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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堤防工程管理标准(试行).doc

上传人:kpmy5893 文档编号:6186085 上传时间:2019-04-0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7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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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黄河堤防工程管理标准(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黄河堤防工程管理,保持工程完整,改善工程面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照堤防工程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的建设要求,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黄委管辖的黄河干流、沁河、大清河、东平湖、北金堤、南北展宽堤及渭河下游堤防工程。第三条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为:自临河护堤地边界至背河护堤地边界。堤防工程包括:主体工程、护堤地、防浪林及附属设施。大堤加培加固后,管理范围相应外延;滩地淤高时,维持原边界不变。第四条 黄河堤防工程管理,除符

2、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第二章 工程管理 第五条 堤顶高程、宽度应保持原设计标准。堤顶高程误差为 0-5cm,堤顶宽度误差为 0-10cm。(一)未硬化堤顶道路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沿堤轴线-2-方向每 10m 长范围内高差不大于 5cm,横向坡度保持在 2%-3%;采用小粒径(不大于 2cm)碎石铺设路面。堤顶整洁,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无杂物,降雨后无积水。(二)硬化堤顶道路参照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宽 6m,硬化路面中间高、两侧低,横向坡度为 2%;硬化路面中间为黄色虚线,两侧沿路缘石为白色实线,标志线顺直、线宽一致。堤顶整洁无杂物、雨后无积水,路面无坑槽、裂缝

3、、起伏、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三)硬化路面两侧设路缘石,路缘石顶与路面平。路缘石外沿设防护礅(路面宽超过 6m 的可不设), 防护礅距路缘石外沿不小于 10cm。路缘石尺寸为 10cm30cm50cm;防护礅每侧 10m一个,尺寸为 20cm20cm55cm,埋深 30cm,内加 812mm钢筋,用红白条反光漆涂饰。路缘石、防护礅整齐无损坏。(四)堤顶设有纵向排水沟的,路缘石与排水沟之间硬化或植草防护。路缘石与排水沟之间采用混凝土硬化的,厚 15cm,每 10m设一条伸缩缝;采用植草防护的,路缘石与防护礅之间砾化。(五)堤顶可采用散排水或集中排水。采用散排水的,堤肩草带不小于

4、0.5m;采用集中排水设排水沟的,排水沟外侧至堤肩线植草防护。-3-(六)排水沟采用混凝土预制或现浇梯形断面,上口净宽36cm,底净宽 30cm,净深 16cm。排水沟保持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七)硬化堤顶无纵向排水沟的,路缘石与防护礅之间砾化,防护礅以外植草防护。(八)堤肩修筑边埂的,边埂尺寸为高 0.15m、顶宽 0.5-1m、外坡坡度与堤坡一致,内侧为直立预制混凝土块挡土墙,混凝土块标准为高 30cm ,长 80cm,厚 10cm,埋深 15cm,边埂规整平顺,顶部植草防护。(九)堤肩线线直弧圆,平顺规整,无

5、明显凸凹,长度 5m 内凸凹不大于 5cm。(十)堤顶硬化路面靠堤顶一侧、另一侧堤肩较宽的堤段,堤顶较宽侧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卉、草皮等。(十一)行道林每侧一行,与堤肩线平行,距堤肩线内侧不小于 30cm;行道林以常绿美化树种为主,达到高低错落有致,多彩搭配,同种树种株距统一,胸径一致,乔木胸径不小于 5cm,存活率达到 100。(十二)植草部位草皮生长旺盛,无杂草,覆盖率不低于98,草高不超过 10cm 为宜。第六条 堤坡应保持原设计坡度,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天井、洞穴、陷坑、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4-(一)坡面平顺,沿断面 10m 范围内,凸凹小于 5cm。(二)堤坡草皮以葛笆

