文化 及相关产业 活动 增加值 。 按 联网直报法人企业、非联网直报法人企业、 非企业 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四部分 分别 核算 , 计算方法如下: 属于 文
41、化及相关产业 的 联网 直报法人 企业 增加值 =联网 直报 法人 企业增加值 (文化 及相关产业统计 年报中规模以上 企业营业收入 经济普查资料中 联网 直报 企业 营业收入 ) 属于 文化及相关产业 的 非联网 直报法人 企业 增加值 =非联网 直报 法人 企业 行业 增加值 (文化 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中 规模以下 企业 行业 营业收入 经济普查资料中 非联网 直报 企业 行业 营业收入 ) 属于 文化及相关产业 的 非企业 单位 增加值 =非 企业 单位分 行业小类 增加值 (文化 及相关产业统计 年报中 非企业 单位 费用 支出 经济普查资料中 非企业 单位对应 行业小类 费用 支出
42、) 属于 文化及相关产业 的 个体 经营 户增 加值 =个体 经营户 分 行业小类 增加值 (文化 及相关产业 企业 和非企业 单位 对应行业小类 增加值 合计 全部 企业 和非企业单位 对应 行业小类 增加值 合计 ) 27 ( 五 ) 分 地区 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 核算 方法 由于地区 与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基础资料详细程度 和 数据质量 存在差异 , 为了加强地区与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数据衔接, 分地区文化 及相关 产业增加值分两个步骤核算: 第一步, 按照 国家 制定的 文化 及相关 产业增加值 核算 方法和 核算 分类 分别核 算 国家和分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 增加值
43、; 第二步, 采用 “ 差距分摊法 ” 实现地区与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衔 接,即 以国家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 数 据 为 控制 值 ,将 地区和 国家文化 及相关产业 产业增加值差距按 各 地区增加值占 地区 增加值 合计的比 重 分摊到地区 。 对于 非企业单位增加值核算 ,根据目前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报情况,分两种情况核算: 有分地区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 年报资料的行业 , 首先根据年报资料直接测 算增加值 ,然后分摊地区 和国家 差距 实现数据衔接 ; 没有 分地区年报资料的行业 , 根据 分地区 非企业单位 支出 费用 结构 分摊国家 非企业单位增加值 求得分 地区 非企业单
44、位增加值 。 对于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核算 , 由于 分地区 个体经营户只有分行业门类 数据 ,因此 , 采用差距分摊法衔接地区与国家个体经营户增加值时,暂时利用各 地区非联网直报企业 分 行业小类 增加值占全部地区非联网直报企业 对应 行业小类 增加值合计的比重 , 分摊国家 分行业小类 个体经营户 增加值 。 28 四 、 非 经济 普查年度 分行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非普查年度 文化及相关产业 核算范围 与 普查年度相同, 包括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非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所有行业的增加值均按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核算 ,以收入法的核算结果为准。 与 普查年度相比, 非
45、普查年度 统计 基础资料有限 ,因此 , 非 普查年度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 核算方法 也相应 有所不同。 行业 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一)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 1.资料来源 ( 1)社科文司:规模 以上文化制造业 成本 费用调查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 F37112) ( 2)社科文司: 规模 以上 文化制造业 非成本 费用调查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 F37111) ( 3) 工业司: 规模以下工业总量指标( B311 表) ( 4)核算司: 2013年 经济普查年度核算资料 ( 5) 核算司: 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 2.核算方法 根据基础资料情况 ,文化制造业增加值核算包括规模以上文化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