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二部分:模塑和挤塑塑料的试验条件1 范围1.1GB/T 1040 的本部分在第 1 部分基础上规定了用于测定模塑和挤塑塑料拉伸性能的实验条件。1.2 本部分适合下述范围的材料:-硬质和半硬质的热塑性模塑、挤塑和铸塑材料,除未填冲类型外还包括列入用短纤棒、细棒、小薄片或细粒料填充和增强的复合材料,但不包括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硬质和半硬质热固性模塑和铸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强的复合材料,但不包括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热致液晶聚合物。本部分不适用于纺织纤维增强的复合材料、硬质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夹层结构的材料2.名词和定义见 ISO 527-1:2012,章节 33 原
2、理和方法见 ISO 527-1:2012,章节 44 仪器4.1 概述见 ISO 527-1:2012,章节 5,特别是 5.1.1 致 5.1.44.2 引伸计4.3 测试记录装置5 测试样品5.1 形状和尺寸只要可能,试样应为如图一所示的 1A 型和 1B 型的哑铃型试样,直接模塑的多用途试样选择 1A 型,机加工试样选择 1B 型。关于使用小试样时的规定,见附录 A/ISO 20753注:具有 4mm 厚的 IA 型和 1B 型试样分别和 ISO 3167 规定的 A 型和 B 型多用途试样相同。与 ISO 20753的 A1 和 A2 也相同5.2 试样的制备应按照相关材料规范制备试样
3、,当无规范或无其他规定时,应按 ISO293、ISO 294-1,ISO295 或者 ISO 10724-1 以适宜的方法从材料直接压塑制备试样,或按照 ISO 2818 由压塑或注塑板材经机加工制备试样。试样所有表面应吴可见裂痕、划痕或其他缺陷。如果模塑试样存在毛刺应去掉,注意不要损伤模塑表面。由制件机加工制备试样时应取平面或曲率最小的区域。除非确实需要,对于增强塑料试样不宜使用机加工来减少厚度,表面经过机加工的试样与未经机加工的试样实验结果不能互相比较。5.3 标线见 ISO 527-1:2012,6.35.4 检查测试样品见 ISO 527-1:2012,6.45.5 各向异性5.6 测
4、试样数量见 ISO 527-1:2012,章节 7.6 状态调节见 ISO 527-1:2012,章节 87 测试过程见 ISO 527-1:2012,章节 9在测量弹性模量时,1A 型、 IB 型试样的试验速度应为 1mm/min,对于小试样见附录 A。8 结果计算和表示见 ISO 527-1:2012,章节 109 精确度见附录 B10 实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扩一下内容:a) 注明引用 ISO 527 的本部分,包括试样类型和试验速度,并按下列方式表示;附录 A(规范性附录)小试样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使用 1 型标准试样时,可使用 1BA 型、1BB 型(见图 A.1 和表 A.1) ,5A 或 5B 型(见图 A.2 和表 A.2) 。当需要测量模量时,试验速度应为 1mm/min。用小试样测量模量在技术上可能是困难的,应为标距长度小,试验时间短。由小试样获得的结果与用 1 型试样获得的结果不可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