6、草为主,重点堤段种植美化草种,草皮经常修剪,草高 10cm 为宜,草皮覆盖率达 98以上,无杂草。(三)堤 坡 单 侧 每 100m 设 一 条 横 向 排 水 沟 ,临 、背 交 错 布 置 ;临 、背 河 横 向 排 水 沟 在 堤 防 坡 脚 外 护 堤 地 设 消 力 池 ,消 力 池 宽60cm、深 30cm、长 50cm。排 水 沟 两 侧 及 底 部 采 用 三 七 灰 土 垫 层 ,厚 度 15cm,并 与 堤 坡 结 合 密 实 ,或 铺 设 土 工 膜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四)堤脚处地面平坦,10m 长度范围内凸凹不大于 10cm,堤脚线线直弧圆,平顺规整,明显、清

7、晰。第七条 前(后)戗高度、顶宽、边坡保持原设计标准。顶面平整,10m 长度范围 内,高差不大于 5cm。前(后)戗外沿设边埂,顶宽 0.30.5m、高 0.3m,内边坡 1:1,外 边坡 1:3。每隔 100m设一隔堤,顶宽 0.3m、高 0.3m,边坡 1:1。前(后)戗顶植草防护。第八条 淤背(临)区顶部设围堤、隔堤、排水沟,顶部平整,相邻两隔格堤范围内,顶部高差不大于 30cm,无高杆草,无杂物堆放。(一)围堤标准为顶宽 2m,高 0.5m,外坡 1:3,内坡 1:1.5;每 100m 设一条横向隔堤,隔堤标准为顶宽 1m,高 0.5m,边坡1:1;隔、围堤植草防护,顶平坡顺。(二)淤

8、区顶部设置纵向排水沟,同堤坡横向排水沟相连,淤区坡设横向排水沟每 100m 一条,在坡脚处护堤地内设消力池,尺寸同堤坡排水沟消力池。堤顶、堤坡、淤区(前后戗)排水沟应-5-纵横相连,集中排放到排水渠系内,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三)淤区绿化按照种植用材林、经济林和苗圃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用材林、适度种植经济林和苗木花卉。用 材 林 以 杨 树 为 主 ,株 行 距 3m4m,胸 径 不 小 于 2cm;经 济林 以 银 杏 、苹 果 、梨 、桃 、冬 枣 等 果 树 为 主 ;苗 圃 以 大 叶 女 贞 、栾树 、火 棘 球 、国 槐 、白 蜡 、法 桐 、香 花 槐 、百 日 红 、红 叶

9、李 、雪 松 、蜀 桧 等 为 主 的 苗 木 、花 卉 。用 材 林 、经 济 林 、苗 圃 间 隔 种 植 。淤区 内 土 地 利 用 率 达 到 95%,植 树 以 垂 直 堤 防 方 向 为 基 线 进 行 布局 ,树 株 生 长 旺 盛 ,病 虫 害 防 治 及 时 ,存 活 率 不 低 于 95%。(四)淤区边坡应保持原设计坡度,坡面平顺,沿断面 10m 范围内,凸凹小于 20cm,坡面植树、植草防护,树株株行距3m4m;淤区边坡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清晰。靠近城镇的重点堤段,淤区边坡应进行绿化美化。第九条 淤区盖顶设计标准低,盖

10、顶厚度较小,按照淤区利用规划,应逐步改良土壤。第十条 临背河护堤地外边界修筑纵向边埂,并埋设边界桩。边埂标准为顶宽 0.3m,高 0.3m,内坡 1:1,外坡 1:2;护堤地根据地形变化适当修筑横向隔堤,段落范围内地面平整,高差不大于 20cm,并按规定植树,株行距 2m2m,树株生长旺盛,存活率不低于 90%。护堤地无侵占、无坑塘、无高杆草。第十一条 临河防浪林:防浪林宽高村以上 50m、以下-6-30m,沁河下游宽 15m。近堤侧种植乔木,外侧种植灌木,其中高村以上,乔木宽 24m,灌木宽 26m;高村以下,乔木宽 15m、灌木宽 15m;沁河下游乔木宽 9m,灌木宽 6m。防浪林株行距乔

