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肠道门诊工作规范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减少交叉感染,特制定肠道门诊工作规范。一、肠道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各种肠道疾病(包括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规范,对就诊病员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诊断准确、用药合理、处理得当,决不能错诊、漏诊病人。二 、坚决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腹泻病人要用专门登记册,对其个人情况、发病情况及诊断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对于需要抢救和留院观察病人,另做病历记录,保证就诊资料完整,便于复诊和备查。三、提高警惕,仔细接待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查” ,对可疑肠道传染病病人必须作到“五早” (即早
2、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就地治疗) ,严禁推委、转诊病人。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对诊疗室、观察室、药房等部位地面和空气按照要求进行有效消毒,对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及时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办公用品和医疗器械按照标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五、肠道门诊实行 24 小时值班,专人负责,肠道病患者整个就医流程要有专用场所和设备,其他人员不能接触。肠道门诊只接待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六、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对疑似和确诊为传染病病人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预防保健科逐级上报,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七、每月定时收集、统计腹泻病人就诊人次,作好统计报表,向上级疾病预防机构报送,发现问题随时整改,不断加强肠道门诊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