11、木2m2m,灌木 1m1m。防浪林生长旺盛,无缺损断带,无病虫害,存活率在 95以上。第十二条 树木刷白。每年入冬前堤防林木用石灰水刷白,高度 1.3m,上面用红 漆涂边,宽度 3cm。第十三条 按照生态景观线的建设要求,选择在靠近城镇或交通要道、傍水近岸的工程,搞好景点规划,结合当地地理、人文特点、黄河重大历史事件,建设具有黄河特色的景观工程,充分展示黄河历史文化。第十四条 上堤辅道与堤坡交线顺直、整齐、分明。辅道自堤肩线外 1m 处起坡,淤区自淤区顶外延 1m 处起坡,辅道坡度不陡于 8%,路面两侧草皮防护带宽不小于 0.3m,两侧边坡为1:2,坡面植草防护。主要辅道路面逐步进行硬化处理。

12、辅道口两侧各设置 5 根警示桩,按喇叭口型对称布设,每侧堤防上布置 2 根、转弯处 1 根、坡面直线段 2 根,桩距 2m,警示桩尺寸为 20cm20cm150cm,埋深 50cm。外露部分刷漆,自顶部向下白红相间,每色宽 10cm。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堤身、淤区现象,确保堤身完整。第十五条 主要交通路口两侧的堤顶道路,设置超限车辆-7-禁行设施,控制超限车辆通行。堤顶禁行设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内侧镶嵌角钢,有效防止牵拉碰撞破坏,刷红白相间反光条。堤顶禁行设施应能够吊装移位,满足防汛抢险通行要求。第十六条 土牛及备防石集中存放在淤区内,沿堤线与堤防平行堆放。土牛

13、间距为 5001000m。土牛距堤坡与淤区顶面内侧交线不少于 2m,土牛堆放长度 50m、宽度 58m 、四周边坡 1:1,土牛顶不超 过相邻堤防设计高程。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原土牛料台、房台结合维修养护整修用土全部清除。备防石每垛高度为 1.2m,数量以 10 的倍数为准,距堤坡与淤区顶面内侧交线不少于 1.0m。第十七条 标志标牌: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埋设坚固、无损坏和丢失。(一)省、地(市)级交界牌,采用横跨堤顶的门架式结构,高度 5.0m,框架材料采用 钢架结构,界牌面对行车方向。

14、两行政区划的分界牌合用一个,不允许单设,由两单位合作完成。县(市、区)、乡(镇)级交界牌,采用悬臂式结构,设置在背河堤肩处,界牌面对行车方向。(二)指示牌:在通往国道、省道、各市、县(区)、乡(镇)、及有关地点(名胜古迹、大桥、浮桥)、堤防抢险道路、河道整治工程及各级河务局的路口设置指示牌。(三)县(市、区)、乡(镇)级交界牌及指示牌,采用悬臂式结-8-构,设置在背河堤肩处,界牌面对行车方向,杆总长 600cm、银灰色无缝钢管,直径 1218cm,牌长 140cm、宽 100cm、衬边宽0.6cm,标志牌采用铝合金板厚度 33.5mm 或合成树脂板45mm。标志杆与基 础采用栓接。基础为现浇筑

15、混凝土,顶部100cm 为固定标牌段。标志牌双面采用兰底白字。(四)千米桩采用坚硬石材或预制钢筋砼标准构件,尺寸为高 80cm,宽 30cm,厚 15cm,埋深 40cm,两面标注千米数。千米桩埋设在背河堤肩,垂直堤防轴线。(五)百米桩尺寸为高 50cm,宽 15cm,厚 15cm,埋深 30cm。四面标注百米数。材料同千米桩。(六)边 界 桩 以 县 (区 )局 为 单 位 从 起 点 到 终 点 依 序 进 行 编 码 ,直 线 段 100m 埋 设 1 根 ,弯 曲 段 适 当 加 密 。边 界 桩 尺 寸 为180cm15cm15cm,埋 深 80cm。外 露 部 分 刷 漆 ,自 顶

16、 部 向 下 白红 相 间 ,每 色 宽 25cm。边 界 桩 材 料 采 用 预 制 钢 筋 混 凝 土 标 准 构件 。(七)其它标志牌:参照公路标准沿堤线设立警告、急转弯、禁行标志牌。警告、急转弯标志牌为三角形,边长 80cm;禁行标志牌为圆形,直径 90cm,采用铝合金板或合成树脂板制作,108mm 无缝钢管支撑,钢管下部浇混凝土礅固定。第三章 工程保护第十八条 按规定标准进行确权划界,划界图纸资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证领取率到达 95%以上。-9-第十九条 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禁止放牧、取土、爆破、打井、钻探、挖沟、挖塘、建窑、建房、葬坟、堆垛、违章垦殖、堆放垃圾、破堤开道、打场

17、晒粮、摆摊设点;禁止其他危害堤防工程安全的活动。第二十条 在近村庄堤段设置隔离网,保持工程完整,防止管理范围内乱堆乱垛。第二十一条 堤顶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车辆或超过承载标准的非防汛车辆;堤顶道路泥泞期间,禁止行驶除防汛车辆以外的车辆。第二十二条 黄河历史上遗留的旧堤及原有工程设施等,不得占用或拆毁。第二十三条 按照黄河工程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工程管理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和上报。第四章 工程观测与探测第二十四条 工程观测:工程主要观测项目包括堤身沉降、渗流、水位等观测。(一)堤身沉降量观测,可利用沿堤顶埋设的里程桩或专门埋设的固定测量标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观测。每一代表性堤段的位移

18、观测断面应不少于 3 个,每个观测断面的位移观测点不宜少于 4 个。(二)渗流观测断面,应布置在有显著地形地质弱点,堤基透-10-水性大、渗径短,对控制渗流变化有代表性的堤段,每一代表性堤段布置的观测断面应不少于 3 个。观测断面间距一般为300500m。如地形地质条件无异常变化,断面间距可适当扩大。(三)在堤防工程沿线,根据河道特点和防洪需要选择适当地点和工程部位进行水位观测。(四)根据观测需要,配置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红外线测距仪等观测仪器。第二十五条 堤防隐患探测要有规划、有计划进行,每 10年须对全部堤防探测一次。探测结束后,提交堤防隐患探测分析报告,包括隐患性质、数量、大小、分布

19、等技术指标。测线布置:堤防隐患探测,应从上界桩号自上而下顺堤布设测线。测线间距一般采用 34m,险工和薄弱堤段不少于 3 条;点距 2m 为宜。堤防 隐患详查时,测线布置要与隐患走向垂直,应适当加密测线。第五章 现代化建设第二十六条 防洪工程数据库中的各类工程基础信息,于每年 12 月底前完成录入、更新,实现工程信息的在线查询。第二十七条 利用“工程维护标准化模型 ”编制维修养护项目预算,提高维修养护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二十八条 按照“数字建管” 规划,对 具备条件的重点堤段,-11-实施视频监视、安全监测,监视、监测数据实时入库。第二十九条 维修养护设计的审批、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成的工作量、工

20、程量、监理信息、项目验收信息等,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第三十条 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对工程管理内业资料的微机化、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高工程管理办公信息化水平。工程管理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见下表。工程管理办公设施配置标准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配置标准 备 注1 台式电脑 台 1 台/人 按人员职数进行配置2 笔记本电脑 台 1-33 打印机 台 24 传真机 台 15 电话 部 2 部/办公室 每个办公室不少于 2 部6 数码相机 部 2 达到 600 万像素7 摄像机 部 18 投影仪 台 1 有条件的可购置9 文件柜 个 1 个/人 按人员职数进行配置10 车辆 辆 1 工程巡查、检查

21、专用车第三十一条 工程维修养护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按照专业化分工,配置成套的维修养护设备。第三十二条 水管单位管理人员、运行观测人员挂牌上岗;维修养护人员统一着装进行养护管理,做到标志明显、着装整齐。第六章 庭院管护-12-第三十三条 按照庭院建设总体规划,各类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庭院绿化造型新颖,协调美观,三面透绿,达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满足一线职工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第三十四条 各类建筑物亮丽美观,无损坏;树木、草坪生长旺盛,修剪整齐;院落整洁,无垃圾、杂物堆放。第三十五条 管理制度健全、并在适宜位置明示,责任区划分明确,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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